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申领条件
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形式
各苏木(乡镇)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窗口
申请地点
到常住地苏木(乡镇)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窗口提出申请
提交材料
农行社保卡,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补贴标准
根据呼伦贝尔市就业服务中心制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办理时限
自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
计算发放月份
2023年起,初次申请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在1月份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可以领取11个月的社保补贴(计算方式是2月至12月的社保补贴)。其他月份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登记的下个月份开始计算享受社保补贴待遇,发放至年底。
咨询电话
1.巴彦托海镇(负责办理巴彦托海镇、巴彦塔拉乡、锡尼河西苏木、辉苏木)
咨询电话:0470-8818455
2.大雁镇(负责办理大雁镇、巴彦嵯岗苏木)
咨询电话:0470-8603297
3.伊敏河镇(负责办理伊敏河镇、伊敏苏木、锡尼河东苏木)
咨询电话:0470-8711423
4.红花尔基镇:
咨询电话:0470-89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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