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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0:56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司法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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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聚焦统筹落实,推动旗委旗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多次旗委常委会会议、旗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多部党内法规,研究部署法治有关工作。先后研究审议我旗2024年立法计划、苏木乡镇职责事项清单等工作。旗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旗人民政府召开2次党组会议,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5次常务会议学习党章、法规,审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2.聚焦先行示范,深化思想政治引领。

(1)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1次、党内法规学习6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开展专题研讨。

(2)组织“理论学习轻骑兵”开展“七进”宣讲,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理念宣讲180余场次,受众2.1万余人次。

3.聚焦“第一责任”,压紧压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

(1)落实责任,确保应述尽述。主要负责人述法率达100%,述职述德述廉报告报送率100%。召开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第6次会议,听取部分地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

(2)压实责任,落实述法工作。2024年1月,开展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旗工作考核,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为考核重点内容。

(3)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建设督察的通知》(鄂依法治旗办发〔2024〕14号)开展督察工作。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出1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套餐。年初至今,共办理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13个“一件事”1787件。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59户,农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6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许可公示220条。归集非涉企信息含许可、处罚以及承诺上传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内蒙古呼伦贝尔)共182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重要领域立法。2024年立法计划经自治旗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经旗委批复后报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现已完成《鄂温克族自治旗自治条例(修订讨论稿)》第十一稿。

2.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2024年度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进行备案。根据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相关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经清理继续有效15件,废止4件。 

(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分别采取“常规服务+值班服务”“首席顾问+总值班调度+常规法律服务+点单律师”的服务形式为旗直提供法律服务432次、苏木乡镇275次。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下发《关于规范鄂温克族自治旗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提示书》要求各苏木乡镇、各旗直部门对照《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做到应纳尽纳。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7件,制发行政监督检察建议17件、行政检察意见8件。组织全旗33个行政执法单位的602名行政执法人员及监督人员开展2024年度全旗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业务培训。

2.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梳理出全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共计7404项,梳理行政许可事项778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404项,行政处罚事项5798项,行政强制措施197项,行政强制执行16项,行政奖励55项,行政确认71项,行政给付64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裁决7项,其他事项11项,已通过旗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旗公安局扎实开展“昆仑2024”专项行动。严格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与旗市监局加强沟通配合,深挖涉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加强对传统品牌和地方品牌司法保护。深挖涉环境、食品、药品等类型犯罪,提升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保持高压震慑态势,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着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截至目前全旗各行政执法单位累计作出免于行政处罚126件,从轻行政处罚26件,减轻行政处罚39件,说服教育971件,劝导示范356件,开展行政指导59次,行政约谈5人/次,其他6件。组织召开全旗全面落实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工作部署会,持续强化各行政执法单位准确把握“三张清单”的具体内容并全面贯彻落实。

(六)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发布《鄂温克族自治旗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鄂温克族自治旗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1.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非诉纠纷调解中心合署办公,实行“集中式办公、一条龙式服务”。

2.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高效规范行政应诉工作。11月19日,召开2024年全旗行政应诉调度会,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行政应诉工作。截至目前,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海拉尔区人民法院、海拉尔区铁路运输法院、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共审结涉及我旗行政应诉案件3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一审审结23件,败诉5件,二审审结7件,败诉2件,败诉率为23.3%。

3.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全面深入推行信访代办制。全旗十个苏木乡镇2021年9月份已全面落实并建立苏木乡镇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实体化运作。制定试点推行信访工作代办制实施方案,选定巴彦托海镇等4个单位为试点,在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受理信访代办事项。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对全旗14个行政执法单位的242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我旗十个司法所实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全覆盖。印发《苏木乡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指导目录清单》,确定8个方面的监督内容。为十个司法所15名司法干警办理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各司法所深入苏木乡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发挥司法所在苏木乡镇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监督指导作用。

2.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提升信息归集水平。转发《关于做好“十公示”信息归集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内蒙古呼伦贝尔)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归集共享各领域信息数据103586条。已完成在旗人民政府网站“十公示”栏目功能建设。

二、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差距,存在执行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定不严格等问题;二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仍需加强,未能完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全面压实责任,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聚焦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养,以业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方向,组织开展全旗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法律知识以及业务理论专项培训。继续做好旗直行政执法部门对苏木乡镇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轮训,全面加强苏木乡镇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二是创新执法方式。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指导行政执法部门积极适用宣传教育、政策指导、行政调解、规劝提醒、指导约谈、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措施,激发市场活力,展现执法温度,鼓励企业专注于创新发展。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紧盯本地区行政执法薄弱环节,积极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督导等工作,为我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三)聚焦社会稳定,不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四所一庭”优势作用,共同做好化解纠纷矛盾,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工作,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和普法合力。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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