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有机贯通和有效衔接,提高对民事、行政等司法领域的监督质效,3月3日,旗委政法委、旗检察院召开关于建立“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座谈会及会签仪式,着力构建上下贯通、系统完善、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
旗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于健、旗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玉茹出席会议并讲话,旗委政法委、旗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旗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伊凡主持。
会上,两机关联合会签了《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明确了“两个监督”衔接应坚持的原则以及双方在案件移送、线索处理、信息共享、联合开展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和流程。同时,参会人员就如何让协作配合机制的作用发挥到实处,围绕工作机制的具体实施细节、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解决路径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并达成了共识。
潘玉茹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立足自身法律监督职责,强化与政法委执法监督的有效衔接、有机融合,打通监督环节中壁垒,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合力,提升监督的整体质效,有效解决执法司法中的难点、痛点问题,确保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增进人民群众在政法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构建法治鄂温克提供有力的执法司法保障。
于健书记指出,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的有效衔接,对于提升执法司法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并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充分认识建立执法监督和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意义,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加强密切配合,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通过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细化案件评查流程、创新监督方式等方面,不断强化协同监督工作,使协作配合机制规范高效运行。三要强化队伍建设,通过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切实提高执法监督和法律监督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专业化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法司法监督铁军。
下一步,旗检察院将以会签的工作机制为新的起点,积极履职,锐意进取,努力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能力水平,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切实推动协作配合机制落地见效,为建设法治鄂温克、平安鄂温克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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