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旗政务服务局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全旗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4-27 11:13 来源:旗政务服务局 浏览:
【字体大小: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45号)以及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有关工作要求,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全旗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全面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鄂温克旗政务服务局对全旗6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季度共发现7次账号超期情况。其中“鄂温克医政医管蒙中医”微信公众号3次、“鄂温克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微信公众号1次、“锡尼河西苏木党群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1次、“红花尔基镇人大”微信公众号1次、“鄂温克旗审计局”微信公众号1次。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微信工作群内每日超期预警提醒,多次电话联系督促,仍有部分账号存在连续14天不更新情况。个别账号一个季度存在两次甚至三次的超期不更新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维护运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数量、使用现状、发布信息数量等情况及时掌握、及时更新,杜绝有平台无维护现象发生。对发布信息数量少,维护更新不及时政务新媒体,该注销账号一律注销,并报旗政务服务局电子政务办公室备案,认真做好自查自纠。

(二)落实政务新媒体专职工作人员职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考核指标》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的使用、发布、回应及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政策法规宣传、问政于民、政民互动等工作。

(三)加强常态化抽查监管机制。旗政务服务局电子政务办公室每季度要对全旗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监测,对通报2次以上不合格政务新媒体,要在年末考核中扣除政务新媒体分值。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

联系 人:孙江辉  联系电话(传真):8812282  


附件:2022年第一季度鄂温克旗检查发现的不合格政务新媒体账号





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局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2022年第一季度鄂温克旗检查发现的不合格政务新媒体账号

账号名称

账号类型

开设主体

未更新起始日期

未更新结束日期

未更新天数

锡尼河西苏木党群服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西苏木人民政

2022-01-14

2022-01-27

14

鄂温克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微信公众号

鄂温克族自治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2-01-21

2022-02-06

17

鄂温克医政医管蒙中医

微信公众号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22-01-23

2022-02-07

16

2022-02-09

2022-02-22

14

2022-01-02

2022-01-16

15

红花尔基镇人大

微信公众号

鄂温克族自治旗红花尔基镇人民政

2022-01-26

2022-02-08

14

鄂温克旗审计局

微信公众号

鄂温克族自治旗审计局

2022-01-14

2022-01-27

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