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单位
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编制《鄂温克族自治旗新能源开发建设“一张图”》
三、相关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相关资质。近三年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2.报价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
3.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项目参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及呼伦贝尔市能源局相关要求,通过现场踏勘、图斑作业等方式,排查全旗可利用土地和限制性开发因素,形成《鄂温克族自治旗新能源开发建设“一张图”》,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做好后期动态维护工作。于8月中旬前形成“一张图”初稿,12月中旬前形成终稿。
四、报送材料及编制要求
报价单位提交的报价函需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内需附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
2.报价函;
3.企业简介、经营许可证及资质证书;
4.相关业绩材料;
5.信用报告。
五、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1.递交申报材料:有意愿参与询价的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在报名截止日前,参加询价的机构将公告要求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按顺序提供,全部粘贴到一个word上并转成PDF格式一次性上传(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825048773@qq.com。递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6月25日17:00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2.递交申报材料地点:询价公告报名截止后3日内提供与扫描件一致的纸质版材料两份(需胶装成册),邮寄至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中心A区二楼2006室。
3.联系电话:0470-8819390
六、评审方式
1.询价单位根据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在符合询价需求的前提下,按照最低报价的原则,以最低报价的报价单位作为成交报价单位,报价即为委托工程验收的合同价;
2.询价单位不和未成交的报价单位解释未成交的原因,不退还报价文件。
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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