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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10-20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旗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在规范管理、巩固成果和深化提高上加大了工作力度,有效地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现将我旗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旗政府在安排部署每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时,都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在旗人代会上通过后组织实施。同时将实施情况及时报告旗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并通过多种新闻宣传方式向全旗各族人民通报。定期召开经济运行情况通报会,将全旗的经济运行情况通报给全旗各地区、各部门。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利用鄂温克信息等信息载体,将全旗的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会议及时向外界宣传报道,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为了进一步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了解体察社情民意,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调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旗人民政府开通了信访热线电话,并建立了旗长接待制度,每星期五(节假日除外)定为旗长接待日,届时由一位旗长专门接待上访人员,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三)我旗加强了网站建设,设立了鄂温克旗政府网页,在网上公布政府的重大活动、工作方案、领导讲话、政策性文件等,共上报及下发了政府信息70期,法制简报7期。

(四)旗直各单位(含垂直单位)政务公开。旗直行政机关23个、党群机关13个、垂直单位15个均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公开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投诉箱。将办事时限、办事程序、必要条件、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及依据进行了公开。涉及牧民收费的部门,在明显位置设立了公示栏或公示牌,公示规定的收费项目;经营性单位在营业所中设立公示牌,公示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各医院和卫生所将常用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在收费大厅中进行了公示;“窗口”单位公开服务承诺,明确违诺责任,并将处理结果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了公开;具有执法职能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对群众反映强烈要求公开的事项,不属于保密事项的都在适当范围予以公开。在此基础上,在今年“树立行业新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访谈栏目中,各苏木乡镇区和旗直各单位都将自己的职能职责、服务承诺等在电视上做了公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五)苏木乡镇(区)政务公开。全旗10个苏木乡镇(区)都制定出台了《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相继根据自身实际推行了政务公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克服随意性、笼统性、断档性,多头性等问题,将应公开事项均进行了公开,公开项目设置详实,数字准确,使群众一目了然。

(六)嘎查村务公开。全旗现有44个嘎查村委员会基本都推行了嘎查村务公开,公开率已达98%。旗政府组成督查组对24个嘎查委员会的公开情况进行督查。从总体上看,各嘎查都以不同形式和方法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公开工作,各嘎查村务公开以牧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重大问题、事项等都已公开。其中锡尼河东苏木成立了嘎查财务管理室,建立健全《嘎查财务暂行办法》;对苏木总会计及嘎查财务负责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条例实施后,2008年度,通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难度较大,各地区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二是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存在的问题,政府办公室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改进。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各类应公布的政府信息能够及时、科学、完善的公布。三是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抓好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抓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