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依托独特的民俗资源,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努力构建地方特色鲜明、文化环境美好、人人共建共享的幸福精神家园。先后2次获得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0次获得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荣誉称号。有4人和10人分别获得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是注重保护传承,大力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不断加大对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北方游牧少数民族历史、游牧、森林等文化的挖掘、整理、传承和发展。目前,共整理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9项,国家级2项、自治区级14项、市级3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最大限度的传承和保护。投资1.9亿元打造民族文化产业创业园,吸引119名非遗传承人和创业企业、创业者入驻,搭建多民族文化集聚交融、产业化运营平台。推出民族歌舞剧《彩虹之路》、民歌集《鄂温克民歌一百首》、舞蹈《萨满舞》等一大批优秀文艺作品,成功申报自治区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二是注重基础建设,大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围绕文体活动、文艺演出、展览展示等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目前,全旗有旗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各一座,70%的苏木乡镇建有民族民俗博物馆,所有苏木乡镇均设立文化站。深入推进文化惠民,旗乌兰牧骑18次荣获自治区“十佳乌兰牧骑”称号。建立了鄂温克族、达斡尔族、布里亚特蒙古族等多支民族服饰表演队并多次在国内外表演展示,培育鄂温克瑟宾节、冬季那达慕等知名节庆活动品牌,成功塑造“敖包相会的地方,一个被世界传唱的地方”等多张经典旅游名片。
三是注重理念创新,大力开展牧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依托“党员中心户、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评选平台,培育文明乡风。2018年牧民吉日嘎拉家庭获“全国最美家庭”荣誉称号。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建立牧民议事代表会、公民道德协会等自治组织,推进嘎查事务阳光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牧区科普工作,提高牧民科学文化素养。先后聘请农牧林水等行业专家102人,开展“三下乡”活动,参训人数达3000余人,为牧区送科技图书及资料15万余册,药品16万余册,科技科普影像、音像制品3100盘,出动科普宣传车240余次,下乡科技人员6000人次。
四是注重服务发展,大力满足牧民医疗健康需求。改革开放40年间,医疗卫生机构从马背上的医生发展到了今天拥有卫生机构80个、病床605张,全旗从事医疗卫生事业人数达1316人,有效缓解了看病难的难题。全旗10个苏木乡镇共建有12所卫生院,44个嘎查均配有卫生室,基本满足群众基本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需求。目前,全旗拥有二级甲等医院2家。积极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倡导优生优育,全面推进生育登记平台的使用。2017年,累计发放计划生育公益金9.4万元,帮扶家庭44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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