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45号)以及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有关工作要求,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二季度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政务新媒体全面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第二季度,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鄂温克族自治旗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要求,持续提升工作水平,全面完成第一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政务新媒体合格率不断提升。
(一)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检查情况。2022年第二季度,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局对全旗39个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全部检查。经反复督促整改,仍有6个单位7个栏目存在更新不及时甚至长期未更新情况。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2022年第二季度,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局对全旗57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最终核定56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合格,1个新媒体账号不合格。
(三)有害信息报送情况。2022年第二季度,有1个乡镇超期报送,1个苏木和1个部门未报送。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内容保障能力和功能建设水平仍需提升。在多次强调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的情况下,仍有个别单位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值班读网机制落实不到位,存在严重表述错误问题,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多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部分单位整改工作落实迟缓。针对日常工作中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局要求第一时间整改的网站问题及每月月初有害信息删除情况报送工作,部分单位多次未第一时间落实。
(三)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经过微信工作群内每日超期预警提醒,多次电话联系督促,仍有部分账号存在连续14天未更新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建设水平。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细化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审核责任,加强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准确。
(二)强化常态化工作整改落实。各地区各部门针对日常监测发现的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问题应当立行立改,保障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安全准确。同时,每月月初要及时报送有害信息删除情况。
(三)持续做好网站栏目调整及更新工作。根据呼伦贝尔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相关部署,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已迁移至呼伦贝尔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新版网站上线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各地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按照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规范栏目设置,做好栏目维护工作,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文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公开重点领域相关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四)加强政务新媒体维护运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数量、使用现状、发布信息数量等情况及时掌握、及时更新,杜绝有平台无维护现象发生。要强化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等管理机制,主办单位在同一平台上开设多个功能相近新媒体账号的,尽可能精简整合,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对无力维护以及关注量小的新媒体账号要及时注销。
联系人:孙江辉 联系电话(传真):8812282
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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