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狠抓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开展全国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及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冬季行动,近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部署开展守护散装白酒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
专项行动中,检察人员就旗巴彦托海镇、大雁镇、伊敏河镇等地区散装白酒经销商进行了走访和调查。发现,部分白酒经销商存在个别散装白酒经营商户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酒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销售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经营环境不符合卫生标准等情形,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图片采集和详细记录。为促进散装白酒规范经营,引导酒类行业有序发展,旗人民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与相关行政机关磋商后向该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对散装白酒经营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维护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研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按照检察建议书相关线索逐条进行调查,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酒类经营单位27家,其中散装白酒经营者14家。针对散装白酒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场所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经营场所与生活区域严格区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行整改,并落实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防范机制。
下一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常态化监督食品药品领域安全,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凝聚共识、同时发力,与监管部门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营造安全可靠的食品环境。
检察官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散装白酒时,首要关注的是其来源渠道是否正规。正规渠道通常意味着产品经过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验,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应优先选择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资质的商家购买。同时,要注意查看产品是否有明确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次号以及质量合格证明等信息。这些信息是判断散装白酒质量的重要依据。此外,对于声称具有特殊功效或采用特殊酿造工艺的散装白酒,消费者更应保持警惕。这类产品往往更容易成为不法商家虚假宣传的目标。在购买前,建议消费者通过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产品的认证信息,如QS(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以确保所购产品的安全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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