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10日我局拟对《国道301线牙克石至海拉尔段公路工程土建施工一标拌合站项目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5年4月10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0-8819709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一七三二街
邮 编: 021100
序号 |
02 |
项目名称 |
国道301线牙克石至海拉尔段公路工程土建施工一标拌合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扎尼河露天矿区 |
建设单位 |
呼伦贝尔市交投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呼伦贝尔市新美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国道301线牙克石至海拉尔段公路工程土建施工一标拌合站项目 本项目为国道301线牙克石至海拉尔段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中并未详细对拌合站项目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所以本环评做出详细环境影响评价)土建施工提供混凝土,本项目距要提供服务的公路1.4公里,预计服务时间为两年,自2025年5月起至国道301线牙克石至海拉尔段公路工程土建施工结束(冬季不运行),公路工程土建施工结束后本项目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后转卖。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066.1309m²,建设混凝土生产线1条,设计年产混凝土6.5万立方米,同时建设实验室、全封闭物料堆场(目前未封闭,本环评要求全封闭物料堆场)、沉淀池等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 根据本项目工艺,碎石在进料阶段要进行加湿,加湿后含水率很高,水泥通过全封闭的筒仓加入,搅拌机为全封闭(目前未封闭,本环评要求全封闭),产生的废气经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排至封闭的搅拌楼内。 2. 废水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搅拌机、车辆清洗废水(W1)以及职工生活废水(W2)。 (1)清洗废水(W1) 生产废水排入混凝土沉淀池内,经沉淀后回用于清洗作业,不外排。沉淀池容积100m3,清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清洗废水在沉淀池内沉淀后可对泥沙进行收集回用,废水沉淀后回用,沉淀池底部及四周均采取混凝土防渗措施,渗透系数≤1×10-7cm/s,满足防渗要求,不会对周围地下水产生影响。 (2)生活污水(W2)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不直接对外环境排放废水。 3. 噪声 噪声源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源自搅拌机、皮带输送机、泵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75~85dB(A)。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沉淀池沉渣主要成分为泥沙、碎石,类比同类行业,产生量约152t/a。实验室主要进行力学性质、抗渗、抗压试验,产生的废料为混凝土块,产生量约0.5t/a。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固废均为一般固体废物,不涉及危险废物。生产固废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职工1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每人0.5kg/d,年工作180天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9t/a。垃圾桶收集后定期外运至垃圾填埋场。 |
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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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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