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H-2--ghxx-2021-0685 | 组配分类: | 规划信息 |
发布机构: |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鄂温克族自治旗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1-11-18 | 发布日期: | 2021-11-18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自治旗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旗委的正确领导和旗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旗各部门认真执行自治旗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推进“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各项事业平稳发展。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上半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59.0亿元,同比增长6.5%,两年平均增长2.3%;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4亿元,同比增长50.8%(1-7月份,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9亿元,同比增长75.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亿元,同比增长54.7%(1-7月份,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5亿元,同比增长4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2亿元,八项支出占比72.8%(1-7月份,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3.8亿元,八项支出占比73.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8842元,同比增长9.0%,两年平均增长6.7%;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9780元,同比增长11.0%,两年平均增长9.0%;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0%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33%以上。
从指标整体完成情况来看,上半年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呈现企稳向好态势。具体体现在:一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年目标3个百分点,高于全市0.8个百分点,宏观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和内在向上趋势没有改变。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实现大幅增长,1-7月份全旗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9亿元,同比增长75.2%。三是城镇、牧区居牧民收入分别较去年同期提高9.0、11.0个百分点,较疫情前水平略有提升。四是稳就业成效显著,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好于预期目标0.3个百分点。五是全旗保障性支出稳定增长,1-7月份八项支出完成10.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5%,同比增长0.7%。六是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各项约束性指标达到上级要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得到稳步推行。
(二)生态建设推进情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草原、林业生态建设方面,有序展开“三北”防护林、2020年退牧还草等项目前期工作;完成《鄂温克旗已垦林地草原还草工作方案》制定工作,完成退耕还林还草40.9万亩,其中还林还草试点项目5.8万亩;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造7.5万亩,未成林抚育0.48万亩,未成林补植补造1.9万亩;全民义务植树20万株;全力实施有害生物防治,落实森林保险制度。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完成燃煤锅炉排放核查工作。大力开展河湖“清四乱”生态环境监管,呼伦湖上游生态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力度,草原、森林、湿地、水资源等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能耗“双控”工作按时序进度有效开展。
(三)产业转型发展情况。畜牧业生产稳定。上半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2.6亿元,同比增长5.8%,两年平均增长1.9%。奶业方面,有效落实奶业振兴政策,支持5家全产业链及民族特色奶制品企业和4户奶牛养殖场进行设备更新和标准化改造;肉业方面,有序推进4所三河牛扩繁场建设,完成牛冷配改良1100头,依托“草原短尾羊”优良肉羊品种争取到专项资金1000万元;草业方面,苜蓿草种植面积累计36.6万亩,已建成苜蓿种子基地2.6万亩;马业方面,三河马乘用型马匹选育能力不断加强,积极开展蒙古马种群保护与品质提升工作。推进传统畜牧业向全产业发展模式转变,截至目前培养农牧业龙头企业20家,“三品一标”产品25个。如期完成动物疫病春季集中免疫任务。工业经济稳中有进。上半年,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35.1亿元,同比增长2.2%,两年平均下降0.4%;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累计完成48.3亿元,同比增长4.4%,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同比增长3.0%;分产品看,原煤生产累计完成1951.3万吨,同比增长5.3%;累计发电89.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4%;肉制品生产累计完成153.5吨,同比增长125.8%;商品混凝土生产累计完成10.3万立方米,同比增长56.6%(1-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累计完成59.08亿元,同比增长6.0%;分产品看,原煤生产累计完成2325.5万吨,同比增长6.9%;累计发电119.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3%;肉制品生产累计完成169.9吨,同比增长120.6%;商品混凝土生产累计完成14.0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4.2%)。全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量7.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4%。伊敏煤电公司核增500万吨产能、三矿通风系统改造、中科胶原蛋白肽等工业项目顺利推进。服务业恢复增长。上半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21.2亿元,同比增长13.1%,两年平均增长6.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2.6亿元,同比增长40%,排全市第1位,两年平均增长18.9%。城镇牧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增长36.2%、201.8%,消费品市场延续稳定恢复态势。全旗金融行业运行平稳,旅游业健康发展,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等新型服务业实现快速成长。
(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情况。扩大有效投资方面。截至目前,35项旗级重点项目开复工23项,开复工率66%,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1.9亿元,同比增长75.2%;争取到中央、自治区预算内资金1.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2亿元。累计办结审批、备案项目48项,总投资额22.5亿元。县道X358公路、吉登至小孤山公路、辉河河道治理、新牧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等重点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乌兰牧骑训练所、2020年污水管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汽车产业园道路互通等重点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培育新动能方面。根据国家能源规划布局,不断驱动和牵引能源结构优化,积极推动光伏等新能源项目上马落地。持续推进呼伦贝尔汽车产业园区建设。推动产业升级方面。上半年,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总产值5.8亿元,上缴税金120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2320个,新增入驻企业9家。中科生物年产200吨羊皮胶原蛋白肽项目实现复工,生产车间主体施工顺利;欣绿洲草原短尾羊+共享工厂屠宰加工项目已开工建设;内蒙古包氏农牧业机械制造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预计下半年开工建设。实施创新驱动方面。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程,完成科技项目和奖励申报工作,充分发挥“三区”专家和科技特派员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各类科普宣传活动。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上半年,化债任务完成年度任务66.9%;民营企业账款清欠进度完成年度任务95.2%,无分歧账款全部清欠完毕。
(五)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情况。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工作有效推进,建成集体经济养殖基地7个,投入补助资金4550万元。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显著,完成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完成1874户卫生厕所改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进展顺利,36个嘎查的《鄂温克族自治旗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城镇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快呼伦贝尔中心城河西新区与巴彦托海镇城区一体化建设,有序开展各项城镇管理工作。大雁镇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完善工程、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等8个城镇项目正办理前期手续,华能伊敏煤电公司长距离供热项目、阿依罕小区等城镇项目已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进展顺利,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13340套。
(六)重点领域改革和对外开放战略实施情况。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累计办结各类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事项61564件,按时办结率100%。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全面推行“四办”工作。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对内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中俄蒙国际合作先导区建设,深入落实新一轮东北振兴等战略。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已完成年度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目前正与大连中油昆仑公司和齐齐哈尔鹤城公园洽谈项目落地事宜。
(七)社会民生保障情况。上半年,八项支出累计完成8.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8%。稳就业保就业成果显著。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755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354人,牧民转移就业425人。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养老金、各类保障资金、津贴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4万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财政补贴收入213万元,支出71.3万元。社会救助成效显著,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749.1万元。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卫健工作全面发展,医疗卫生水平不断提高。疫情防控措施得到进一步细化,疫苗接种工作得到规范推进。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有序推进旗疾控中心新建用房等项目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比例达100%。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有效提升三科教师思想认识与教育教学能力,助力推行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文体事业稳步发展,深入实施公共公益惠民服务,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文艺演出;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完成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和郭道甫故居环境整治两个项目申报工作,确保文物消防等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推进全民健身向更高水平发展,举办和参加各类全民健身赛事。
(八)社会综治推进情况。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推进依法治旗工作全面提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上半年全旗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全力做好防汛抢险工作,完成境内11座水库安全隐患排查。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动物疫病防治、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稳步开展,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坚持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民族团结奋进大好局面。
截至目前全旗上下联动,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全力克服经济下行、政策趋紧等因素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回升明显,实现了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民生保障持续改善、社会事业持续发展。虽然全旗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一二三产贯通度不够、融合度不高;生态农牧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方面仍需加强;能耗“双控”目标压力较大,煤电产业链节能改造和智能改造仍需加力,能源结构优化及其他领域产业链升级任务依然艰巨;生态旅游业缺乏真正适应市场需求的高品质旅游产品和服务;创新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作用不明显;民生保障能力和水平还不高,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任务依然艰巨;区域发展不够协调,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牧区繁荣任务依然繁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等。
二、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为全面完成今年主要预期目标任务,依据《政府工作报告》,下半年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全面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完成年度退耕任务。全面推进林长制,按要求完成2021年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委托第三方核算森林碳汇储量和增量,确定碳汇项目可行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果,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全力解决河湖“四乱”问题。持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积极协助呼伦贝尔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配合申报呼伦贝尔国家公园。坚决完成年度能耗“双控”任务指标,积极完善绿色发展指标考核评价体系。
(二)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聚焦关键环节,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不断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乳、肉、草、马”产业向精细、高端、集约的现代农牧业转型。增强品牌意识,加快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农牧业服务管理,做好屠宰等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要素保障工作。推动工业经济壮大增量和转型升级。建立完善稳定可靠清洁的电力、煤炭供给体系,谋划落地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按时完成伊敏露天矿500万吨产能核增等能源项目建设。实施产业链提升工程,鼓励野田铁牛等规上工业企业创新发展,督促中科生物羊皮制胶原蛋白肽等工业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强化园区集聚效应,培育和壮大集约化、集团化产业集群。做优做强现代服务业。加快呼伦贝尔汽车产业园区建设,促进汽车产业高端化、多元化、聚集化发展。把高品质旅游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和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加大四季游、全域游开发力度。基于现有7家冷链物流企业和顺丰牛羊肉预处理中心项目,推动冷链物流等产业发展。完善互联网平台建设,积极发展互联网经济、网红经济。
(三)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发挥项目硬支撑作用。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项目建设环节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按期竣工。加强项目谋划力度。储备一批具有我旗特色、符合产业调整方向、补齐民生基础设施短板、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大项目、好项目,以高质量项目支撑未来高质量发展。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政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全力以赴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高效快速推进。加强招商引资力度。拓展招商引资思路和扩大招商引资渠道,积极推进大连中油昆仑公司仓储运输基地、齐齐哈尔鹤城公园大型游乐园等项目落地签约。
(四)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实施促消费措施。积极开展促内需活动,深入挖掘牧区内需潜力,完善城乡牧区流通体系建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入实施“科技兴旗”行动,加强生态、农畜林产业、智能矿山、畜牧机械制造业等领域基础研究和技术研究,开展补链强链工作,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加强区域交流协作。积极融入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深度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等发达地区,有效落实东北振兴战略,积极参与区域产业分工协作,更好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优势。
(五)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完成剩余36个行政嘎查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做好X358海拉尔至伊敏维修工程立项开工工作,推进“四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实施好牧区人居综合环境整治工作。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托万达广场项目,围绕河西新区打造呼伦贝尔地区高层次大型商业圈。优化城镇基础设施,按时序完成伊敏长距离供热、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建设。
(六)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按时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七)着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强化社会救助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津补贴。做好涉军群体稳定工作。统筹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继续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推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打造民族体育特色精品。抓好统计、信访、供销、人防、气象等工作,做好残疾人、老龄人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支持红十字等公益事业发展。加快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落实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全力挖掘内生动力和潜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治安局势持续平稳。提高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推动化解信访矛盾,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当前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旗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旗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迎难而上、求真务实,主动担当、攻坚克难,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着力抓经济、促生产、拓需求,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指标解释
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八项支出:指用于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共八项民生支出,简称财政“八项支出”。财政八项支出是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的核算基础数据,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是第三产业增加值和地区生产总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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