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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华能伊敏露天矿矿用电新能源替代项目二期(20MW)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8 15:11 来源: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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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华能伊敏露天矿矿用电新能源替代项目二期(20MW)工程项目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5年7月2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0-8819709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华能伊敏露天矿矿用电新能源替代项目二期(20MW)工程项目

鄂环审表字〔202505

2025728


附件:华能伊敏露天矿矿用电新能源替代项目二期(20MW)工程项目批文扫描件。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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