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务信息

中国共产党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26-08-01 14:48 来源:鄂温克融媒 浏览:
【字体大小:

中国共产党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六届

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6年7月31日中国共产党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六届

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26年7月31日在巴彦托海镇举行。19名旗纪委委员出席本次会议,张国志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并提交中国共产党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常务委员会委员:王兴、王敏(女)、张国志(蒙古族)、陈然(蒙古族)、敖苏德(蒙古族)、莎丽(女,鄂温克族)、海国晶(蒙古族)

书记:张国志(蒙古族)

副书记:海国晶(蒙古族)、敖苏德(蒙古族)

与会同志列席了中国共产党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部分议程。

会议指出,旗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肩负护航发展大局、净化政治生态、守护民生福祉、锻造清廉队伍的重大使命,要在上级纪委和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力落实旗第十六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忠诚履职、真抓实干,奋力开创全旗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会议要求,本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上级纪委和旗委安排部署,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加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力度,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常态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号召,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全旗纪检监察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旗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接续奋斗,不断开创鄂温克族自治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鄂温克族自治旗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