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旗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干部进行任前公示:
一、公示名单
刘畅,女,蒙古族,1988年9月生,大学,文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巴彦嵯岗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拟任苏木乡镇党委正职;
伊德日,男,鄂温克族,1991年11月生,大学,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辉苏木副苏木达,拟提任苏木乡镇政府正职;
鄂薇,男,达斡尔族,1984年4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旗政府机关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拟提任旗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务;
王伟,男,回族,1978年11月生,大学,教育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拟提任旗直部门派出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
潘俊峰,男,蒙古族,1989年9月生,大学,理学学士、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旗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拟提任旗直部门派出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
宝钢,男,蒙古族,1975年5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旗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二级警长(副科级干部),拟提任旗直部门派出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7日(不含节假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鄂温克族自治旗党政办公楼408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受理电话:(0470)12380-2-10
特此公告
中共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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