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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类岗位)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2 09:29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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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就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类岗位)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通过2025年6月8日面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鄂温克族自治旗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应聘人员。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体检时间

2025年6月18日。

(二)体检医院及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医院(鄂温克族自治旗一七三二街与辉河路交叉口西北150米)。

(三)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于体检当日早7:40前到达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一七三二街原政务服务中心楼A区一楼大厅等待体检。体检后在医院缴费窗口缴纳体检费。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每人400元(现金支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体检须携带材料 

(一)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黑色碳素笔。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体检承诺书》(详见附件1),本人签字后交由体检现场审核人员。

(二)携带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五、注意事项 
    (一)认真阅读“体检须知”,切记有关事项。
    (二)孕期、生理期应聘人员需提前向检查医师声明。
    (三)体检当日空腹。为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须禁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熬夜。
    (四)“姓名”等基本情况栏、“受检者签字”栏、“病史”栏等信息,在体检结束时统一填写,照片在体检结束时贴于体检表上。体检表不得弄脏、弄皱,不得提前填写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不得提前贴照片,否则作废。
    (五)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
    (六)部分体检项需复检的应聘人员,由体检组织单位负责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请保持电话畅通。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纪律要求 
     接受体检的应聘人员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透露个人信息,体检期间手机统一管理。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应聘人员,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其他要求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鄂温克族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一七三二街原政务服务中心A区6001室)领取调档函。

注意:应聘人员必须在领取调档函之后7个工作日内将本人人事档案送交至鄂温克族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机要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一七三二街原政务服务中心A区6001室)。

咨询联系电话:0470-8819317,0470-8819917(鄂温克族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1.体检承诺书

2.体检须知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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