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鄂温克旗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呼伦贝尔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现公布鄂温克旗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如有其他意见或建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9707, 电子邮箱:ewkzwgk@163.com)
2021年,以贯彻《条例》为主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精准公开,聚焦社会公众关注关切,优化营商环境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
鄂温克族自治旗全年政府网站信息发布9774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4507条,政务公开类信息5267条),政府微信公开信息1908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49条,发布政策解读29篇,共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开展在线访谈6期,民意征集6期,答复网上信件62件。
1. 鄂温克旗形成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苏木乡镇政务公开专栏、社区信息栏等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2. 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针对疫情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专栏,2021年在专栏里及时公开发布了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政策,疫苗接种、指挥部通告、核酸检测机构设置等信息。
3. 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2021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本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服务举措和办理流程、政策解读等信息、营商动态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等信息。为企事业、个人及时提供了营商信息,更好地服务企事业、人民群众,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4.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稳岗就业、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栏目公开政策信息、办事指南信息、工作进展等信息。同时增设了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四办”工作栏目,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2021年共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其中1件因申请人材料不全撤回,网上依申请事项6件均按时办结,各受理单位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2021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是为规范政府信息的发布,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与权威性,全面反映行政工作信息,更好的履行政府系统行政管理职能,鄂温克族自治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不断制定、完善鄂温克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二是针对旗本级已公开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将失效文件,进行废止清理。
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完成了政府门户网站云主机服务器全面升级、网站IPv6升级改造工程,协调网站维护公司完成了一体化平台建设前期数据迁移等准备工作(重点工作)。积极做好网上信件答复、嘉宾访谈及各类专题专栏等重点栏目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新增我为群众办实事、“我帮你”进行时,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等工作专栏。
1.明确领导责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确定旗政府办公室为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政务服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鄂温克旗政务服务局局长王博兼任,现有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三名,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经费将纳入2022年财政预算。
2.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配套出台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并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与培训。在旗委办的统一安排下,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9月14日-15日,开展了全旗股级干部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培训内容,将落实政务公开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讲解。
4.规范考核评估,强化工作监督,将政务公开纳入旗委组织部《2021年度苏木乡镇绿色发展考核指标》、《2021年度旗直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纳入依法治旗考核)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并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旗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对40个部门进行面对面考核。
5.严格落实社会评议机制,2021年度鄂温克旗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已结束。
6.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被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9 | 2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359条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45条 | ||
行政强制 | 25条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194万元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存在问题:一是近几年政务公开工作的越来细化,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要求越来越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苏木乡镇、旗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较大,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导致工作存在拖延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效率。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学习,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培训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二是提高认识,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日常抓”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有序进行。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合市政务服务局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9月27日公开了关于征求《鄂温克旗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12月8日公开了鄂温克旗关于征集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健全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10月2日公开了旗人民政府召开了2021年第3次常务(扩大)会暨重点项目推进会,10月9日公开了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召开2021年第4次常务(扩大)会议,准确公开了会议决策事项,释放权威政策信号。
2.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公布权责清单,各行政机关要对照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持续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按照市里考核指标公开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信息的,包含下属事业单位简介等要求,各部门按照上述要求更新了机关简介。领导简介,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12月份全部按照市里要求更新了领导简介, 领导分工。
3.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全面摸清文件底数。全旗开展了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以旗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9件,废止5件,宣布失效1件。以旗直部门名义制发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4件,宣布失效2件,拟修改后重新公布的2件。2021年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数1件,部门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4.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深化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实现了全旗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拓展了跨部门协同监管覆盖范围。
5.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认真抓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充实工作,收集整理相关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完善到政府网站相关栏目中,全力推进26个重点领域信息和乡镇苏木、旗直各部门标准化主动公开信息。
6.继续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在鄂温克旗门户网站设立了“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专栏,及时公开发布了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政策,疫苗接种、调度会、指挥部通告、核酸检测演练、核酸检测机构设置、措施、数据等信息,全面、精准公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7.着力做好稳企业稳增长相关信息公开。在鄂温克旗门户网上设置优化营商环境专栏,2021年公开了政策文件、营商动态信息。为企事业、个人及时提供了营商信息,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8.持续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稳岗就业、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政策信息、办事指南、工作进展等信息及时公开发布。
9.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工作。切实落实公文系统中“公开属性”标注和政策性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2021年,新闻发布会2次,访谈专访 6个,音频解读1个,图文解读22个,文字解读5个,视频解读2个,多种解读方式进行政策公开。
10.依申请工作。2021年11月,根据市里要求,统一将旗级依申请公开接入到自治区政府网站中,目前已完成端口接入工作。2021年依申请受理数:6件,均已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受到行政复议、行政纠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受到行政诉讼、行政纠错。
11.“四办”工作。设置了“四办”工作专栏,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四办”工作相关精神,将《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 “蒙速办·帮您办”“蒙速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公开,并在线下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四办”咨询窗口,切实为办事群众、企业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
我旗今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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