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督字〔2021〕12号
情况(截至7月5日)的督查通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驻鄂温克旗有关单位:
根据《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分工的通知》(鄂政办字〔2021〕45号)文件要求,旗政府督查室对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盯办。现将截至7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详见附件)通报给你们,请认真对照通报内容进一步抓好推进落实。
第三季度是施工“黄金期”,也是各项工作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各战线要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全年目标任务,科学谋划、统筹调度,进一步抓落实、促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盯时间节点,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有序开展,确保全年既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下一步,旗政府督查室继续按月对《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通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调度不及时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督查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切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附件: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2021年7月10日
下载地址:附件: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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