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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10-21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我旗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确保了我旗政府信息可以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旗人民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服务。现将我旗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为使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旗人民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了各项制度,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组织全旗各苏木乡镇、各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条例》,熟悉掌握《条例》相关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重点公开了行政执法部门、公用事业等单位的相关信息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焦点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工程事项等。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认真梳理各类公开事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目前,全旗各苏木乡镇、各部门都能按照统一规范的文本要求,结合实际,努力完成编制任务,并及时通过各种方式将公开目录向全社会公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有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同时,有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落实或不稳定。

三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有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表象化,细化不够,实质性内容不多,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四是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高。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的意识程度不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的差异,信息公开的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1年工作计划和安排: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受理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的作用。完善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库,集中发布本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是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是加快完善网站功能,加强网站信息公开搜索能力,提高信息获取的速度和便捷性。

2011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地推进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大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