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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工作选岗方案

发布时间:2025-07-23 16:48 来源:旗应急管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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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鄂温克族自治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岗位归集实施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选岗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工作选岗方案》,现予以公示,同时将鄂温克族自治旗2024年12月转岗退出消防员待安置岗位和量化评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31日,转岗消防员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鄂温克族自治旗应急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岗时间

2025年8月1日15:00

二、选岗地点

鄂温克族自治旗应急管理局(详细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伊敏路33号)

三、选岗对象

2024年12月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地在鄂温克族自治旗的消防员。

四、参会单位

鄂温克族自治旗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成员单位,以及用人单位。

五、选岗顺序

此次采用赋分选岗,选岗排序由评分高者至低者依次选岗。

六、选岗工作流程

(1)旗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宣读选岗规则;

(2)参加选岗人员依次选岗;

(3)宣布选岗结果,签定确认表;

(4)移交消防员档案。

七、选岗规则

1.转岗退出消防员选岗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选择单位并签名,须将本人身份证、已取得的各种技能证书原件和相应证书复印件携带齐全。

2.转岗退出消防员应严格遵守选岗流程和选岗纪律,按时入场。不能按时到场选岗的,或不到场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取消选岗资格,由排名后一位的转岗退出消防员递补选岗。

3.参加选岗的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现场,严禁大声喧哗,严禁随意讨论或干扰他人选岗。选岗结束后应尽快离开选岗现场。

4.选岗时应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岗位,提前了解各岗位要求,将心仪岗位自行排序,确保现场选岗顺畅。

5.选岗时间为每人5分钟,实行“选一岗、消一岗”,选定岗位后现场签订《转岗退出消防员公开选岗确认表》,转岗退出消防员签字(按手印)确认后不得更改。为选岗成功的退出消防员开具《退出消防员转岗介绍信》,现场移交档案,明确到接收单位报到时限和具体要求。

6.转岗消防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报到,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转岗安置待遇。

7.根据相关规定,转岗消防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旗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在待转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转岗安置待遇。

8.本规则由鄂温克族自治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出消防员转岗人员量化评分和排序表

2.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出消防员转岗拟安置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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