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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宣传警示 共筑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发布时间:2024-10-17 15:02 来源: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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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作了一批“未成年人禁止入内”警示标识牌,对原警示标识牌举报受理电话进行了更新,并向合法经营户发放,要求全旗网吧、歌舞娱乐等经营场所在入口处显著位置悬挂。同时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宣传,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保护未成年人义务。此次共发放“未成年人禁止入内”警示标识牌27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拒不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欢迎鄂温克族自治旗广大居牧民对我旗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进行监督,发现有未在显著位置悬挂警示标志的相关经营场所,请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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