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鄂温克旗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呼伦贝尔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现公布鄂温克旗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如有其他意见或建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9707)。
2020年,以贯彻《条例》为主线,紧紧围绕自治区、呼伦贝尔市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精准公开,聚焦社会公众关注关切,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
鄂温克族自治旗全年政府网站网站信息发布851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6248条,政务公开类信息2212条),政府微博公开信息3865条,政府微信公开信息1883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89条,发布政策解读33篇,共举办新闻发布会5次,开展在线访谈6期,民意征集7期,答复网上信件62件。
1. 鄂温克旗形成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微信公众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苏木乡镇政务公开专栏、社区信息栏等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2. 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针对疫情做到及时落实相关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并设置了“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专栏,集中展示了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及旗委、旗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复学的政策信息及工作进展情况,公开了咨询监督电话,为复工复产复学创造了有利条件,为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快恢复提供了有力保障。
3. 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集中展示了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信息,特别是结合“2020营商环境提升年”重点工作,集中公开了本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服务举措和办理流程、政策解读、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等信息。
4.全面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组织各单位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加强组织管理和层层落实,经分时段、分人员集中办公后,梳理编制政府旗本级和苏木乡镇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两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全旗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工作。
5.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比照国务院部门印发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细化梳理编制我旗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已按国办要求模板完成平台升级并上线,根据26个领域正在逐步调整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重大建设项目8类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三大攻坚战、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信息公开。
6.继续办好政府公报。政府公报是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机关刊物,以“传达政策法规、发布信息、指导工作、服务社会”为办刊宗旨,是旗政府发布、宣传政策法规的权威载体和人民群众了解政务工作的重要窗口。鄂温克旗政府公报为蒙汉双语版,双月刊,发行量为220本,主要刊登栏目有地方法规与规章、旗政府文件、政府办公室文件、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经济运行、统计公报、人事任免、大事记、政策解读等。截至目前,政府公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已发布四期。
7.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工作。切实落实公文系统中“公开属性”标注和政策性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截至目前,全年共发布文字解读15篇,图文解读17篇,音频解读1篇、在线访谈6次,新闻发布会5次。
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指南、申请表、流程图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2件,网上申请7件,当面申请5件,均按时办结,各受理单位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2020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1.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照国家、自治区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和机构改革任务,进一步理清各苏木乡镇和旗直各部门职责边界和职权事项,梳理旗本级权责清单,旗本级保留行政权力632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96项、行政确认53项、行政给付36项、行政奖励35项、行政处罚5214项、行政强制措施144项、行政强制执行41项、行政监督检查451项、行政征收7项、其他行政权力149项,编制完成2020年鄂温克旗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在旗政府网站公布后,权责事项将常态化动态管理;推进苏木乡镇改革,落实行政权力下放。根据自治区印发《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改革任务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协调,梳理下放苏木乡镇权责95项,公共服务事项13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处罚80项,并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鄂温克旗苏木乡镇权责清单(2020年)。推进嘎查(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全覆盖。目前我旗10个党群服务中心、44个嘎查服务代办点,20个社区便民服务点,都已确认代办联系人,现已全部覆盖,覆盖率100%。
2.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使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目前累计认领梳理政务服务事项771项,其中依申请类事项522项、公共服务事项249项。网上可办理事项704项,网办率为91.31%。
3.加强与政务服务的融合发展。一是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发布我旗各部门事项,统一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并在大厅LED显示屏及窗口显示栏中滚动播放服务指南及相关流程。二是各窗口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在政务中心填表区放置办事指南示范样表模板。三是根据“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发布要同源”要求,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网上办事”栏目,“网上办事”栏目中所有办事服务事项直接连接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以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为政务服务事项唯一数据源,确保本级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事项数量、事项名称、办事指南等各要素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保持一致。同时增加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注册和登录入口,确保办事入口统一和用户中心统一。
4.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大厅指示牌、LED电子屏、告知书等多种手段,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
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取消企业验资程序和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对经营场所权属和功能的限制,允许“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除法律法规规定的4项和国务院保留的28项前置审批事项外,实行“先照后证”制度。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解决了“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帮助企业轻装上阵。2019年“证照分离”一共登记551户企业,2020年截止到现在639户企业“证照分离”登记。
压缩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动态扩大证照整合范围,实行“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网互通、信息共享”。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推进各部门网上并行办理模式,企业名称核准改为自主核名,发放营业执照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提高企业登记便利化。在保留传统窗口登记的同时,实行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推行名称自主申报改革,提供申请名称自动筛查服务,建立快速处理机制,简化名称申请审核流程。我旗截至今年网上设立登记户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的企业有189户。
畅通企业退出渠道。实行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探索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全面取消了纸质“清税证明”,优化企业退出流程,较好地解决了企业退出难的问题。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行联合惩戒机制。
深开展政银合作。共同搭建了“一站式”信息服务和融资服务平台,实行免费代办营业执照服务。2019年将建设银行鄂温克旗分行作为试点先行开展政银合作,在双方积极努力下目前已初见成效,已开始发放营业执照。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广播电视、全旗范围内LED屏幕滚动、张贴蒙汉双语催报通知书、微信、电话短信、基层排名等多种方式,推进企业年报工作力度,同时对“僵尸户”、“失联户”等企业进行调查取证,引导其办理注销登记或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处罚。截至7月1日,全旗企业应报数2428,实报2021,未报407,年报率83.24%;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数527,实266,未报261,年报率50.47%;个体户应报数11693,实报2400,未报9293,年报率20.53%。任何人登录全国联网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都可以查询到企业信用信息。
5.减税降费工作执行情况。我旗税务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减税办,组建减税降费临时党支部,组建“e税官党员工作队”抽调精兵强将进行集中办公,系统保障、核算分析、服务宣传、督察督办等明确落实减税降费重点工作任务,并根据新政策的出台情况进行动态完善,落实到责任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充分利用多种媒介,有效提升宣传面,在办税服务厅、微信群、户外广告屏、出租车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宣传税收优惠政策。与鄂温克族民间艺人创作减税降费好来宝,与司法局联合开展减税降费主题党日活动等。
6.编制鄂温克族自治旗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了收费项目名称、资金管理方式及政策依据等。目前,我旗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6大类(包括涉企收费16大类),其中不动产登记费、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2项收费项目对小微企业免于征收,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1.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对旗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改版建设,统一规范,优化功能,新版平台于3月1日正式上线。
2.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工作。一是积极做好网上信访信件答复、嘉宾访谈及各类专题专栏等重点栏目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新增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优化营商环境等5个工作专栏,截至12月31日,答复网上信件62件,开展嘉宾访谈6期,全方位反映自治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二是调整了旗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栏目,将“网上办事”栏目中所有办事服务事项直接链接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以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为政务服务事项唯一数据源,确保本级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事项数量、事项名称、办事指南等各要素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保持一致。同时增加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注册和登录入口,确保办事入口统一和用户中心统一。三是协调网站建设公司完成了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根据实际需要及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调整所属栏目,协助旗司法局及各相关部门完成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录入工作。四是配合网信办完成了3次网站漏洞整改和一次网络安全自查工作,组织开展了旗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二级)。对网站进行每日常规巡查,及时排除故障,每周进行双份备份,保证网站安全、稳定运行。五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做好旗内有关重要会议、政务、经济活动的信息采编工作,准确及时地把自治旗经济社会建设成果反映出去,并每月进行汇总排名。全年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851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6248条,政务公开类信息2212条。六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台账,每日进行审查登记。同时,积极做好向市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事关全旗经济、社会、领导动态等各类信息及时准确报送。全年向市政府网站共报送工作动态类信息2313条,市政务网站采用495条;报送经济运行数据信息28条,采用5条。
3.加强政府系统蒙古文政府网站群管理。成立以旗政府办公室翻译室为主的政府蒙古文政务网站管理办公室,主要对蒙古文政务网站建设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管理和部署,配备2名翻译人员和1名技术维护人员,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责。日常工作及时更新网站栏目,上传公开文件材料,精心采编重要内容,按时更新政务信息,认真翻译审定材料。同时在编辑发布蒙古文信息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配备使用WINDOWS7、IE11浏览器和符合传统蒙古文国家标准编码要求的编辑软件及输入法的计算机终端,并定期请专业技术人员对网站进行安全防护和技术维护,确保网站运转顺畅。
4.加强对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监控。充分利用政务微信进行政务信息发布及政策宣传,并每日更新内容,加大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便捷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提供参考。截至12月31日,共发布图文信息1883条。开展了全旗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统计汇总工作(共计60个,其中微信公众号51个,新浪微博3个,其他6个),现已全部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每季度对全旗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并公开通报,对不合格政务新媒体与相关单位进行电话沟通,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单位及时整改,全面提升全旗政务新媒体工作水平。每月对政府网站及全旗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清理信息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汇总报送市政务服务局。完成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相关的各项临时性突发工作。
1.明确领导责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确定旗政府办公室为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政务服务局,负责全旗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鄂温克旗政务服务局局长吕殿才兼任,现有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两名,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经费将纳入2021年财政预算。
2.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配套出台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政府门户网站安全防护、政务微信微博运行管理、政务舆情监测、处置、回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并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同时,准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覆盖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网址等内容及时更新发布。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与培训。在旗委办的统一安排下,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4月30日,对全旗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此次培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五大领域工作进行详细讲解。同时在政务服务大厅的LED显示屏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滚动宣传。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公务员和股级干部知识更新培训中,10月19日-20日开展全旗股级干部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培训内容;10月20日-21日开展全旗科级以下公务员培训班,培训主题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打造阳光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讲解。
4.规范考核评估,强化工作监督,将政务公开纳入旗委组织部《2020年度苏木乡镇绿色发展考核指标》、《2020年度旗直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纳入依法治旗考核)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并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旗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对41个部门进行面对面考核。
5.严格落实社会评议机制,2020年度鄂温克旗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已结束。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被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94 | 增2 | 4150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61 | 减30 | 79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238 | 减24 | 743 |
行政强制 | 206 | 减21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9 | 减37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24 | 32681.29万元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放弃申请) | 0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一)存在问题: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力度不大,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重点不突出。二是各单位未有专职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工作交接时,未能准确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点,工作人员的主动意识不够强;三是栏目和发布信息不够规范,栏目新分配不均衡,有的栏目更新频次较高,有的栏目更新不及时。
改进情况: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之积极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发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严格按照各单位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加大对可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信息时统筹考虑栏目需要,把信息适当分配,保证今后信息按照规范及时更新发布;四是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凡属条例内规定需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均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和更新。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权力运行、市场监管、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减税降费、精准扶贫、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环境保护等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五是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推进政策解读与回应,加强解读回应力度,提升政策解读的主动性、时效性和多样性。围绕旗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等多种形式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提升发布质量和效果。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一是强化工作监督。2021年将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专项会议,层层落实责任,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出台《鄂温克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研究细化责任目标,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局相关工作要求,2021年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着力解决基层存在的公开不规范问题。三是加强政策解读,推进政策落实。建立完善政策解读长效机制,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带头解读政策。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抓好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的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把设计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实效。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主办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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