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5月7日,辉苏木召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审核备案工作推进会。苏木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各嘎查(社区)党支部书记和“两委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苏木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特木其乐图传达了上级有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审核备案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强调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于规范村民行为、促进乡村和谐、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指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核备案,确保其合法合规、符合嘎查(社区)实际。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审核备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全面细致地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质量。三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内容和意义,提高居牧民的知晓率和认同感,营造人人参与、共同遵守的良好氛围。
通过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辉苏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审核备案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建设和谐美丽乡村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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