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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F-smxzxnhxsm---2021-0714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和预警信息
发布机构: 锡尼河西苏木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锡尼河西苏木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锡西政字﹝2021﹞111号
成文日期: 2021-07-21 发布日期: 2021-07-21
关于印发《锡尼河西苏木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1 来源:锡尼河西苏木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各嘎查、各站所:

为做好夏汛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苏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锡尼河西苏木经济社会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锡尼河西苏木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锡尼河西苏木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锡尼河西苏木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夏汛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苏木内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锡尼河西苏木经济社会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苏木辖区内洪水、暴雨渍涝以及由洪水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工作原则

(1)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

(2)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二 、锡尼河西苏木概况

2.1自然地理

2.1.1位置 面积

锡尼河西苏木地处鄂温克族自治旗中西部,东与伊敏、锡尼河东苏木接壤,南与兴安盟阿尔山市、扎兰屯市为邻,西与会苏木、新巴尔虎左旗相接,西北与陈巴尔虎旗为界,北部与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巴彦托海苏木相邻,辖区总面积3165平方公里。

2.1.2地形、地质、地貌

锡尼河西苏木地貌属易敏河冲击形成的一级阶地。全境由东南向西北呈狭长地形,东南高,西北低,北部海拔640-850米,南部海拔900-1500米,最高点位于同伊敏苏木、扎兰屯市交界的伊和高古达山(蘑菇山),海拔1706.6米。

2.1.3气象、水文

锡尼河西苏木气候属寒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夏季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最大风速31米/秒,平均降水量300毫米,最大降雨110毫米/24小时,极端最高气温36.8℃,极端最低气温一46.6℃,平均气温一2.4℃,年日照时数2497小时。

锡尼河西苏木境内河流有辉河、伊敏河、伊和威力格其河、德廷德河,湖泊有好力宝诺尔、冷查干诺尔、古尔班敖包诺尔等。伊敏河在苏木东侧最高海拔611.59米,平均609.55米,最大流量689立方米/秒,最小流量202立方米/秒,平均流量66.3立方米/秒。最高水温28.7℃,最低水温1℃,含沙量374克/立方米,封冻期148~185天。

2.2然灾害分析

锡尼河西苏木主要自然灾害有洪涝灾害,一般发生在每年7-9月。

三、锡尼河西苏木防汛组织体系与职责

3.1苏木防汛指挥部

总 指 挥:那础格 锡尼河西苏木党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安  娜  锡尼河西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副总指挥:王丽霞  锡尼河西苏木人武部部长

呼  伦  锡尼河西苏木副苏木达

成  员:宝力尔  锡尼河西苏木人大主席

丽丽   锡尼河西苏木党委副书记、执法委员

白嘎拉玛  锡尼河西苏木常务副苏木达

希吉勒   锡尼河西苏木纪委书记

伊敏   锡尼河西苏木组织委员

道力格尔  锡尼河西苏木宣传委员

格·白嘎拉玛   锡尼河西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长

石慧斌   锡尼河西苏木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丹毕   锡尼河西苏木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森登      锡尼河西苏木平安建设办主任

斯日古楞  锡尼河西苏木特莫胡珠嘎查书记、嘎查达

吉格德    锡尼河西苏木巴彦胡硕嘎查书记、嘎查达

哈木苏荣  锡尼河西苏木好力宝嘎查书记、嘎查达

丹巴扎木苏 锡尼河西苏木西博嘎查书记、嘎查达

色音巴雅尔  锡尼河西派出所所长

关满全     锡尼河西苏木司法所所长

晓红       锡尼河西苏木卫生院院长

金玲      锡尼河地区蒙医医院院长

3.2办事机构

防汛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任:森登  13722008182(平安建设办主任)

防汛值班电话:8931700

锡尼河西苏木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苏木平安建设办公室。

3.3锡尼河西苏木防汛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与分工

3.3.1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

防汛是政府行为,防汛工作涉及整个社会的安全,关系到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金,根据《防洪法》《防汛条例》和鄂温克旗有关文件精神,防汛抗洪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贯彻党和政府有关防汛抗洪工作的法律法规、

政策,认真执行上级指令,组织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水患意识和全民都要参加防汛抗洪的意识。

(2)负责组织本单位防汛办事机构,确定成员部门,协调解决防汛抗洪经费和物资问题。根据每年财力增长比例和防汛需要相应增加防汛经费,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

(3)根据本苏木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上报防御洪水方案(包括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并严格落实。

(4)掌握本辖区汛情,及时作出部署,力争将灾害降到最低。

(5)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及时对汛情、险情的监测、检查对险情征兆明显地带,及时组织群众安全转移。

(6)灾害发生后,首先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救灾工作,安排

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防洪工程,维持社会稳定。

3.3.2防汛指挥部成员部门工作职责

苏木防汛指挥部在旗防汛指挥部和苏木人民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制定各项防汛措施,落实防汛物资、经费,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投入防汛斗争,统一指挥辖区内的防汛工作。不论参加或未参加指挥部成员部门,各部门均负有防汛抗灾救灾工作职责。其职责如下:

(1)苏木防汛指挥部:在旗防汛指挥部及苏木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锡尼河西苏木行政区域内的防汛工作,负责拟定锡尼河西苏木防汛应急政策,部署、组织和检查锡尼河西苏木行政区城内的防汛工作,负责组织调配锡尼河西苏木防汛物资和队伍,负责苏木内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组织和制定防御洪水方案,贯彻执行上级防汛调度指令,及时掌握汛情、水情、雨情、险情、抢险方案,负责发布锡尼河西苏木的汛情、灾情通告。负责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国土资源所、各嘎查:负责协调旗水务局;组织、指导防汛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对抗洪抢险、救灾提出意见、建议及方案;对防洪工程设施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抢险物资储备、调配及应急保障工作。同时,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各方面信息,指导畜业防灾救灾、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4)苏木卫生院、锡尼河地区蒙医医院:负责组织抢险现场及抢险队伍的医疗服务,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协调医疗卫生人员开展疾病防治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负责受灾群众日常病情监测和体检,确保发现病情第一时间送入鄂温克旗人民医院治疗。

(5)苏木环卫队:协调组织运输,做好防汛防疫、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同时确保道路畅通。

(6)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汛期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督管理,保证市场的正常有序经营,制止和查处市场交易活动中的不正当争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7)锡尼河西派出所、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抢险现场的安全保卫;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案件;协调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转移。

(8)国网鄂温克旗供电公司: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和险情处置工作。

(9)加油站:负责保障防汛的油料供应工作。

3.3.3防汛指挥部工作职责

锡尼河西苏木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6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苏木党政综合办。

(1)水情监测组。负责每日监测水位,将监测结果上报苏木防汛指挥部。收集上级防汛指挥部、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并进行整理分析。及时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情况。

组  长:呼伦  联系方式:15804702432

副组长:森登  联系方式:13722008182

成  员:达西道尔基、巴雅斯胡楞、斯乐孟、达布希拉图

(2)人员疏散组。负责及时疏散群众,设置出入卡口,阻止群众进入水患区。

组  长:宝力尔  联系方式:15904804466

副组长:希吉勒  联系方式:18604808577

成  员:石慧斌、巴雅尔玛、奈日乐、淑梅、白宝音、

大布其德、敏敏、苏布德、那木巴特尔、巴亚拉玛、

斯吉德玛、哈木、莫德格玛、宝日汉、丹德尔、斯日古楞、吉格德、哈木苏荣、丹巴扎木苏

(3)抢险救援组。负责紧急情况处置人员清点工作。负责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包括帮助被困群众转移生产生活资料及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和危险品的转移等。

组  长:王丽霞 联系电话:15049078383

副组长:丹毕   联系电话:13948607242

成  员:登布日勒、阿木尔、丹德尔、胡格吉勒、陈永、

达喜斯布格、胡格吉勒图、额尔德木、韩苏雅拉图、包国臣、斯日古楞、吉日嘎拉、颜志春、斯乐孟、奈日乐、达日玛、那木巴特尔、达瓦、达西苏荣、丹德尔、斯仁、白宝音、

达西道尔基、巴达日胡、孙新军、布仁赛汉、达西尼玛、

德勒仁贵、巴义拉图、巴达玛斯仁、江登、

斯日古楞(特莫胡珠嘎查)、吉格德(巴彦胡硕嘎查)、

哈木苏荣(好力宝嘎查)、丹巴扎木苏(西博嘎查)

(4)后勤物资保障组。负责防汛物资仓库的管理及防汛物资调度工作,保障防险救灾人员防护设备的供给,负责抗洪抢险救灾车辆保障的调度及油料供应工作,确保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车辆充足,并负责善后处理工作。负责灾民安置点的运转和保障工作。

组  长:白嘎拉玛 联系电话:13314700300

副组长:小布其德 联系电话:15947401817

成  员:格·白嘎拉玛、陶丽、颜志春、布仁赛汉、

达西尼玛、巴雅斯胡楞、红燕、斯普勒玛、森格勒、莫德格

(5) 與情监控组。畅通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灾情公告开展正面舆论引导工作,加强舆情管控,防止发生重大舆论影响。

组  长:丽丽        联系电话:13804709031

副组长:道力格尔    联系电话:13722108152

成  员:乌恩其其格、白玉晶、斯日吉木德、萨楚日乐

(6) 善后处置组。负责灾民撤离后的再排查和扫尾工作,受灾地

区防疫消杀工作及群众安置点疫情防控,避免人员聚集导致的疫

情风险。

组  长:白嘎拉玛    联系电话:13314700300

副组长:达西苏荣    联系电话:18747089893

成  员:晓红、金玲、赛娜、达·达西玛、道·达西玛、

南吉勒玛、庆格乐、德吉德玛、米拉

四、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4.1.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V级响应

(1)红花尔基水库泄洪量达到220㎥/s

(2)降雨量达到 30mm/h

IV级响应行动

苏木防汛办总指挥主持会议,防指成员参加。启动锡尼河西苏木防御洪水应急预案,做出防汛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情况报旗防汛指挥部,水情监测组密切监视水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宿,苏木防汛指挥部成员及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安排好人员立即投入防汛工作。水情监测组立即投入工作24小时监测水位变化,并将库区数据和水位变化报指挥部。人员疏散组全面入户,加强宣传动员,居民随时做好撤离准备。舆情监测组做好舆情工作,防止舆情失控。

4.1.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II级响应

(1)红花尔基水库泄洪量达到330㎥/s

(2)降雨量达到50mm/h

III级响应行动

苏木防汛办总指挥主持会议,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各防汛责任部门全部进入迎汛抗洪中,国网鄂温克旗供电公司切断撤离人员所在区域电源,人员疏散组务必在20小时内组织险情区域群众进行撤离,后勤物资保障组负责启动灾民安置预案,保障转移出来的灾民有序安置,抢险救援组转移被困群众及其生产生活资料。各抢险突击队、防汛技术指导人员赶赴一线,加强防汛工作指导根据险情开始运送抢险物资,转移低洼沿线群众。

4.1.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I级响应

(1)红花尔基水库泄洪量达到440㎥/s

(2)降雨量达到70mm/h

11级响应行动

当达到11级预警标准时,苏木防汛指挥部部署防汛抢险工作,根据有关预案,人员疏散组组织各险情区域群众撤离,抢险救援组转移被困群众及其生产生活资料,后勤物资保障组负责启动灾民安置预案,保障转移出来的灾民有序安置,提供抢险救灾人员必要抗汛物资设备,国网鄂温克旗供电公司切断撤离人员所在区域电源。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旧房巡查,组织铁路两侧沿线低洼处群众全部撤离,营救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善后处置组最后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清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4.1.4  出现下列情况,为I级响应

红花尔基水库溃坝

I级响应行

当达到I级预警标准时,苏木防汛指挥部宣布全苏木进入紧急状态,动员全社会全力开展全面撤离,全体工作人员组织特莫胡珠、巴彦胡硕、好力宝、西博嘎查及所在地全员撤离至附近高地安全区域,联系电视台、广播、网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分别以电视、广播、电话、短信、各居牧民小组群、朋友圈等形式向全苏木发布I级警报,公布雨情、水情,国网鄂温克旗供电公司切断特莫胡珠、巴彦胡硕、好力宝、西博嘎查及所在地区域电源。及时向鄂温克旗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

4.2 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4、2.1 信息报送和处理

(1)汛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的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2.2 指挥和调度

(1)出现洪涝灾害后,苏木防汛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旗防汛指挥部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苏木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2.3 群众转移和安全

易受洪涝及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汛期一旦发现险情征兆,所在地的防汛责任人要迅速组织当地群众转移。

4.2.4 撤离路线

(1)所在地及巴彦胡硕嘎查:所在地及巴彦胡硕嘎查沿河居牧民撤离至所在地西4公里处高地。

(2)特莫胡珠嘎查:山洪隐患区牧民撤离至嘎查活动室安全区域。

(3)好力宝嘎查:险情区域牧民撤离至嘎查公路高地安全区域。

(4)西博嘎查:险情区域牧民撤离至嘎查公路以北高地。4.2.5  抢险救灾

(1)出现洪涝灾害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责任部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处置洪涝灾害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2.5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苏木防汛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苏木防汛指挥部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洪涝灾害后,苏木防汛指挥应急部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防汛指挥部应按照鄂温克旗防汛指挥部和呼伦贝尔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5)对转移的群众,由苏木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洪涝灾害后,苏木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2.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出现洪涝灾害后,苏木防汛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请旗人民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4  应急结束

4.4.1  当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苏木防汛指挥部根据旗防汛指挥部指示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4.4.2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4.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苏木防汛指挥部要协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五、应急保障

5.1  社会动员保障

遵照《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责任,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加工作的责任。

5.2  通信与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2)防汛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抢险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六、后期处置

6.1灾后救助

应急救援部门联合民政部门负责守在群众生活救助,迎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病情的传播蔓延。

苏木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保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环境。

6.2 抢险物资补

灾情过后,苏木防汛指挥部应及时查清、汇总防汛抢险物料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 水毁工程修复

遭到水毁的交通、电力、通信、气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 灾后重建

灾情发生后,按照成员职责分工,在苏木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

6.5 调查与总结

防汛指挥部在防汛过后都应从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防汛工作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