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H-qzfbgs--zdjcygk-2022-1022 | 组配分类: | 历史规划 |
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鄂温克族自治旗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6-02-24 | 发布日期: | 2016-02-24 |
鄂温克族自治旗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6年2月24日鄂温克族自治旗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旗人民政府提出的《鄂温克族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旗委、旗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旗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顽强拼搏、砥砺奋进,胜利完成“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
会议强调,“十三五”规划纲要是今后五年鄂温克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各级各类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的重要依据,对于推进我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纲要确定的“一个率先、两个高于、四个显著提升”发展目标,符合自治旗实际,完成“十三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
会议要求,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按照旗委十三届十次全委会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脱贫攻坚为重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推进依法治旗为保障,努力提升全旗的创新驱动力、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凝聚力,全面开创建设“富裕鄂温克、文明鄂温克、开放鄂温克、和谐鄂温克”新局面!
序 言
“十三五”(2016-2020年)时期是鄂温克旗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为目标的重要发展阶段,是加速推进“三化”---农牧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进程的有利时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是实现工业强旗、创造新优势、增强经济发展的攻坚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关键时期,是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
鄂温克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简称“十三五”规划)是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凝聚人心、引领发展目标和全旗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责的重要依据。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鄂温克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对于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纲要》主要阐述鄂温克旗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方向;《纲要》提出了未来五年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是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规划,是指导全旗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各部门、各地区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全旗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成果、经验和发展环境、机遇1
第一节 发展成果1
第二节 发展经验3
第三节 发展特征与环境4
第四节 困难、挑战和机遇6
第二章 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11
第一节 指导思想11
第二节 基本原则11
第三节 战略定位13
第四节 发展战略13
第五节 发展目标与任务14
第三章 空间布局,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18
第一节 主体功能区定位18
第二节 三类空间划分19
第三节 三类空间管控与发展要求22
第四章 创新发展,增强发展活力26
第一节 推进“互联网+”行动26
第二节 全面推进深化改革29
第三节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34
第四节 强化科技和人才事业发展35
第五章 转型升级,稳步提升现代农牧业37
第一节 农牧业产业布局37
第二节 农牧业主导产业发展方向37
第三节 加快推进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41
第四节 全面推进新牧区建设43
第六章 强化支撑,做强优势特色工业45
第一节 主要目标与发展战略46
第二节 加快产业基地建设和发展循环经济48
第三节 科学打造新型煤化工产业50
第四节 促进绿色清洁能源发展53
第五节 加快产业多元化发展56
第七章 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58
第一节 积极发展旅游业58
第二节 创新发展文化产业65
第三节 加快推进商贸物流业发展68
第四节 完善金融、商务、信息服务业69
第五节 发展房地产、餐饮娱乐、社区服务业71
第八章 统筹城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72
第一节 城镇发展定位与空间优化73
第二节 加强城镇管理与基础设施建设75
第三节 促进城乡一体化与统筹发展78
第四节 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80
第五节 构筑能源、水务综合基础设施网82
第九章 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安全稳定屏障86
第一节 生态保护建设区域划分86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与任务87
第三节 提高管理水平与完善体系建设91
第十章 开放发展,实现互利合作共赢94
第一节 加大对俄蒙等国家开放力度94
第二节 加强国内区域合作与对接96
第三节 提高招商引资水平97
第十一章 共享发展,增进人民生活福祉100
第一节 加大扶贫攻坚力度100
第二节 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101
第三节 提高收入与消费水平102
第四节 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103
第五节 加快卫计事业发展104
第六节 加强民族文化保护106
第七节 发展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107
第八节 推动民政事业不断进步108
第十二章 依法治旗,建设安全稳定鄂温克112
第一节 全面建设法治鄂温克112
第二节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14
第三节 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115
第四节 全力提高防震减灾能力117
第五节 创新社会管理120
第六节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120
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121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121
第二节 加强多规合一122
第三节 强化投资与项目支撑123
第四节 建立规划实施和评估调整机制124
第五节 加强规划实施和监督125
第一章 发展成果、经验和发展环境、机遇
“十二五”期间,鄂温克旗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打基础、利长远、谋发展、惠民生”发展理念,抓住国家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扩大内需等重大战略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旗广大党员和各族干部群众,克服外界环境的不利影响,立足旗情,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加快发展,使经济社会事业取得了重大成就。可以说,“十二五”期间是鄂温克旗发展速度最快、发展质量最好、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历史时期之一,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一节 发展成果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综合经济实力再上新台阶。全旗“十二五”期末,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11.6亿元,年均增长11.4%;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21.1亿元,年均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5.9亿元,年均增长13.2%。 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优势特色产业初步形成。“十二五”期间,鄂温克旗把工业化作为推进“三化”进程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增加工业经济总量,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三次产业比由2010年的9.2:64.4:26.4调整到2015年的7.2:68.2:24.6,第一、三产业比重有所下降,第二产业比重稳步提升。“十二五”期末全部工业增加值达到68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60.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15户,比“十一五”期末增加4户。第一产业初步形成乳、肉、草、薯四大特色产业;第二产业形成矿产资源开发、火力发电、农畜产品加工、旅游纪念品生产四大支柱产业;第三产业形成交通运输、商贸餐饮、旅游文化、汽车贸易等优势产业。
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十二五”期间,全旗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299.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公路交通等一大批重大项目相继启动并顺利实施,使城市功能和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十二五”期间,全旗各项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展,全旗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牧区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5200元和17646元,均实现翻番。建立完善城乡养老和残疾人事业,群众住房、医疗、休闲娱乐等方面条件也得到不同程度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全面提高。
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和谐鄂温克建设扎实推进。牧区危房改造、经济适用房建设、棚户区及廉租房建设,消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后顾之忧。社会治安继续好转,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安全感增强。法制教育普及、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城市管理走向规范,文明城市创建氛围更加浓厚,收到较好的社会效应,人民生存环境得到改善,健康、幸福指数得到提升。
改革开放成效显著,发展活力和后劲快速增长。牧区土地和草牧场流转效益明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取得积极成效。坚持在抢抓机遇中全方位扩大开放,全力以赴抓引进、抓项目、抓投入,对外开放和大招商、招大商战略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累计引进域外资金212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70.7%,为全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节 发展经验
“十二五”期间,鄂温克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实践经验弥足珍贵,值得认真总结。
一是始终抓住解放思想这条主线,把解放思想作为推进一切工作的“总阀门”,积极顺应形势变化,不断解放思想,更新发展观念,理清发展思路,形成发展合力,加快发展步伐。
二是始终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速度与质量并重、发展与环境并重、改革与稳定并重、城区与牧区并重,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是始终抓住改革开放这个关键,坚持打改革牌,走开放路,立足鄂温克旗,放眼世界,破除一切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利用国际国内一切有利因素,整合一切有利于发展的资源要素,最大限度地排除发展阻力,激发发展活力,壮大发展实力。
四是始终抓住改善民生这个根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民生为目的,使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全面发展,做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大限度地调动和保护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推进富民强旗的强大合力。
五是始终抓住党的建设这个核心,紧紧围绕党的先进性建设,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队伍,为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第三节 发展特征与环境
一、发展阶段特征
处于经济转型升级期。“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在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
处于迈向高收入的富裕型发展期。从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看,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持续下降且进一步趋同,已经属于国际公认的富裕型消费结构,其中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0%左右,属于更加富裕消费结构。
处于城镇化深入发展期。城镇化建设将持续快速发展,成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农牧业在国民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进一步降低,二三产业对农牧业反哺作用更加突出,牧区面貌发生根本改变。
全面深化改革成果检验期。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着力解决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不断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重大决定。
二、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取得决定性成果的五年,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开启里程碑式的新起点。
一是综合国际国内形势判断,和平发展合作仍是当今世界的时代潮流,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内需拉动潜力巨大,经济结构转型加快,劳动力素质不断提高,各方面体制机制继续完善,社会政治大局稳定,这些都为鄂温克旗保持较快发展提供了良好外部条件和广阔增长空间。
二是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态势长期向好。随着国家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和资源、能源在国家整体发展中战略地位的提升,鄂温克旗特色优势产业将面临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是沿海及东部发达地区由于土地、资源、环保和劳动力等要素的制约,产业投资不断向中西部转移,有利于鄂温克旗依托交通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承接环保型产业转移,促进产业发展和优化升级。
四是自治区着力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鼓励与环渤海经济圈和沿海发达地区开展合作,为鄂温克旗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了现实的机遇和广阔空间。
五是从区域引领潜力来看,呼伦贝尔市正在开展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地市级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西部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呼伦贝尔拓展通用航空服务领域试点;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地区、建设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北方资源开发新型循环经济和生态文明示范区、东北亚能源跨境合作开发示范区、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通过呼伦贝尔市争创大批国家级试点示范,为鄂温克旗争取政策资源提供优势平台,有助于鄂温克旗享受这些成果,在这些方面争取扶持政策和项目资金。
总之,“十三五”期间既是鄂温克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也是矛盾凸显期,实现可持续发展压力很大。为此,我们要充分利用好各种有利条件,统筹兼顾,科学谋划,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加强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节 困难、挑战和机遇
一、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十二五”期间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鄂温克旗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经济总量小,财政实力弱的状况还远未得到改善。二是农牧业基础设施薄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产业化程度低,牧民增收难度较大。三是工业经济“煤电”独大,工业发展门类单一,节能减排压力依然很大。四是第三产业不发达,综合服务能力不完善,聚集能力较弱。五是公共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主要通道体系尚不完善。六是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科技教育整体水平低,人才短缺。七是对外开放有待全面提高,与经济发达地区对接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外协作。
二、面临的挑战
经济形势依然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当前,经济发展积极变化和不利影响同时显现、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相互影响。对鄂温克旗而言,总量不大、层次不高、实力不强等问题并存,需要我们全面、准确判断形势,各方面困难考虑得更充分一些,应对各种挑战的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千方百计保持鄂温克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加快经济结构调整面临新的要求。目前,鄂温克旗的经济结构、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等不平衡问题较为凸显,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制约压力进一步突出,经济运行的制约因素还比较多。必须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三次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面临较为复杂的新形势。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公共服务需求全面快速增长,公共服务供求矛盾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社会结构变动加剧,利益主体日趋多元,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难度加大,对完善社会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卫生防疫、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方面,对妥善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有效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提出新的挑战。
改革攻坚面临新的考验。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迫切需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消除影响市场力量发挥的体制性弊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迫切需要消除导致分配结构不合理、公共服务不到位的制度性障碍;进一步改革必须涉及利益关系的深层次调整,进行增量与存量调整的改革阶段已进入“深水区”,更具复杂性和艰巨性。
三、面临的机遇
“十三五”时期,将是鄂温克旗经济大发展、城乡大建设、改革大推进、民生大改善的重要机遇期,这期间鄂温克旗将有战略机遇、长期机遇、特别机遇,可为全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支持。
国家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林区及工矿区支持力度,继续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进一步支持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将为鄂温克旗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机遇。
中央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资金投入,自治区继续支持“三少”自治旗发展,有利于保持对少数民族地区支持政策的连续性,为鄂温克旗紧紧把握重大机遇,全面争取中央、自治区对三少民族自治旗支持力度,实现跨越发展创造条件,有力增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为鄂温克旗与全国人民同步实行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利条件。
国家继续加强生态功能区建设,鄂温克旗作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地区可在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强生态保护和通道建设获得更多的政策和项目支持。
国家正在实施“一带一路”倡议,《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沿边开发开放规划》中的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也获得国家认可和同意,已将鄂温克旗作为沿边开发开放支撑带进行规划,可使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中俄蒙国际合作园区一部分,纳入国家“一带一路”沿边开放战略之中。
巴彦托海镇属于呼伦贝尔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呼伦贝尔市中心城辐射功能和带动作用已经初见成效,将成为鄂温克旗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市场辐射的“引擎”。鄂温克旗可借助其牵引力和凝聚力,逐步完善自身发展布局,增强核心枢纽优势,最终实现共同发展。
国家继续实施独立工矿区、城市棚户区等民生政策,为鄂温克旗加强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基础设施提供机遇。
专栏1 鄂温克旗“十二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
指标名称 |
2010年 |
“十二五”目标 |
2015年 |
年均增速 |
经 济 发 展 |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65.1 |
162 |
111.6 |
11.4 |
其中:第一产业(亿元) |
5.95 |
8.8 |
8 |
6.1 |
|
第二产业(亿元) |
41.98 |
110.3 |
76.1 |
12.6 |
|
其中:工业(亿元) |
36.8 |
100.8 |
68 |
13.1 |
|
建筑业(亿元) |
5.18 |
9.5 |
8.1 |
9.4 |
|
第三产业(亿元) |
17.22 |
42.9 |
27.5 |
9.8 |
|
人均生产总值(元) |
45130 |
10万元以上 |
79817 |
12.1 |
|
三次产业比重 |
9.2:64.4:26.4 |
5.4:68.1:26.5 |
7.2:68.2:24.6 |
/ |
|
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
【269】 |
【776】 |
【299.9】 |
/ |
|
地方财政总收入(亿元) |
14.34 |
33.65 |
21.1 |
8 |
|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 |
/ |
/ |
8.67 |
/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8.54 |
/ |
15.9 |
13.2 |
|
社 会 发 展 |
城镇化率(%) |
82.54 |
85 |
88 |
/ |
全旗总人口(万人) |
14.44 |
16万人左右 |
13.98 |
/ |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2 |
7.58 |
-6.5 |
/ |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2 |
≤4.2 |
3.73 |
/ |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9 |
99 |
99 |
/ |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87 |
95 |
90.22 |
/ |
|
人 民 生 活 |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13855 |
30376 |
25200 |
12.7 |
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9067 |
18225 |
17646 |
8.5 |
|
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 |
30.2 |
/ |
30 |
/ |
|
牧区牧民恩格尔系数(%) |
30 |
/ |
30 |
/ |
|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
28 |
/ |
28.5 |
1.8 |
|
牧区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
22.2 |
/ |
22.7 |
2.3 |
|
资 源 环 境 |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 |
3.4 |
6.62 |
2.6 |
/ |
万元生产总值水耗(立方米) |
80 |
≤70 |
70 |
/ |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吨) |
160 |
达到上级要求 |
14505 |
/ |
|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吨) |
22193 |
20680 |
/ |
||
氨氮排放量(吨) |
3.7 |
375 |
/ |
||
氮氧化合物排放量(吨) |
13415 |
31528 |
/ |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87 |
88.6 |
/ |
|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 |
/ |
≥90 |
93.5 |
/ |
|
森林覆盖率(%) |
31.4 |
32 |
33 |
/ |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
350 |
/ |
350 |
/ |
|
注:1、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为现价,【】内为五年累计数 |
|||||
2、由于2012年起将农业园与城镇生活污染源纳入环境污染物排放指标统计范围,统计口径发生变化,因此部分指标与“十二五”初期出入较大。 |
|||||
3、“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原称“牧区人均纯收入”,统计口径于2014年调整,故无法同比,该指标前三年(老口径)增速为23.5%,后两年(新口径)增速为8.5%。 4、公安系统于2015年开展“户口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清理整顿2千余户,故2015年全旗总人口数与2014年差别较大,导致全旗“十二五”时期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现负数。 |
第二章 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对鄂温克旗的工作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更加注重投资和项目拉动,更加注重调结构转方式,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民族团结,更加注重对外开放,更加注重生态文明,更加注重精准脱贫,更加注重改善民生,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开创富裕文明开放和谐幸福鄂温克建设新局面,确保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促进持续发展。坚持不懈地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凝聚各方发展共识和发展动力。把深化改革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继续保持经济健康稳定增长。全力推进鄂温克旗向工业强旗、畜牧业大旗跨越的进程,保持第三产业优势,不断提升工业化、城市化水平,确保经济发展高于全市平均的增长速度。
坚持转变方式、促进科学发展。把转型升级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显著提高产业层次,加快推进以传统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向以现代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转变,大力培育未来发展的新引擎,推进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坚持优化结构、促进协调发展。继续加强畜牧业的基础地位,投资向优势特色产业倾斜。加快资源型加工业的发展,努力增加经济总量,带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并努力实现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
坚持对外开放、促进创新发展。把对外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积极引进域外资金,虚心学习先进地区发展理念和经验,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全方位推进对外开放,充分激发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坚持保护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坚定不移推进“美丽与发展双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推动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实现由初见成效向明显改善转变。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突出位置,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调发展。
坚持民生优先、促进共享发展。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按照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总体要求,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共同发展,地区共同发展。 让全旗各族人民更多地享受发展带来的成果和实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第三节 战略定位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围绕鄂温克旗长远发展定位,结合自治区对鄂温克旗发展定位,并充分考虑目前发展形势和“十三五”阶段性特点,明确鄂温克旗“十三五”期间的发展战略定位为:
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和安全稳定屏障以及重要的生态功能区;
全区重要的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
辐射东北服务、华北面向全国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
蒙东汽车销售和装备制造等商贸物流新兴产业基地;
国家现代农牧业示范区;
国家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
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展现民族风情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和多民族和谐聚居区。
第四节 发展战略
工业提升战略。以项目建设为主抓手,以扩大工业总量和提升效益为目标,优化要素和资源配置,形成一批具有明显优势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名牌产品和企业,积极构建现代工业产业体系。
软实力提升战略。以挖掘民族文化、提高人口素质、塑造公共服务和区域形象为抓手,全面提升县域经济发展的软实力,使鄂温克旗在全国有影响力,在内蒙古有吸引力,在东北和蒙东有向心力,成为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高地。
产业转型升级战略。以提高鄂温克旗支柱产业创新力为着力点,以提升主导产业竞争力为重点,力争在传统产业等有限前沿科技领域缩小与国内先进水平的差距,提升鄂温克旗现代工业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扩大内需战略。以改善民生和富民为目标,以巴彦托海镇、大雁镇和伊敏河镇为中心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拉动创业富民、扩大内需,促使创业和消费成为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绿色崛起战略。以新型工业化为中心,以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增效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方式向集约高效转变,把鄂温克旗丰富的自然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转化为具有充分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的生产要素与发展资本。
第五节 发展目标与任务
“十三五”时期全旗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为 “一个率先、两个高于、四个显著提升”。“一个率先”即确保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个高于”即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四个显著提升”即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为实现这些的发展目标,“十三五”时期,要确保完成以下重点任务。
经济实现跨越发展。全旗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左右,到2020年力争达到164亿元;人均生产总值11.4万元;地方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到2020年力争达到29.6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41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8亿元。
结构调整进展明显。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贡献率明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有较大提高,三次产业在更高层次上协调发展。到2020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到接近7:65:28;城镇化率达到8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旗生产总值比重有提高;知识产权拥有量提高,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全旗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大企业。
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民生事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明显提升。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牧区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11%,到2020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0585元,牧区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达29735元;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均增长控制在5‰以内,2020年末总人口控制在15万人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五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5万人;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公共服务不断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20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1%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95%以上;新型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85以上%;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5张,每千人口医生数1.6人。
生态环境优美宜居。生态旗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经济发展、人口分布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更趋协调,基本建成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到2020年,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以上;城区污水处理率90%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明显降低、单位GDP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空气质量达标率、地表水达标率和国土绿化达标率均达到100%,初步建立能源化工产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专栏2 “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表
类别 |
指 标 |
2015年 |
2020年 |
年均增长(%) |
属性 |
|
经济发展 |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111.6 |
164 |
8 |
预期性 |
|
其中:第一产业(亿元) |
8 |
11.5 |
7.5 |
预期性 |
||
第二产业(亿元) |
76.1 |
106.6 |
7 |
预期性 |
||
其中:工业(亿元) |
68 |
95.3 |
7 |
预期性 |
||
建筑业(亿元) |
8.1 |
11.3 |
7 |
预期性 |
||
第三产业(亿元) |
27.5 |
45.9 |
10.8 |
预期性 |
||
人均生产总值(元) |
79817 |
114442 |
7.5 |
预期性 |
||
三次产业结构比 |
7.2:68.2:24.6 |
7:65:28 |
/ |
预期性 |
||
地方财政总收入(亿元) |
21.1 |
29.6 |
7 |
预期性 |
||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 |
8.7 |
12.2 |
7 |
预期性 |
||
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
【299.9】 |
【418.3】 |
10 |
预期性 |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
9.5 |
/ |
9 |
预期性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15.9 |
28 |
12 |
预期性 |
||
城镇化率(%) |
88 |
≥89 |
/ |
约束性 |
||
教育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9 |
≥99 |
/ |
约束性 |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90.22 |
≥91 |
/ |
约束性 |
||
资源环境 |
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 |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吨) |
14505 |
达到上级要求 |
约束性 |
|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吨) |
20680 |
|||||
氨氮排放总量(吨) |
375 |
|||||
氮氧化合物排放总量(吨) |
31528 |
|||||
单位GDP能耗降低(%) |
【16】 |
达到上级要求 |
约束性 |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 |
2.6 |
达到上级要求 |
约束性 |
|||
森林覆盖率(%) |
33 |
≥34 |
/ |
约束性 |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3.5 |
≥95 |
/ |
约束性 |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88.6 |
≥90 |
/ |
约束性 |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
350 |
≥350 |
/ |
约束性 |
||
人民生活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6 |
≤5 |
/ |
约束性 |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73 |
≤4 |
/ |
约束性 |
||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25200 |
40585 |
10 |
预期性 |
||
牧区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元) |
17646 |
29735 |
11 |
预期性 |
||
注: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为现价增速,“【】”内为五年累计数 |
第三章 空间布局,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十三五”期间,立足国土空间自然状况,按照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积极开展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工作,按照三类空间掌控要求合理摆布发展产业,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力度、未来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区域功能布局和重点发展布局,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空间开发格局。
第一节 主体功能区定位
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安排,确定鄂温克旗5个自然保护区为禁止开发区,6个苏木乡镇为自治区级限制开发区域,4个苏木镇为自治区级重点开发区域。
一、禁止开发区域
鄂温克旗禁止开发区域分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和旗县级三个层面的自然保护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468.48平方公里)和红花尔基樟子松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85平方公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为维纳河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255.64平方公里);旗县级自然保护区为巴彦嵯岗自然保护区(21平方公里)与五泉山自然保护区(8平方公里)。禁止开发区域总面积合计4953.97平方公里,占全旗总面积的25.92%。
二、自治区级限制开发区域
按照《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地处呼伦贝尔草原草甸生态功能区包括锡尼河东苏木、锡尼河西苏木、巴彦嵯岗苏木、
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辉苏木、红花尔基镇及4个点状开发重
点镇规划的区域以外其他区域(不含禁止开发区域)为自治区级重点生态功能区。限制开发区域总面积合计14027.5平方公里,占全旗总面积的73.4%。
三、自治区级重点开发区域
鄂温克旗是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和未来的新型能源重化工基地,也是自治区最好草甸草原,按照《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基本精神,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原则,在鄂温克旗确定的自治区级重点开发区域为伊敏河镇、巴彦托海镇、大雁镇和伊敏苏木境内规划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点状地区。重点开发区域总面积合计129.9平方公里,占全旗总面积的0.68%。
专栏3 鄂温克旗主体功能区规划定位表
主体功能区划 |
区域简介 |
面 积 |
全旗国土面积比重 |
禁止开发区域 |
包含红花尔基樟子松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维纳河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巴彦嵯岗自然保护区与五泉山自然保护区。 |
4953.97平方公里 |
25.92% |
自治区级限制开发区域 |
地处呼伦贝尔草原草甸生态功能区,包括锡尼河东苏木、锡尼河西苏木、巴彦嵯岗苏木、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辉苏木、红花尔基镇及4个点状开发重点镇规划的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不含禁止开发区域)为自治区级重点生态功能区。 |
14027.5平方公里 |
73.4% |
自治区级重点开发区域 |
伊敏河镇、巴彦托海镇、大雁镇和伊敏苏木境内规划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点状地区。 |
129.9平方公里 |
0.68% |
第二节 三类空间划分
按照优化结构、集约发展、生态优先原则,明确主体功能区定位,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将全旗19111平方公里国土空间划分为生态保护空间、农牧业生产空间及城镇化空间三大空间,加快形成生态安全、城镇发展的空间开发格局。
一、生态保护空间
将草原、森林、湿地、河流等生态功能区划为生态空间,总规划面积达到18780.38平方公里以上,占全旗国土总面积98.27%。由列入限制开发区域的呼伦贝尔草原草甸生态功能区、列入禁止开发区域的5个自然保护区组成。
呼伦贝尔草甸草原生态功能区。由列入限制开发区域的锡尼河东苏木、锡尼河西苏木、巴彦嵯岗苏木、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辉苏木、红花尔基镇中除农牧业生产空间及自然保护区以外区域及4个点状开发重点镇除规划的工矿区、物流园区和农牧业发展集聚区以外区域构成,总面积13826.41平方公里,占全旗国土面积72.35%。该区域是以呼伦贝尔草甸草原生态功能区建设为主体功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提供生态产品、保障生态系统稳定的重要区域。
禁止开发区。包括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红花尔基樟子松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维纳河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巴彦嵯岗自然保护区及五泉山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953.97平方公里,占全旗国土面积的25.92%。该区域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草甸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安全,保护自然资源和珍稀动植物基因资源,保全生物多样性和维护自然生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生态意义的区域,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及生态旅游区。
二、农牧业生产空间
按照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设施农业和现代养殖业要求,集约化养殖和设施农业、饲料地规划总面积控制在200平方公里以内,占国土面积1.05%。空间布局主要包括大雁镇、巴彦嵯岗苏木及锡尼河东苏木境内的耕地、设施农业和集约化养殖业。该区域是以提供生态农畜产品为主体功能,保障农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区域,重要的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生态农牧业示范基地和新牧区建设基地。
三、城镇化空间
按照主体功能区开发强度0.68%的控制要求,规划工业化和城镇化空间控制在129.9平方公里以内,占国土总面积0.68%。城镇化空间为全旗重点开发区域及重点城镇生活区空间,包括特色产业集聚区和新型城镇化功能区。
新型城镇化功能区。新型城镇化功能区为巴彦托海镇、大雁镇、伊敏河镇和伊敏苏木4个点状开发重点镇的乡镇所在地建成区,总面积38.2平方公里,是鄂温克旗重要的经济、文化、政治中心区域,是全旗城镇化和产业项目建设的中心区、促进旗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周边农牧业人口转移的集聚区、宜业宜居宜游的草原特色小城镇。
特色产业集聚区。包括巴彦托海镇、大雁镇、伊敏河镇和伊敏苏木4个点状开发重点镇规划的工矿区、开发区及物流园区,总面积91.7平方公里。该区域是以发展清洁能源、商贸、物流等特色产业为主体功能,重要的清洁能源、新型煤化工、现代服务业等特色产业集聚区。
专栏4 鄂温克旗国土空间布局表
空间 类别 |
区域名称 |
功能分区 |
面积 (平方公里) |
占全旗 国土面 积比重 (%) |
生态保护空间 |
呼伦贝尔草原草甸生态功能区 |
锡尼河东苏木、锡尼河西苏木、巴彦嵯岗苏木、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辉苏木、红花尔基镇中除农业生产空间及自然保护区以外的区域 |
13826.41 |
98.27 |
4个点状开发重点镇的生态区域 |
||||
禁止开发区 |
红花尔基樟子松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200.85 |
||
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3468.48 |
|||
维纳河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
1255.64 |
|||
五泉山自然保护区 |
8 |
|||
巴彦嵯岗自然保护区 |
21 |
|||
农业生产空间 |
农业生产集聚区 |
耕 地 |
94.7 |
1.05 |
集约化畜牧业、设施农业发展区域 |
105.3 |
|||
城镇化空间 |
特色产业集聚区 |
伊敏河镇、巴彦托海镇、大雁镇和伊敏苏木4个点状开发重点镇规划的工矿区、开发区及物流园区 |
91.7 |
0.68 |
新型城镇化功能区 |
伊敏河镇、巴彦托海镇、大雁镇和伊敏苏木4个点状开发重点镇的乡镇所在地建成区 |
38.2 |
第三节 三类空间管控与发展要求
紧紧围绕推进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建设这一政策机遇,以生态功能区为重点,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定范围进行生产、生活与空间开发管制,坚持生态文明和绿色循环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积极探索限制开发区域科学发展的新模式、新途径。
一、生态保护空间管控与发展要求
呼伦贝尔草甸草原生态功能区总面积13826.41平方公里,占全旗国土面积72.35%。在发展过程中积极建设优美生态环境,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建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加强保护草原、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逐步扩大生态空间;开展沙地和水土流失区域综合治理,引导生态脆弱区人口有序转移,减轻草原生态压力,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积极发展沙产业,做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结合,实现“以沙治沙”,拓宽牧民增收渠道。在大力加强生态建设同时,稳步发展现代化畜牧业,坚持专业化、标准化、基地化和规模化发展方向,促进乳、肉、草三大支柱产业协调发展战略,实现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化畜牧业转变,努力打造国家级现代农牧业示范基地(园区)。在有选择地发展适宜产业,生态旅游业方面,依托优势资源构建旅游功能区,确定重点旅游区域和重点旅游景区,形成特色鲜明的旅游产品,并以此产生旅游的集聚、带动和辐射作用,通过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推动旅游业的全面发展。
禁止开发区即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953.97平方公里,占全旗国土面积的25.92%。在保护区保护过程中将坚持统筹兼顾、分类引导、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干扰,严禁开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保持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加大对偷猎、乱砍盗伐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使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类型、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保护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严禁任何生产活动,缓冲区只允许开展必要的科学实验活动,实验区除必要科学实验以及符合自然保护区的畜牧业和旅游等活动外,严禁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实施收缩转移战略,制定人口转移政策,引导自然保护区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逐步实现核心区无人居住,缓冲区、实验区控制人口规模,实验区可适度发展符合自然保护区规划的旅游、养植业等产业, 积极推进五泉山申请建设国家级湿地公园。同时,科学规划,优先建设保证基本需要的交通、电网、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慎重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必须建设的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应会同相关部门及专家论证后进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国务院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拓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十三五”期间,鄂温克旗在管控、发展好现有生态保护空间的同时,将积极开展将鄂温克旗整体纳入国家级限制开发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申报工作,其主要功能为国家级生态功能区,同时兼有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空间,即将鄂温克旗自治区级生态功能区申请纳入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下一步具体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要求开展。
二、农牧业生产空间产业发展要求
大雁镇、巴彦嵯岗苏木及锡尼河东苏木境内的耕地、设施农业和集约化养殖业规划总面积控制在200平方公里以内,占国土面积1.05%。“十三五”时期应大力发展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的现代化农牧业,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产业化水平、物资装备水平、支撑服务能力,保障农畜产品供给;大力推进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基地化建设,积极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加大农畜产品知名品牌开发力度,提升农畜产品增值空间,加强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农牧业生产、牧民生活和牧区生态协调发展,牧民稳定持续增收。
三、城镇化空间建设与产业发展要求
新型城镇化功能区总面积38.2平方公里,是鄂温克旗重要的经济、文化、政治中心区域,是全旗城镇化和产业项目建设的中心区、促进旗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周边农牧业人口转移的集聚区、宜业宜居宜游的草原特色小城镇。该区域实施中心城镇带动战略,集中力量做大做强做美特色城镇,推进城市化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建设区域性生态宜居城市,提高人口集聚能力。充分发挥呼伦贝尔大草原品牌优势,积极推进与海拉尔区、陈巴尔虎旗一体化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提高人口集聚能力,建设美丽草原宜居城市和精品旅游城市。
特色产业集聚区总面积91.7平方公里。有选择地发展适宜产业,在符合主体功能定位条件下,严格确立产业准入标准,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前提下,实施点状开发,发挥资源优势,合理发展能源、化工、农畜产品加工、特色旅游等产业。积极融入东北经济区和京津冀经济圈,加强与周边地区基础设施对接,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同时,以两伊铁路沿线为主线,积极融入哈大齐经济区,高起点发展农畜产品加工和能源产业,适度发展煤炭深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十三五”期间,将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积极协助上级部门与企业全力推进蒙东伊敏煤炭深加工基地建设,尽早完成蒙东伊敏煤炭深加工基地规划。积极推进神华呼伦贝尔褐煤综合利用多联产升级示范项目的同时,谋划和储备一批清洁能源与现代煤化工示范项目,为推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动力。高起点谋划,规模化发展,着力打造清洁能源输出基地与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实现科学崛起。同时,在第三产业方面,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以招商引资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为主要途径,建设特色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建设面向俄蒙、辐射东北的汽车和零配件销售基地,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放宽领域、降低门槛,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围绕优势特色产业链延伸搞配套、搞协作,围绕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搞联合,参与煤炭、农畜产品加工、旅游等资源开发。
第四章 创新发展,增强发展活力
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突出全面深化改革这个重点和主轴,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推进“互联网+”行动,鼓励大众创业,增强全社会发展动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节 推进“互联网+”行动
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到2020年,基本完善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生态体系。
一、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以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为契机,优化网络资源配置,加强网络改造升级,提升网络业务承载能力和对
综合业务支撑能力。持续推进“市民卡”工程建设,发行集存取款、医保支付、公共出行、便民服务、购物、旅游等多种功能于
一体的市民卡;建立人口库、法人库、地理信息库和经济信息库,在政务、经济、金融、财税、商贸、工业、交通、城建、科技、教育、公共服务等领域建成具有统一规范的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在共享基础上能得到充分挖掘与开发。到“十三五”末,基本形成适应信息化建设需要的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发展创新机制,软件产业、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服务业能形成一定规模,信息产业对旗内国民经济增长贡献率会明显增大。
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推动信息技术在工业研发设计、加工制造、库存管理等环节应用,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产品研发数字化、生产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经营管理网络化、商务往来电子化。加快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开展信息化深度应用。利用信息技术推动节能降耗。发展物流、商贸信息化,建设大通道物流信息化平台。推进旅游与文化信息化,实施“百村千户”家庭旅游信息化工程。培育物联网产业,壮大数据备份、信息安全、民族动漫等信息服务业。
三、加快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以电子政务应用带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贯通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旗四级国家电子政务骨干传输网络,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网上全程办事代理和行政效能电子监控,政府政务信息化率超过50%。完善应急信息保障体系,加强重要信息网络监管,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加快建立城镇公共管理信息网与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推进全旗智慧城镇、数字化城镇建设。
完善旗本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加快推进鄂温克旗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建成上联呼伦贝尔市、下联苏木乡镇、横联旗直各部门,功能完善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加快基础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整合,两年内主要政务实现网上办公、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机关工作效率,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打造高效能政府。推进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领域的信息化进程。
四、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
加强医疗、教育、交通、房产、环保、物流等信息技术应用,强化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与开发利用,鼓励建设行业网站、专业网站与特色网络平台。加强牧区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林场、农场、嘎查村所在地通宽带或电信信号全覆盖。加快4G和光纤网络建设,推动“三网”融合,构建安全的基础信息网络。
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工程,不断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化平台,拓展服务内容,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深度应用。
加快推进牧区信息化。逐步完善牧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全旗30%嘎查的牧区信息化服务培训室。扩大“三农信息通”等软件的应用范围。
加快推进服务业信息化。推进“百村千户”家庭旅游信息化工程,形成以海—红公路为沿线,家庭牧户游为主体,各大旅游景区互联互通的旅游信息平台。
智能化社区建设。构建社区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把面向公众的信息服务延伸到街道社区和苏木乡镇、嘎查,惠及全民。完善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和社会预警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完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风险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密码技术为基础的信息保护和网络信任体系以及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完善信息安全监控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信息内容与网络安全。
第二节 全面推进深化改革
认真承接和落实上级改革任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探索各项改革事项,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加快财税、投资、价格、金融制度改革,培育壮大非公经济,激活市场、释放活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
健全现代财政体制。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严格规范收入使用管理,对于年度赤字建立跨年度弥补机制,对年度总赤字规模设置警戒线。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加强支出管理,提高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
落实税制改革,政策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营改增”举措和资源税改革工作,完成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金融保险业营改增改革任务。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管理,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全面提高核准效率,最大限度地缩小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建立透明规范的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按国家要求放宽外商投资准入,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物流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商贸物流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深化价格体制改革。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加快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和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国家推进农业水价改革,推行非居民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
加快金融改革创新。落实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做好银行业、保险业风险日常监测和定期报告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日常风险监测机制和风险处置工作体系。
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出资建立小微企业担保公司和贷款风险奖补资金,不断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除国家明令限制的行业外,非公有制企业都可投资经营。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简政放权、优化机构,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正能量,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建立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一律不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规范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完善旗本级政务服务平台,逐步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全面推行集中办理和网上审批。
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进一步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完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三、深华社会体制改革
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户籍、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改革,实现新牧区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使广大居牧民共享改革红利和发展成果。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落实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严格规范取证机制,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落实律师制度改革各项举措。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加快推进“法治鄂温克”建设进程。
实现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明确文化设施功能定位和管理责任主体,健全社区和机关单位文化服务设施共建共用机制,更好地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现,深化旗本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理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发展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
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推动教育资源向边远贫困地区倾斜。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支持民办教育发展。逐步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做好取消行政级别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自治区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为抓手,有效落实上级各项改革举措,不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师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促进蒙医药事业发展。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做好取消行政级别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鼓励社会办医,允许医师多点执业。
深化牧区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国有农牧林场改革,推进国有农牧林场向乡镇化或公司化方向发展。牧区方面,完善土地、草牧场和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加快建立牧区集体产权制度,健全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制度,创新牧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式。牧业方面,鼓励牧区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牧区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牧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牧民方面,保障牧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赋予牧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牧民公平分享土地、草牧场增值收益,探索牧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城镇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牧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建立居住证制度,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把进城落户牧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牧区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
四、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及补偿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对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职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依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生态、农业、城镇化三大空间,管控国土空间,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
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实行限制性措施。落实生态红线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地区实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污染防治区域和部门联动机制。
完善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坚持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加快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第三节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坚持以科技引领转型升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探索市场配置资源,释放创新红利,加快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努力营造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根据创业创新需要,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资金,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器,并在孵化器(或园区)集中人力资源、工商、税务、环保咨询、中小企业服务、法律等公共服务机构,在确保公平竞争前提下,鼓励对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适当优惠,减轻创业者负担。
优化创新创业服务。依托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设立专属服务区,打造线上线下“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创新创业导师队伍,按照市场化方式,为各类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教育培训、项目评审、创业辅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完善征信系统,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加快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拓展创业渠道,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打造众创活动品牌。征集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举办鄂温克创新创业大赛、鄂温克青年创业设计大赛,设立创新创业大讲堂和创新创业训练营,支持孵化园区承办区域性创新创业大赛。
第四节 强化科技和人才事业发展
全面落实“科教兴旗”战略。依托区内外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以企业为重点,以工业园区为载体,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重点,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力争在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煤化工、氯碱化工、畜产品加工、新能源开发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突出抓好高产饲草料种植储存、胚胎移植、奶牛养殖、节水灌溉、划区轮牧、生态治理等方面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畜牧业新技术和实用技术推广率达到100%。搭建科技平台,力争在建设自治区级技术中心方面实现突破。
创新就业渠道与人才培养。围绕鄂温克旗产业发展需求,针对性地开展好就业创业培训、本土就业、创业扶持等工作,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充分发挥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加强劳务培训,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失业人员的联动机制,努力扩大就业,实现全社会充分就业。
围绕特色优势产业,以职业高中为技能实训平台,采取学校定向培养、定期培训等方式,培养专业技术人才1000人左右,专业技术人才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人数覆盖范围达到90%以上。实施“草原英才”计划,落实“绿色通道”人才政策,建立自身培养和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培养体系。加强农牧民科技培训,大力提高青年牧民素质,争取五年累计培训农牧民4万人次,使从事畜牧业生产的牧户每家有1—2名掌握致富技能的劳动力。加大对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的选拔和定向培养力度。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骨干作用,建设具有专业化特色的干部培训基地,公务员年培训率达到100%。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平等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完善人才储备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
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实施有利于育才、聚才、用才的配套政策和重点工程,推动人才事业全面发展。
第五章 转型升级,稳步提升现代农牧业
以新牧区建设为主体,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调整结构和促进农牧业转型升级,以增加牧民收入为中心,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增强畜牧业科技创新,推进建设“乳、肉、草、薯、马”五大农牧业产业化主导产业,加快形成“两区三带”产业化格局,到2020年,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在7.5%以上。同时,大力推进现代畜牧业进程,大幅度增加牧民收入,
确保牧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1%以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
第一节 农牧业产业布局
根据鄂温克族自治旗资源和经济地域差异,将全旗划分为六种类型的生态农牧业经济区,形成“两区四带”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两区”即现代农业核心发展区和现代农业辐射发展区。
现代农业核心发展区。包括巴彦托海镇的巴彦托海嘎查、团结嘎查、巴彦塔拉乡全部六个嘎查、锡尼河西苏木巴彦胡硕嘎查,面积1100平方公里,核心区规划有巴彦托海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巴彦托海马产业园区、巴彦塔拉休闲农业园区、巴彦塔拉标准化奶牛养殖示范牧场、巴彦胡硕现代肉羊养殖示范牧场。
现代农业辐射发展区。除核心区以外牧区,包括辉苏木、锡尼河西苏木的西博嘎查、好力宝嘎查、特木胡珠嘎查、锡尼河东苏木、伊敏苏木、巴彦嵯岗苏木。
“四带”即海伊—伊红公路沿线集约型奶牛产业带、301公路沿线集约型奶牛产业带、锡尼河、辉河流域放牧型乳肉兼用奶牛、肉羊产业带、林草结合部生态型粮草产业带
海伊—伊红公路沿线集约型奶牛产业带。该区域主要包括巴彦托海镇、巴彦塔拉乡、锡尼河西苏木、锡尼河东苏木、伊敏河镇、伊敏苏木。发展重点是集约化、生态型奶牛产业。
301公路沿线集约型奶牛产业带。该区域主要包括大雁镇、巴彦嵯岗苏木阿拉坦敖希勒嘎查、莫和尔图嘎查。发展重点是集约型奶牛产业。
锡尼河、辉河流域放牧型乳肉兼用奶牛、肉羊产业带。该区域包括锡尼河东苏木、辉苏木及伊敏苏木部分嘎查,巴彦嵯岗苏木的扎格达木丹嘎查,重点发展乳肉兼用型奶牛、肉羊产业。
林草结合部生态型粮草产业带。主要位于大雁镇、巴彦嵯岗苏木、锡尼河东苏木、伊敏苏木及辉苏木的林草结合部,重点发展饲草产业。
第二节 农牧业主导产业发展方向
结合鄂温克旗产业结构调整目标,确定乳、肉、草、薯、马业为农牧业五大主导产业。
乳产业。在海伊公路沿线稳定奶牛饲养小区养殖规模,提高饲养管理科学化水平,形成一定规模的乳源产业带。同时,大力推进现代化家庭牧场建设,突出提质增效工作。主攻方向是促进传统养殖业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养殖业转变,规范奶牛养殖基地,鼓励和扶持建设一批奶牛养殖园区和示范牧场,适度发展规模经营;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奶牛,强化冷配、奶牛良种繁育技术,加快品种改良速度,快速提高种群质量;推广模式化养殖技术,提高奶牛个体产量;完善良种繁育、疫病防治、鲜奶收购服务体系,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拓宽消费市场,提高产品附加值。到2020年,实现奶牛年存栏达到8.2万头,年鲜奶产量23.5万吨,年加工乳制品5.34万吨。
肉产业。在境内锡尼河地区、辉苏木及伊敏、巴彦嵯岗苏木部分嘎查,重点发展乳肉兼用肉牛、肉羊产业,在巴彦托海镇、大雁镇、伊敏河镇和红花尔基镇发展育肥牛羊饲养场。主攻方向是加快品种改良,强化饲养管理水平,提高饲养管理技术,增加个体产量,加快畜群周转,提高出栏率。扶持肉食品加工企业,改进屠宰加工技术,扩大企业就地加工能力,开发产品种类,向多品种精深加工发展,从而拉动基地建设。鲜肉和肉产品要取得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把鄂温克旗建成国家重要的绿色畜产品生产和输出基地。到2020年,实现肉牛年出栏5.1万头,肉羊基础母羊存栏52.3万只,年出栏肉羊47万只,年加工肉类在3461吨以上。
草产业。随着实施畜牧业强旗战略,加大退牧还草、禁牧舍饲力度,扩大饲料作物种植面积,提高建设质量,提高饲草料加工转化利用率是今后草业工作重点。“十三五”期间继续狠抓水、田、林、草、机配套建设,引入优良品种,大力推广高产饲料种植,引入节水灌溉和先进农艺技术,在挖掘现有饲草料基地基础上,适当开发相互配套的草库伦。继续加大休牧、退牧力度,达到草畜平衡。积极开展优质饲用作物基地建设,围绕奶牛养殖小区,建设上规模、上档次的饲草料生产基地。鼓励和支持农牧户大力种植优质饲草料,不断提高饲草加工利用率;饲草饲料加工企业,以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为动力,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增强企业竞争力。“十三五”期间,全旗人工草地面积累计达到100万亩。草原禁牧、休牧面积达到35万亩;种植饲草料作物200万亩。年产青干草2.5亿公斤,青贮饲料0.5亿公斤。
马铃薯(蔬菜、瓜类)产业。按照“稳定面积、主攻单产、优化品质、提高效益”的原则,做好马铃薯种薯和商品薯两大文章。重点建设大雁地区种薯和商品薯生产基地,把鄂温克旗建设成为影响广泛的马铃薯脱毒种薯和商品薯生产基地。力争“十三五”末期,马铃薯播种面积达2.9万亩,其中种薯田1.1万亩,加工专用薯1.8万亩,总产量稳定在640万斤以上。
与此同时,在巴彦塔拉乡、大雁镇、伊敏河镇等地区还要按照科学规划、区域布局、适度集中、规模经营的原则,积极开发一些适合鄂温克旗气候特点新的蔬菜品种,进一步加大发展日光温室、大棚蔬菜建设规模,扩大设施蔬菜种植面积,满足市场不同需求。特别是要开发种植一些市场前景好、增值效益好的名优特新稀品种,加大保护地蔬菜建设力度,使蔬菜生产不断上水平,上档次。在取得无公害生产基地基础上,要努力实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形成呼伦贝尔市岭西蔬菜集散地。到2020年,蔬菜播种面积达0.18万亩,总产量稳定在840万斤。
马产业。依托科兴马业和种业研究院,在巴彦托海镇及巴彦嵯岗等地区将群众养马、驯马、赛马、观马的传统和热情,转化为推动马文化和马产业发展的基础,把国际化标准运作的育马+驯马+拍卖+赛事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引进鄂温克旗,深入挖掘内蒙古马文化底蕴,让“马产品”成为创造经济效益、具有内蒙古地域特点、民族特色的标志性产品。同时,还要大力发展以马为载体的旅游业,加强马产品的研究开发,进一步完善鄂温克旗现代马产业,使其传统产业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兴战略性产业。
第三节 加快推进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
以改革经营体制、改变生产方式、改善生活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为中心,突出抓好牧区改革与发展。
提高合作组织建设水平。鼓励牧户成立专业牧民合作社,实现农牧业产业集约化、高效率生产模式,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突出抓好各类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和牧民经纪人队伍建设,提高农畜产品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企业进一步拓宽原材料供应渠道,建设肉源、奶源基地,与牧民合作社建立联系,增强良性互动能力,最终实现订单畜牧业,积极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在收购畜产品时,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将部分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返还给农牧户,促进龙头企业与农牧户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
培育壮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引导鼓励龙头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运作和经营,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力和带动力,提高农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进一步完善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提升服务功能,增强交易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围绕主导产业及其龙头企业发展需要,加快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进优势农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扩大优势农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土地(草场)承包、租赁与农牧民联营等办法,建立龙头企业自己核心生产基地。
加快建立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的投融资新机制。建立“企业和社会各界投入为主体、政府投入为导向”的投融资新机制;建立以业主投资为主体、社会融资为补充、政府适当扶持的多元化投资新型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最大限度地吸引外埠资金、技术参与畜牧业资源开发。充分发挥企业投资主体作用,引导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户、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和社会资金,向畜牧牧业产业化经营聚集。通过加速畜牧业产业化资金积累,带活龙头,牵动基地,促进畜牧业产业化不断发展。
加快建立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支持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场,以清费减负为重点,改善龙头企业经营环境;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努力创造适宜政策环境;加强宏观调控,统筹规划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消除本位主义,克服部门利益,合力推动畜牧业产业化带动战略的顺利实施。
依法加强草原管理。在保持草牧场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牧民以股份合作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形式流转草牧场经营权,健全和规范草牧场流转手续,整合草场资源 ,推进规模经营。逐步推进草原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按照主体功能区思想和全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分城镇、牧区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区域和指标,限制草原上的建设行为。明确划分奶牛区、肉羊区和游牧区,生产功能区划分应当精细化,并严格执行。不属于奶牛区的,不安排用于奶牛业发展的各级财政性投资或补贴项目,不审批奶牛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建集中定居点,应进行规划论证、由旗政府批准。适合发展游牧的区域,不鼓励建设固定式棚圈等基础设施,改变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牧民进镇建房置业。
第四节 全面推进新牧区建设
坚持把解决好牧区民生作为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大力加强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牧区公共事业,努力改善牧区面貌。
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按照《鄂温克旗2014—2016年“十个全覆盖”工程三年实施方案和规划》工程进度安排,实施全旗8个苏木乡镇44个嘎查和5个林场“20:20:9”的三年重点打造顺序。加强工程调度力度,确保工程建设有秩序,村容村貌有特色,牧民生活有质量。在保障“十个全覆盖”工程达标基础上,突出抓好市级示范嘎查建设,按“一村一品”理念依托嘎查资源特色培植致富产业,确保每个示范嘎查有产业支撑。同时,强化后续管护,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在嘎查村道路养护、卫生保洁、公共场所管理等方面形成一套符合村情、较为成熟、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体制。积极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牧民成为参与者、建设者、受益者,构建长效的群众主体参与机制,主动参与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主动投工投劳,争取实现嘎查村绿化、亮化、美化、硬化、净化。
发展牧区公共事业。教育事业方面,普及和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免收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充分发挥各类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以及各种实用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努力培养各类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卫计事业方面,健全牧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新型牧区合作医疗制度以及贫困牧民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加快牧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文化事业方面,健全苏木乡镇文化中心功能,实现苏木乡镇有综合文化站、嘎查有文化活动室。完善社会保障。积极推进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建立健全牧区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牧区合作医疗制度。
专栏5 “十三五”期间实施重点农牧业工程 种子工程。主要建设良种繁育、良种推广和良种检测信息三大体系建设。确定荷斯坦奶牛,三河马、英纯血马,鄂温克短尾羊、杜泊羊、澳洲白绵羊等主导品种;探索高寒地区高产奶牛标准化饲养技术、呼伦贝尔羊本品种选育提高技术、利用人工授精技术生产杜泊羊-呼伦贝尔羊F1代商品肥羔、三河马本品种选育、三河马与英纯血马杂交技术、高产优质饲草料生产技术6项技术为主推技术项目。 草原保护与建设工程。继续实施风沙源治理工程。舍饲禁牧主要建设内容为常年禁牧、阶段性禁牧、休牧,到2020年禁牧面积达到200万亩、草畜平衡面积达到1080万亩。风沙源治理工程草原建设内容为设置围栏、建设暖棚、购进饲料机械。“十三五”期间新建草地围栏80万亩、建设棚圈36万平米。牲畜改良专项推进工程。通过引种、改良和选育提纯等技术手段,建设肉牛、肉羊、奶牛三大畜种养殖场,建立西门塔尔牛、澳洲白绵羊核心群、良种扩繁场。肉牛养殖主要引进适应性强、产肉率高的西门塔尔牛为主、奶牛养殖主要引进产奶量高的黑白花奶牛为主,其次扩大冷配的覆盖率。绵羊主要以引进澳洲白绵羊公羊为主,以当地绵羊为辅进行改良,形成澳洲白绵羊生产基地。牲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动物防疫监督设施建设,完善各级动物防疫监督设施条件,适应动物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及执法工作要求。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在定点屠宰场点、规模加工企业设立监管点,派驻官方兽医;对规模饲养场、畜产品贮藏、销售等场所实行官方兽医定点联系制度。完善畜产品检测监测体系。建立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体系,建设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实验室。 动物疫病防控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在以往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投资基础上,继续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保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工作需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在健全疫病防控体系,理顺管理关系基础上,根据畜牧业发展和疫病防治需要,推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选择畜禽饲养量大、畜产品商品率高、动物防疫基础好苏木乡镇,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逐步达到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建立旗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达到国家二级生物安全标准;加强基层动物疫病监测技术队伍建设,加大对监测人员培训力度,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针对重大动物疫病的突发性,根据疫病发生趋势,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库,保证重大动物疫情处置需要。 畜牧业防灾基地建设工程。巩固和完善防灾基地建设成果,继续扩大防灾基地项目建设范围。加强草原建设;提高饲草料加工和贮备的基础上,提高饲草料的转化能力;搞好一家一户小规划,提高暖棚比重,推行划区轮牧,建设经济型与生态型相结合的家庭牧场;提高项目区社会化服务手段,切实强化基层站技术力量,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农牧业科技创新与培训工程。围绕优势农畜产品,以提高品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为核心,以关键技术攻关为突破口,以提高农畜产品竞争力为中心,开展牧民实用技术培训培训,使牧民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牧民。在劳动力输出集中地区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为牧区人口参与就业竞争并最终向城镇及二、三产业转移创造条件。 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工程。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多形式、多样化、多层次和公正、规范、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以强化队伍为重点,以提升能力为核心,建设完善基层农牧业实用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农牧业综合执法服务基础设施。落实好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项目,改善执法手段,提高执法能力。 |
第六章 强化支撑,做强优势特色工业
继续实施引进大项目、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以“两化”融合为支撑,提升优化传统产业,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培育扶持新兴产业,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全面提升工业主导水平,为建设实力鄂温克旗提供强力支撑,建成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新型煤化工基地。
第一节 主要目标与发展战略
一、“十三五”期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
总量速度目标。到 2020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占全旗生产总值的 58.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 。
结构优化目标。到 2020 年,非公工业与国有工业比例、园区工业与园区外工业比例、县域经济占全市经济比例不断提高。非资源类工业增加值占全旗工业增加值的30%,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实现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15% 左右。
技术改造目标。“十三五”期间,抓住对行业科技进步带动明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加快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步伐,推动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工业技改投资超过10亿元。
技术创新目标。到 2020年,技术中心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4.5%,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加强,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比重、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综合指数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从渗透阶段开始进入融合发展阶段。
节能减排目标。“十三五”期间,超额完成“万家企业节能目标”,确保煤炭、电力行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限额标准,争取达到行业先进值的30%,确保乳制品行业单位产品电耗、水耗达标。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上升到20%,按期完成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淘汰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
二、发展战略
突出百亿集群,实现产业跨越。重点推进煤炭、电力、化工等3个产业向百亿元台阶迈进。按照大型、高端、循环发展方向,通过打造以产业上下游配套协作和循环发展为纽带产业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构建具有鄂温克旗特色、富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同时,促进一般工业向高端制造提升、产品竞争向品牌竞争提升,实现鄂温克旗产业大跨越。
突出科技引领,实现产业升级。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一批关联效应大、支撑力强、促进产业升级的重大科技项目,推动关键技术研发实现突破。加强公共创新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做好品牌创建工作。面向产业园区,创建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重点实验室,完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中试基地等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共同推进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供科技保障。
突出园区攻坚,实现产业集聚。深入推进园区攻坚工程,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创新园区管理体制机制,着力破解土地、资金、产业等瓶颈,提高园区承载力,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延伸、要素向园区集聚,打造工业发展核心增长极。到2020年,全旗园区产值力争超过百亿元,成为拉动经济发展新引擎。
突出节能减排,实现产业转型。继续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在煤炭、电力、矿产、建材等产业领域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工艺,实现技术节能;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严把项目准入关,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形成低消耗、高效率工业体系,实现结构节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支持重点行业改造生产流程,重点加强尾矿、粉煤灰、废水等废弃物回收利用,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第二节 加快产业基地建设和发展循环经济
深入贯彻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点状布局、集中发展原则,继续深化“一体两翼”的发展格局,即建设以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轴心和主体,以伊敏煤电化基地为右翼、以大雁产业基地为左翼的工业布局。同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努力实现从依托资源型产业向资源型和非资源型产业共同发展转变,逐步建立起多元发展、多级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增强产业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一、加快推进“一体两翼”工业经济格局发展
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围绕呼伦贝尔中心城新区和巴彦托海镇区发展优势产业,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项目,发展高端产业,重点发展金融、商贸、物流、装备制造、电子等产业。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区,吸引市内、旗内企业总部入驻,成为全旗园区和基地的人才、物流、资金支持中心。积极将鄂温克旗纳入“一带一路”倡议之中,使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中俄蒙国际合作园区一部分,享有“综合保税区、‘飞地经济’示范区”等方面扶持政策。
伊敏煤电化产业基地。十三五”期间,加快推进的伊敏煤电化基地煤炭产业规划拟建项目为华能伊敏煤电公司二号露天煤矿一期新建项目、神华大雁敏东一矿扩能项目、神华大雁敏东二矿新建项目。同时,将伊敏周边地区能源项目纳入伊敏煤电化产业基地统筹管理。在发展过程中,加强煤矿生态综合治理,加强对红花尔基水库等周边水资源的监管和配置管理,优先满足旗内生态、牧业用水和煤化工用水需求,启动苇子坑水库前期工作,作为煤化工发展预备水源。
大雁产业基地。“十三五”期间,大雁煤电基地主要拟进行扎尼河露天矿煤炭扩建项目,扎尼河露天矿和敏东一矿完成生产能力核定后,计划将雁南矿关停。同时,充分利用大雁的技术、产业工人资源,大力发展建材、乳品、家具等中小型加工企业,培育煤炭交易市场,大力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项目,探索纳入中俄蒙国际合作园区范畴,积极发展“飞地”经济,规划和建设新型产业园区,促进就业,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二、延伸产业链条
按照“煤为基础、产业延伸、多业并举、集群发展”思路,达到培育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条,提升规模效益目的,促进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结合煤炭采掘和电力配套,重点加快煤化工多联产、二甲醚及甲醇制烯烃等综合化工项目建设,依托神华、华能等龙头企业,大力开发煤化工下游产品,形成甲醇深加工,化肥、烯烃等多条产业链,建立新型煤化工多联产体系,打造伊敏独具特色的新型煤化工产业集群。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建立以“煤”为基,以能源、化工、建材、高新技术等为重点的现代能源重化工业,不断探索“煤—电—用”一体化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形成上下游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加快能源和资源优势的有效组合,推进产业延伸、产业多元化发展循环经济,增强企业低成本竞争优势,激发企业拓展产业广度和深度积极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提升资源和环境承载力,使经济发展方式有效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多途径实现电厂副产品综合利用,采用节水技术,提高循环利用水平。推广电厂余热回收和循环再利用技术。建立脱硫石膏—硫酸、脱硫石膏(灰渣)—建材产业链。加快发展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进一步实现粉煤灰高值化利用,粉煤灰基本实现排、用平衡。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废物利用扩展到炉渣、粉煤灰、煤矸石、风积沙、尾矿等领域,利用废物生产的产品品种不断增多,产品档次及附加值明显提高。
第三节 科学打造新型煤化工产业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集约开发、绿色开采、高效转化、清洁利用的发展方针,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推进、科技支撑、法律规范、公众参与的原则,提高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实现煤炭工业安全、绿色、集约、高效发展。
一、煤炭工业发展目标
依据《生态功能区划》要求,在境内按需进行煤炭资源开发,有限度地扩大煤炭开采规模。到2020年,全旗煤炭工业生产力水平较大幅度提高,在煤炭年产能3900万吨的基础上,新增产能4550万吨,煤炭年总产能将达到8450万吨。资源适度合理开发,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100%,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85%以上;煤矿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15以下;资源开发利用率大幅度提高,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绿色矿山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文明矿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有效扩张煤炭产能,处理好煤炭存量与增量的关系,不断提高电煤占煤炭总产量的比重,积极推进煤炭发展方式转变,科学布局煤炭产业,打造新型煤化工发展基础,推进新型煤化工产业园区建设,实现高效、环保、低耗发展。
二、“十三五”煤炭规划产能和拟建项目
规划拟建项目为神华集团大雁扎尼河露天煤矿扩能项目、神华集团大雁敏东一矿扩能项目、神华集团大雁敏东二矿新建项目、华能集团伊敏煤电公司二号露天煤矿一期新建项目。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和发展伊敏煤电基地和大雁煤电基地各1500—2000万吨原煤的大型褐煤提质后外销的煤炭加工项目。
“十三五”时期,在发展新型煤化工产业方面,积极推进新型煤化工产业,构筑原煤—提质—发电及煤化工产业链。充分发挥褐煤资源优势,不断开辟转化利用新途径。配合发展伊敏国家煤化工基地煤基新能源产业,发展煤制天然气、煤制油、煤制甲醇等新型煤化工;发展煤基材料,支持煤制烯烃及下游深加工产品。发展煤基农用化学品,鼓励合成氨、尿素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神华呼伦贝尔褐煤综合利用多联产升级示范项目和华能40亿立方煤制天然气项目。
专栏6 “十三五”期间拟建煤炭工业项目支撑表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
投资估算(亿元) |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预 测 |
备 注 |
|||
总产值(亿元) |
增加值(亿元) |
税金 (亿元) |
就业人数(人) |
||||||
华能伊敏二号露天煤矿一期工程项目 |
新建 |
华能伊敏煤电公司 |
年设计开采产能为3000万吨,面积约94.49m2,工业储量45.50亿吨,服务年限85年. |
82.73 |
25.50 |
14.05 |
5.06 |
1250 |
总设计产能为年5000万吨. |
敏东一矿扩建工程项目 |
扩建 |
神华大雁集团公司 |
进行系统改造,在年产能500万吨的基础上,扩能为650万吨. |
0.50 |
1.85 |
1.02 |
0.25 |
75 |
敏东矿区铁路:铁路全长30.4 公里,其中正线长17.2km,场线长13.2km。项目总投资65000 万元,总工期30 个月,计划2016 年5 月开工建设、2018 年11 月运营 |
敏东二矿新建工程项目 |
新建 |
神华大雁集团公司 |
年设计开采产能为1000万吨,面积约116.50m2,工业储量17.48亿吨,服务年限120年. |
46.70 |
12.50 |
6.88 |
1.65 |
1050 |
|
扎尼河露天煤矿扩建工程项目 |
扩建 |
神华大雁集团公司 |
通过增加设备和对露天矿系统进行改造,在年产能600万吨的基础上,扩能到年产能1000万吨. |
1.20 |
5 |
2.75 |
0.65 |
85.00 |
扎尼河露天专用铁路电气化改造线长15.439km. |
小计 |
|
|
新增产能4550万吨 |
131.13 |
44.9 |
24.7 |
7.61 |
2460 |
|
专栏7 “十三五”期间拟建新型煤化工项目支撑表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
投资估算(亿元) |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预 测 |
备 注 |
|||
总产值(亿元) |
增加值(亿元) |
税金 (亿元) |
就业人数(人) |
||||||
神华集团褐煤综合利用多联产升级示范工程项目 |
新建 |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
本项目以伊敏煤田褐煤为原料,年消耗煤炭630万吨,生产最终产品75 万吨/年聚烯烃,副产品有硫磺、混合C4、C5 以上等。 |
288.00 |
80.00 |
32.50 |
15.00 |
1650 |
“十三五”为项目推进期. |
华能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工程项目 |
新建 |
华能伊敏煤电公司 |
年耗煤1750万吨,建设规模为年产40亿立方米(日产1200万立方米),副产品:焦油、液氨、硫磺、石脑油、粗酚。 |
245.00 |
89.31 |
35.75 |
13.75 |
1025 |
“十三五”为项目推进期. |
小计 |
— |
— |
— |
533.00 |
169 |
68.25 |
28.75 |
2675 |
|
第四节 促进绿色清洁能源发展
“十三五”时期在已有的煤电产业分布基础上,主要策划、布局火电、光伏、风电为主导的产业,以光伏和风能发电等产业为战略性新型先导产业,积极发展绿色清洁能源,促进煤电一体化进程,发展煤炭清洁、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油产业,形成产业链。同时争取将大雁煤电基地列入大型新的电源布点;支持国家规划和建设伊敏—华北(或山东)800千伏直流电外输通道。
一、“十三五”火电规划容量和拟建项目
全旗火电容量在463.60万千瓦的基础上,规划新增装机容量602万千瓦,全旗火电装机总容量将达到1065.60万千瓦。规划拟建项目为华能集团伊敏煤电四期项目为2×66万千瓦、神华集团鄂温克发电厂二期项目为2×100万千瓦、华能集团伊敏煤电联营第二电厂一期项目为2×100万千瓦、华能集团伊敏热电联产项目为2×35万千瓦。
专栏8 “十三五”期间拟建火电工业项目支撑表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
投资估算(亿元) |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预 测 |
备 注 |
|||
总产值(亿元) |
增加值(亿元) |
税金 (亿元) |
就业人数(人) |
||||||
华能伊敏电厂四期工程项目 |
扩建 |
华能伊敏煤电公司 |
安装2×66万千瓦超临界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装置,配套年产3000万吨二号露天煤矿,年发电能力72.60亿千瓦时,年消耗煤炭550万吨. |
42.50 |
24.50 |
13.75 |
4.30 |
247 |
|
华能伊敏第二电厂一期工程项目 |
新建 |
华能伊敏煤电公司 |
安装2×100万千瓦超临界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装置,配套年产3000万吨二号露天煤矿,年发电能力110亿千瓦时,年消耗煤炭780万吨. |
76.50 |
35.50 |
19.55 |
6.20 |
300 |
|
华能伊敏热电联产项目 |
新建 |
华能伊敏煤电公司 |
拟建设2×35万千瓦发电机组和供热锅炉,年发电能力为38.50亿千瓦时,年消耗煤煤炭300万吨,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装置,由第二露天煤矿一期做为煤源。主要为煤化工和电解铝项目的补充电源。 |
26.50 |
22.50 |
12.35 |
3.90 |
65 |
同40亿立方煤制天然气项目同步推进. |
神华鄂温克电厂二期工程项目 |
扩建 |
神华集团公司 |
安装2×100万千瓦超临界空冷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装置,配套年产1000万吨敏东东二矿,年发电能力110亿千瓦时,年消耗煤炭820万吨. |
75.00 |
35.50 |
19.55 |
6.20 |
300 |
|
小计 |
— |
— |
— |
220.50 |
118.00 |
65.20 |
20.60 |
912 |
|
二、“十三五”绿色清洁能源拟建项目
华能伊敏煤电公司通过露天矿可提供闲置土地规模设计分期拟建总规模为125MWp太阳能发电项目,年平均发电能力为16820万千瓦时,设计服务寿命期为25年;华能呼伦贝尔新能源公司在伊敏苏木和辉苏木拟建总规模为20万千瓦风电项目,年平均发电能力为5亿千瓦时,设计服务寿命为20年;内蒙古华电呼伦贝尔能源有限公司拟建设规模为20万千瓦风电项目,年平均发电能力为5亿千瓦时,设计服务寿命为20年。
专栏9 “十三五”期间拟建绿色清洁能源项目支撑表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
投资估算(亿元) |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预 测 |
备 注 |
|||
总产值(亿元) |
增加值(亿元) |
税金 (亿元) |
就业人数(人) |
||||||
华能伊敏125MWp光伏发电工程项目 |
新建 |
华能伊敏煤电公司 |
一号露天矿西排土场20MWp光伏发电、一号露天矿西排土场60MWp光伏发电和一号露天矿内排土场45MWp光伏发电项目,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25MWp,年均总发电能力为16820万千瓦时,设计服务寿命期为25年。 |
10.50 |
1.55 |
1.15 |
0.25 |
35 |
|
华能20万千瓦风电工程项目 |
新建 |
华能呼伦贝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伊敏苏木风电场一期5万千瓦和辉河风电场一期5万千瓦风电机组;二期扩建伊敏苏风电场木5万千瓦和辉河风电场5万千瓦风电机组。到2020年风电装机总容量达到20万千瓦,可年均发电5亿千万时,设计服务年限为20年。 |
16.6 |
0.78 |
0.47 |
0.15 |
80 |
|
华电20万千瓦风电工程项目 |
新建 |
华电呼伦贝尔能源有限公司 |
到2020年风电装机总容量达到20万千瓦,可年均发电5亿千万时,设计服务年限为20年。 |
15 |
0.6 |
0.5 |
0.17 |
100 |
|
小计 |
|
— |
— |
42.1 |
2.93 |
2.12 |
0.57 |
215 |
|
第五节 加快产业多元化发展
以产业多元化为发展方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非公有制经济规模。按照能源化工基地发展规划,兴办一些配套服务型中小企业,重点发展新型高载能产业、金属探矿业、农畜产品加工业、新型建材加工业等工业经济,促进我旗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结构调整,以产业多元、实现就业为目标,提高非公有制企业规模和质量。
一、新型高载能项目与矿产开发
伊敏煤电基地发展新型高载能项目,具有很强的比较优势、区位优势。以电解行业为例,当前各地大型电解企业,在装备水平、环保节能达标能力、产品质量等方面都基本相同,由于电力成本约占电解生产成本的45%左右,降低电价成本已经成为电解行业成本竞争的主要手段。“十三五”期间,积极推进华能伊敏煤电公司拟发展年产50万吨电解铝项目前期工作,远期规划为100万吨。
继续扩大有色金属采选工业规模,推进资源向大项目、优势企业集中,提高产业集中度。通过建设红花尔基钨矿选矿项目、铜铍钼多金属选矿项目,连同塔尔气铁矿年采矿石30万吨能力在内,形成170万吨采矿能力,大约10亿元工业产值。同时,要加大地热、矿泉水非金属矿开发力度。加强与地勘单位、高等科研院所、大型矿产企业合作,积极申请矿调项目,加大资源勘查力度,尽快探明重点成矿带资源储量,推进规模开发。力争完成主要区带1:25万化探扫空区工作,成矿远景地质调查和成矿条件调查研究工作。
专栏10 有色金属采选项目 呼伦贝尔诚至矿业有限公司红花尔基钨矿选矿项目,拟投资10亿元,年产90万吨矿石,可形成年产值4亿元。 呼伦贝尔久鼎矿业有限公司铜铍钼多金属选矿项目,拟投资6亿元,年产规模90万吨,可形成年产值3亿元。 |
二、积极发展非公经济
“十三五”末,力争非公经济增加值达到43亿元;五年累计固定资产投入142亿元;非公有制企业户数达1200户以上;个体户达到1万户左右;从业人员共计达到4万人。培养三至五个国内著名商标。
发展畜产品加工业。构筑活畜—畜产品初级加工—精深加工及生物制品开发产业链,年加工活畜达到100万(头)只,畜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80%以上。以大型肉类加工企业为龙头,整合现有企业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加大畜产品精深加工力度,着力打造“鄂温克肉食品”和纯天然绿色品牌。大力发展分割肉、冰鲜肉、熟制品、方便食品等精深加工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竞争力。继续大力发展乳品工业,提升改造传统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发挥丰富的动物脏器资源优势,研制开发生物制药、保健品、生物饲料和生物产品。继续引进有实力的饲草加工企业,积极申请牧草有机认证和牧草品牌注册,创建优质牧草品牌,建设饲草料加工基地,发展以牧草为原料的草粉、草颗粒加工,饲草料加工转化率超过30%。
发展建材工业。围绕能源化工等现代大工业配套发展中小企业。根据鄂温克旗做大做强能源化工支柱产业的需要,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水平高、配套能力强、产品特色明显的中小企业。以新型建材、水泥制品为主攻方向,充分利用煤炭和发电企业形成的尾矿、废石、废渣、粉煤灰,大力发展新型建材和水泥等产业,“十三五”期末水泥原料、环保砖、石材加工年产量分别达到100万吨、6000万块和30万立方米。
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强技术支持力度,催生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建设,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牧业、环保等高新技术领域,积极发展创新型、科技型中小企业。
第七章 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努力把鄂温克旗建设成为引领中心城、辐射呼伦贝尔、吸引全国的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着力打造“一极、二区、两高地”战略格局,即引领呼伦贝尔市中心城现代服务业转型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呼伦贝尔市都市圈南部现代服务业高端功能区、蒙东地区对外开放示范区,呼伦贝尔市中心城生活性服务业高地、呼伦贝尔市生产性服务业高地。到2020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28%以上,年均增速达 10.8%,全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8亿元,年均增速率达到12%。
第一节 积极发展旅游业
“十三五”期间,鄂温克旗将不断丰富旅游发展内容,创新形式,拓宽市场渠道,探索新业态旅游产品,不断推动全旗旅游事业取得新发展。规划期内,预计全旗旅游接待人数36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6.3亿元。
一、构建 “一廊道、两基地、三区域”旅游业空间
根据鄂温克旗主体旅游资源的自然分布情况和现代旅游发展趋势,依托优势资源构建旅游功能区,确定重点旅游区域和重点旅游景区,形成特色鲜明的旅游产品,并以此产生旅游的集聚、带动和辐射作用,通过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在空间布局上构建 “一廊道、两基地、三区域”。
一条旅游主廊道。以海—伊公路(海拉尔—伊敏)、伊—红公路(伊敏—红花尔基),即省道202为鄂温克族自治旗旅游发展主廊道和历史文化主廊道,由北向南串联由中心服务区至南部的矿泉、森林、草原、牧区、乡村旅游各景点,建立起至北向南的旅游产业骨架,以主体骨架向东西两端辐射带动,引领全局快速发展。
两大服务基地。指为鄂温克旗各旅游景区提供配套服务的两个服务基地,包括巴彦托海镇、红花尔基镇。打破传统线路观光,以基地式为核心、依托城镇交通基础设施进行集聚发展。
休闲度假旅游区。以锡尼河东苏木、锡尼河西苏木、大雁镇、巴彦嵯岗苏木为主要范围,包括巴彦呼硕旅游区、五泉山旅游景区、维纳河矿泉疗养区等景点,建设完善以休闲度假旅游为主,集草原景色观光、山地休闲、疗养度假于一体的休闲度假旅游区。
民俗文化旅游区。辉苏木、伊敏苏木、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锡尼河东苏木、锡尼河西苏木等地,以鄂温克族、布里亚特蒙古族、厄鲁特蒙古族和达斡尔族文化体验为核心功能,形成包括民俗文化体验、餐饮娱乐于一体的民俗风情旅游区。
生态休闲旅游区。依托辉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红花尔基国家森林公园、晨光生态园、索伦部记忆旅游景区形成集生态休闲、餐饮娱乐、生态体验于一体的生态休闲旅游区。
二、加快旅游片区建设,壮大旅游规模
按照建设“文化旅游大旗”目标,全面推进巴彦呼硕、红花尔基、五泉山、辉河湿地、维纳河等草原、森林、湿地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以旅游民生项目为主,抓好“双百工程”,即百公里旅游景观带和百户千万牧户游项目,创建地区旅游发展大环境。同时按照鄂温克旗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发展要求,将重点打造百公里沿线景区(五泉山景区、副都统夏营地景区、辉河湿地景区、巴彦呼硕景区、维纳河景区、红花尔基樟子松国家森林公园)和民俗文化产业区(鄂温克民俗体验区、达斡尔民俗体验区、布里亚特民俗体验区、厄鲁特民俗体验区),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扩展旅游合作范围,使旅游产业更加惠及民生和改善民生。继续打造阿尔山-鄂温克旗-满洲里旅游线路,不断加大线路影响力,逐步提升目的地旅游接待能力,打造区域品牌效应。力争用3—5年的时间将鄂温克旗打造为全国最大、最负盛名、最具吸引力的牧户游(草原牧场游)目的地,打造为最具吸引力的户外运动旅游目的地,打造为集休闲、民俗、生态、高端(草原、森林、湖泊)旅游为一体的多元文化品牌目的地。
“十三五”期间计划将红花尔基樟子松国家森林公园晋升为国家5A级景区,将巴彦呼硕景区晋升为国家4A级景区,将五泉山景区晋升为国家3A级景区,同时争取建设1家五星级酒店、2家四星级酒店,打造游客集散服务核心。
三、促进产业融合,开发特色旅游产品
1、鄂温克旗文化旅游精品线路
深入挖掘各类文化旅游资源,着力提高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创意水平,实现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开发敖包文化、宗教文化、三少民族民俗文化、草原牧区文化等系列文化旅游产品。设计总长约300公里,2日游程。
第一天:海拉尔区沿海伊公路202线(海拉尔至伊敏河)——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锡尼河西苏木——锡尼河东苏木——伊敏河镇——伊敏苏木——红花尔基镇——伊敏苏木吉登鄂温克族猎民村。(此段行程约100公里,属鄂温克旗百公里旅游景观带范畴。)
第二天:红花尔基向西沿通往阿尔山公路辉河林场——樟子松林带——鄂温克族集聚区辉河苏木乡级水泥路向南海阿公路(海拉尔至阿木古郎)——海拉尔,形成2日环线。
2、三条旅游环线
以旅游主廊道为依托,依托各级公路以及旅游道路连接各大旅游景区及相关景点的旅游环线,按照风景道的理念与模式来建设。主要包括三条:
大美湿地草原旅游环线:主要串联辉河湿地、天鹅湖、辉苏木、三道梁、德仁夏营地等景区景点,再返回伊敏。主要是草原风光、观鸟和牧民社区参与体验,这条线上可以领略最自然优美的草原风光,可开展畜牧业生产观光和参与项目旅游。
山泉森林旅游环线:主要串联巴彦呼硕、五泉山、锡尼河庙、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锡尼河西苏木(布里亚特博物馆)、巴彦嵯岗苏木等景区景点。
森林生态旅游环线:主要串联维纳河景区、红花尔基樟子松国家森林公园、伊敏苏木等景区景点。
3、培育七条主题精品旅游线路
呼伦贝尔草原风情体验旅游:呼伦贝尔草原独具特色的精品旅游环线,以鄂温克的巴彦呼硕为主体,包括呼伦贝尔其他草原观光,以及原生态住宿和特色购物为主要旅游活动。
鄂温克社区体验旅游:以鄂温克社区参与活动、鄂温克风情表演、风情小镇体验、牧民转场、民族购物等为主要旅游活动,以巴彦嵯岗苏木、锡尼河东苏木、锡尼河西苏木、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那达慕会场等为主要支撑景区的原生态社区体验旅游。
康体健身旅游:以维纳河矿泉、红花尔基樟子松国家森林公园等为主要支撑景区,以心灵疗养、原生态矿泉水疗、天然户外休闲运动、自然河流康体漂流为主要旅游活动的康体健身旅游。
自驾车旅游:以鄂温克草原风景道、伊敏公路为支撑交通,以生态停车场为辅助服务设施,以草原热气球为亮点补充,以京津为主要目标市场,开辟经典自驾车旅游。
摄影旅游:以锡尼河西苏木摄影基地和辉苏木摄影基地为主要支撑,以访问牧民家庭、近距离拍摄骆驼群和马群,乘坐马车、观鸟、拍鸟,参观和学习编制鄂温克族特色民居“柳条包”等为主要旅游活动的摄影旅游。
红色旅游:以巴彦汗日本毒气实验遗址场为主要支撑,以烈士纪念碑扫墓。参观鄂温克博物馆等为主要旅游活动的红色旅游。
骑马旅游:以辉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主要支撑,以西苏木、东苏木、巴彦嵯岗等苏木乡镇自然风景观光游览为主要旅游活动的骑马旅游。东线:辉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原西苏木—原东苏木办事处—巴彦嵯岗(东线约用六日五晚);东南线:辉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锡尼河原西苏木办事处——锡尼河庙——原东苏木办事处——维纳河疗养院(中线约用三日四晚);西线:辉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西博桥—合营—北辉查干山—嘎鲁特湖—德仁夏营地(西线五日四晚)。
4、四季旅游节庆活动
春季:鄂温克伊米额(丰收会)系列活动暨旅游推介会。
主要活动项目:抓羊、为牛马羊打预防针、去势、打标记、接羔等,同时举办祭祀活动或赛马、摔跤、歌舞等娱乐活动。
夏季:瑟宾节暨马文化节大型旅游推介暨踩线活动。
主要活动项目:开幕式大型文体表演;(民族歌舞表演、搏克、布龙、赛马、赛骆驼、米日干车、抢枢等传统民族体育项目的比赛);来宾旅游观光的组织和来宾导游服务工作。
秋季:金色鄂温克旗摄影节暨红花尔基采摘节。
主要活动项目:包括开幕式、采摘活动和游览景观等活动。
冬季:银色鄂温克冬季旅游活动。(冬季马文化节、骆驼文化节)
主要活动项目:开幕式民俗表演,俊驼比赛,骆驼比赛,摔跤比赛,驯骆驼比赛,秀驼鞍,布龙比赛,制作驼鼻环比赛、纺驼线比赛等。
四、强化旅游公共服务,加强旅游宣传推介力度
进一步适应自驾游、智慧旅游和“互联网+”等新兴旅游业态,加强旅游咨询服务能力,建立鄂温克旗旅游交通示意图、高A级旅游景区示意图,人员密集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提供专业咨询、纸质宣传介绍和电子资源介绍等服务。提高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强力推进智慧旅游,满足游客浏览、咨询、订购、投诉等多种需求。加快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结合“十个全覆盖”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程,统筹城乡发展,创新乡村旅游开发模式,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引导牧户游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水平提档升级,丰富娱乐和体育竞技项目,真正实现一年四季草原旅游无淡季。继续响应国家旅游局“厕所革命”政策,推进全旗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点旅游区域和景区的旅游厕所和公共休息区建设。
五、挖掘地方文化旅游资源,创新打造旅游品牌
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区域联动、行业联合、企业联手的旅游宣传促销方式,有重点、选择性的参加各级各类旅游交易会,针对目标客源地市场,采用有针对性的宣传促销手段,加大力度包装旅游形象,重点利用普及速度快、发布范围广的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打造鄂温克旗旅游品牌形象,将“敖包相会的地方”和“一个被世界传唱的地方”培育成国内外知名的文化旅游品牌。争取“国际情歌节”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继续举办瑟宾节、国际冰雪节(冬季那达慕)等国内外知名节会,并借机开展文化展示和营销。聘请专业人员精心策划,着力打造,整体包装,利用户外广告、LED屏幕、背胶广告、报纸、网络、微信等平面、电子媒体,进行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大力推介,广泛宣传,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逐步实现节庆品牌效益与商业化运营。加快开发生产具有地区特色和民族风格的旅游工艺品、纪念品、旅游用品等系列产品,推动旅游购物产业化发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深度挖掘和利用北方游牧民族文化、狩猎文化,注重旅游产品创新,提高游客参与度。
六、规范行业管理,强化旅游执法力度
深入贯彻依法治旅、以法兴旅方针,认真履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开展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坚决抵制“零负团费”低价操作模式,大力倡导品质旅游、文明旅游、安全旅游,引导、帮助游客识别、抵制低价团。集中力量解决旅游市场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尽早尽快见到成效,与针对问题根源改革体制、建设完善制度和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使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持续深入。
第二节 创新发展文化产业
结合全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在呼伦贝尔市举办、旗庆60周年平台,在重点发展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展示,锻炼队伍、接受检验,使全旗民族文化形成全面发展的新格局。培养发展一批有实力的民族文化企业,大力推动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形成民族文化产业体系。
一、加强民族文化展示平台建设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牧区为重点,完善服务网络,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民族文化服务体系。“十三五”期间, 形成具有鲜明的个性、丰富的内涵、融鄂温克旗传统优秀民族文化、民族地域特色和现代文明于一体的旗、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公共民族文化服务网络。创建民族文化先进旗,不断提高全旗公共民族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完善三级公共民族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已建成图书馆、影剧院、文化活动中心、博物馆等四大民族文化设施的基础上,再新建一批标志性民族文化设施,建设校园民族文化、企业民族文化设施,其中包括体育健身场馆,文艺活动等场所,为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民族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创造基本条件。
二、大力扶持文化产业发展
培育一批实力雄厚的大型民族文化企业或民族文化企业集团,带动全旗民族文化产业规模化发展;民族文化市场向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健康、有序发展。
精心培育民族文化创意产业,以民族文化创意产业为核心,借助高科技对民族文化资源进行创造与提升。积极推动鄂温克旗创业孵化基地、民族产品设计研发、市场推广团队等产业建设。
加强对娱乐业的扶持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建设民族文化产业一条街、民族文化休闲一条街、民族文化产品展示集散一条街特色民族文化街区,积极探索发展娱乐业的新思路,开拓新的娱乐方式和项目,在挖掘鄂温克旗传统民族文化娱乐形式的基础上,不断推出健康向上的新型娱乐项目,提高民族文化娱乐和休闲度假的民族文化含量和民族文化品位,推动民族文化娱乐产业的发展。
积极拓宽民族文化产业不断发展。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选取鄂温克旗本土历史题材和现实题材,创作拍摄在全国能够产生较大影响的影片、纪录片或电视连续剧,并力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建设鄂温克旗那达慕会场、鄂温克旗体育馆,具备举行大型体育比赛条件,引进全国乃至国际性体育赛事,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
三、着力打造民族文化品牌
“十三五”期间,鄂温克旗定期举办“鄂温克旗瑟宾节”、“冬季冰雪那达慕”、“鄂温克旗国际民歌节”“伊敏河之夏”等大型民族文化艺术节,力争形成具有国际、国内有影响的大型节庆民族文化活动品牌,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艺术活动和经贸洽谈等活动,不断打造地域民族文化品牌,提升鄂温克旗民族文化品位,提高鄂温克旗国内外影响力。
坚持民族文化工作与经济社会紧密结合,民族文化事业与民族文化产业紧密结合,着力培育有文化内涵、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民族文化品牌。积极整合民族文化资源,提炼民族文化元素,创新民族文化形象,融入现代理念,进行时尚包装,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民族文化品牌,使鄂温克旗民族文化以更加美好的形象展示在世人面前。
四、促进民族文化作品百花齐放
重点地打造一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艺术精品。鄂温克旗歌舞剧团和各旗区艺术表演团队,整合创作势力,挖掘优势民族文化资源,力求生产出更多的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且具有鲜明的鄂温克旗特色的精品力作。“十三五”期间,舞台艺术精品层出不穷,要有2台(部)舞台艺术作品获得国家级奖励;博物馆、纪念馆数量达到5个以上。同时,要加强文艺理论研究,组织专人撰写有影响的文艺理论研究文章,大力繁荣全旗文艺演出事业,提升全旗社会文明程度。
第三节 加快推进商贸物流业发展
发挥流通联结生产、消费的纽带作用,大力推动以连锁经营、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现代商贸物流业发展。
现代物流业。依靠重要交通节点构建集空运、铁运、汽运于一体的物流体系。着力引进一批有实力的现代物流企业,重点发展巴彦托海镇、大雁镇、伊敏河镇等地现代物流业,通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全旗设立分支机构,推动本土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扩大经营规模,把制造、流通和运输等彼此分割的各个环节有机结合,形成生产、仓储、装卸、运输、配送、信息等一条龙产业链。形成满足城市核心区消费需要、与三次产业良性互动、服务周边地区的区域性现代化物流中心。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机遇,建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和集仓储、运输、销售为一体的鲜活畜产品冷链体系。
商贸流通业。按照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搞活大流通要求,加强重要商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建设城乡一体化商贸流通体系。结合推进城镇化和转变商贸业经营方式,加强城镇配送体系建设,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行销方式相结合的生活型配送中心。积极发展农畜产品从产地到销地的直销和配送,加快推进农畜产品、冷藏、冷冻、加工配送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或改造一批大型专业市场。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完善牧区流通网络,逐步形成以城镇为依托、苏木乡镇为骨干的商贸流通体系。创新商业业态,积极发展连锁配送。提升汽车城规模,完善汽车交易、配件和维修市场。立足完善城镇功能,抓住不断提升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有利时机,着力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业态和企业,打造高档酒店、购物中心、休闲娱乐中心,推进社区商业网点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繁荣商贸业,活跃市场。
邮政。围绕“发展可持续、效果可预见、管理可控制”要求,加快邮政服务“三牧” 综合站建设,提高邮政多功能服务水平。全旗建成2个以上社区缴费一站通,城区信报箱安装率力争达80%,邮政服务“三牧” 综合站(点)达60%以上,努力提高邮政运行质量,提升邮政基础服务能力。
第四节 完善金融、商务、信息服务业
商务服务业。积极发展项目策划、财务顾问等投资与资产管理类中介服务,支持发展工程管理、工程咨询、工程设计等工程类中介服务,规范发展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检测等经济鉴证类中介服务,扶持发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经济仲裁等法律类中介服务,构建种类齐全、运作规范的中介服务体系。培育发展会展经济,以巴彦托海镇为中心,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提高企业和社会信息化水平。积极发展总部经济,争取项目驻地注册,加快发展社会保险、家政服务、社区服务、中介服务、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业,全力打造与现代化城市中心区相适应的中央商务区。
金融服务业。积极引进国内外商业银行在鄂温克旗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发展银行、保险、信托、典当、租赁等金融业务,进一步完善以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为主体的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加快组建成立信托、基金、典当、拍卖、金融租赁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和发展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资银行、资产评估机构、评级机构等各类金融中介服务组织。逐步建立种类齐全、分工清晰、定位明确、服务高效的金融组织架构,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主体多元、竞争有序、服务优良的金融市场体系。
信息服务业。加快信息基础网络建设,逐步完善信息服务功能,推动电信网、广电网、计算机网的互联互通。引进或发展会计审计事务、法律服务、工程监理、工程代理、环境评价、管理咨询、市场调查、广告业、旅游服务等商务服务业,在鄂温克旗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相关业务。“十三五”期末,力争培育3家以上培育专业技术服务公司。
电子商务。鼓励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销售、采购等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和流通效率。引导中小企业积极融入龙头企业的电子商务购销体系,发挥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中专业化生产、协作配套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自主发展电子商务,创新经营模式,扩展发展空间,提高市场反应能力。鼓励生产、流通和服务企业发展网络零售,积极开发适宜的商品和服务。加快建设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社会化物流体系,优化物流公共配送中心、中转分拨场站、社区集散网点等物流设施规划布局,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物流信息平台发展模式。
第五节 发展房地产、餐饮娱乐、社区服务业
房地产业。继续推进普通商住房建设,大力发展价格适中的经济实用性住宅,建设一批示范性住宅小区,提高商品房供给能力,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商品房体系和保障性住房体系。落实廉租房优惠政策,完成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着力解决好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规模,促进住
房消费。“十三五”期间,房地产开发面积累计达到9.8万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60%。
社区服务业。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方针,积极探索社区服务多种发展模式和机制,鼓励各种经济主体创办物业管理、社区服务、医疗卫生、健身娱乐、安全保卫、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业务,规范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加快形成社区服务网络。推动住宅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物业管理转变。实施便民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双进工程”,建设和改造一批标准化食品市场,着力解决居民就近购买放心菜、放心肉等问题。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家庭服务业,培育家庭服务市场。推进物业管理社会化,规范物业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成服务种类齐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住宅
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
餐饮业、酒店业。不断提高服务档次和水平,形成高、中、
低档兼有的行业格局。促进餐饮业、酒店业和文体娱乐业的有机结合,形成吃、住、健身、文化娱乐于一体的消费环境。力争到2020年,建成1到2个四星级以上酒店、5个三星级酒店。
发展休闲娱乐文化产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鼓励和扶持各类文化娱乐项目健康发展,提升文化娱乐业品位和水平。举办或承办全国性、区域性的大型文艺演出及各类节庆、会展等活动,推动文体、会展、娱乐业的发展。
第八章 统筹城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完善城镇整体功能,健全城镇体系,合理扩大城镇规模,提高城镇人口比重。继续实施“收缩转移”战略,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牧业向发展条件好的地区集中”。按照城镇的不同功能,划分区域,将巴彦托海镇、大雁镇、伊敏河镇作为中心城镇进行重点开发;鼓励其他城镇和苏木所在地向集约化、生态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引导牧民到城镇或苏木所在地居住,定居牧民逐步实现生产地和居住地分离。“十三五”末,城镇化率达到89%以上,城镇集中建成区面积达到11.93平方公里,城镇道路铺装率达到80%以上,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74%,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燃气普及率达7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71平方米,全旗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4%,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4平方米。
第一节 城镇发展定位与空间优化
构建特色鲜明、适宜居住、功能明确的小城镇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集聚功能,逐步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区域性城镇化格局。
巴彦托海镇。继续加大城镇建设力度,提升品位和完善功能并举,将巴彦托海镇打造成为呼伦贝尔市都市功能拓展区、新兴和转型产业发展集聚区、旅游观光与休闲度假娱乐现代商贸物流综合服务区、民族文化体育竞技展示区、旗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出发展金融商贸物流,提升汽车交易城规模,建设现代物流中心、牲畜交易市场和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巴彦托海镇大力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成为全旗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旅游节庆活动活动中心,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发展旅游纪念品产业,挖掘传承巴彦托海镇传统民俗文化,与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一体化规划建设、同步发展,打造休闲养生宜居区。
大雁镇。利用煤炭优势条件,构筑产业发展服务体系,建立呼伦贝尔大雁煤炭物流中心。利用土地和产业工人优势,大力承接内地产业转移。依托人口集聚优势,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服务业。改善城镇基础设施,提升完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所好学校和一所旗县级医院。
巴彦嵯岗苏木。 依托境内森林、河流、草场资源发展草原旅游业,不断完善五泉山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生态功能地区保护与管理,注重生态文明建设,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创建“全区生态优美乡镇”,加快五泉山申请建设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按照畜牧业布局,打造乳业、肉业、草业、马业“四大产业”发展基地。
伊敏河镇。突出资源开发而建立的城镇特色,依托华能伊敏煤电公司,确立文化共建、设施共建、生态共建、平安共建的地企共建体系,建设生态状况良好、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人居环境和谐的独具特色的新型工业镇。依托拟建设的进京铁路、公路新干线,培育商贸业、发展物流业,成为呼伦贝尔市重要物流节点。大力发展“城郊型”高效农牧业,发展高产奶牛、育肥牛、大棚蔬菜、特色瓜果、设施蔬菜基地等产业,要稳定规模、发展特色、提高产值。
红花尔基镇。围绕大小兴安岭转型建好后续项目,发展娱乐和服务设施,打造大兴安岭绿色旅游品牌,形成一个集休闲、观光、度假于一体的独特旅游景点。重点扶持木材深加工、山野菜深加工、旅游产品精加工企业,带动旅游产品开发。加快道路、供排水、供热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以林区农牧业为基础,以林业、旅游业为支柱的产业格局。
锡尼河东苏木。畜牧业、旅游、文化三业并进。巩固畜牧业基础,积极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按照畜牧业布局,大力发展草产业,公路沿线具备条件地区发展舍饲奶牛业,大力发展肉羊产业,建设锡尼河马繁育改良基地。做好镇区规划,加强通路、通电、通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依托锡尼河庙和家庭牧场,开发牧民家庭旅游、敖包文化、民俗文化等为内容的旅游业。
锡尼河西苏木。强化“八十公里”奶牛带建设,走生态畜牧业的道路,着力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畜牧业经济效益,努力增加牧民收入,加快牧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同时,弘扬民族文化,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事业。
辉苏木。加强苏木所在地规划和市政设施建设,吸引周边嘎查牧民定居进苏木。要依托“摔跤健将、民族服饰、游牧文化、天鹅湿地、最后一块无污染草原、德仁夏营地”六大旅游资源,打造“多彩辉河”旅游品牌。举办冬季那达慕,吸引外来游客体验银色草原并丰富辉河牧民冬季生活。建立滑雪场,开展雪地摩托等雪地娱乐活动。开展牧民家庭体验游。通过养殖大户、育肥大户带动,推动肉羊产业带建设。
伊敏苏木。打造绿色旅游品牌,以“清澈的伊敏”、“吉祥三宝”的故乡旅游文化品牌及厄鲁特蒙古族民俗为主要内容,发展牧户家庭自助游。推进畜牧业结构调整。实现由数量型畜牧业向质量型畜牧业转变。
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建设城郊经济,建成民族经济强乡,发展近郊特色种养殖业、服务中心城区,牲畜逐步实行舍饲半舍饲。嘎查水、电、路齐全,饮水达到国家标准,改善教育、医疗、卫生条件。建成民族文化名乡,嘎查建有文化、娱乐、体育等公共设施,住宅凸现浓厚民族特色和文化风格,建设达斡尔民族特色一条街。
第二节 加强城镇管理与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区目标,改进城镇管理,提升城镇环境,加快城镇建设,提升服务功能和品位。坚持城镇化与工业化相互促进,合理引导人口集聚,走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中心城镇和苏木嘎查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
一、加强城镇管理
坚持高起点规划。城镇要合理划分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科学定位主体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先规划后计划、先规划后土地、先规划后建设”,做到规划先行,有序建设。加快城镇改造规划设计以及区域内空置地块规划研究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提升区域功能布局、城市形象和品位,塑造功能完备、生活便捷、建筑现代、设施齐全的城市综合体。精心设计、精心建设,打造特色精品城镇。优选树木,广泛种植,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绿化风格。着重强化街道和建筑设计,点面结合,体现内涵,彰显特色。编制完成鄂温克旗旗域城镇体系规划,完成巴彦托海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工作,完成大雁镇、伊敏河镇、红花尔基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工作,完成锡尼河西苏木、锡尼河东苏木、伊敏苏木、巴彦嵯岗苏木、辉河苏木、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44个嘎查的规划编制工作。
坚持高水平建设。在工程建设、功能设计和艺术质量等方面,努力打造精品。做好城镇建设改造工作,完善城镇服务功能。挖掘城镇特色,对建筑风格、城镇风格进行科学定位,坚持城镇规划的一致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坚持高效能管理。安全施工,严防层层转包,确保工程质量。建立高效运转的管理机制,做好经常性维护管理,防止脏、乱、差现象回潮,把市容环境维护好、保持好。
树立城镇经营理念。城镇化是鄂温克旗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全面改善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要坚持城市经营理念,对城镇资产进行集聚、重组和运营,最大限度地挖掘其潜力,实现保值和增值。要明晰不同城镇的功能定位,重点开发巴彦托海镇、大雁镇、伊敏河镇等中心城镇,鼓励其他城镇和苏木乡所在地向集约化、生态化、特色化发展。鼓励和吸引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建设和经营城镇基础设施,实现城镇建设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服务运营的市场化。加快城镇土地储备工作,推进旧城区改造和园区建设。
二、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城镇道路建设。城镇道路建设以布局合理、结构适当的城镇干道网络系统为主要目标,完成巴彦托海镇道路网完善工程,实施大雁镇、伊敏河镇、红花尔基镇重点路段改扩建工程,使全旗城镇道路铺装率达到80%以上,巷道改造率达到80%以上。
城镇给水。提高供水能力,改善供水条件。做好给水规划,对供水管道进行改造和续建,增强城镇供水能力,实施巴彦托海镇、大雁镇等供水扩网改造工程。强化城镇节约用水,降低城镇供水管网漏水率。建立起合理的水价体系,到2020年底,使全旗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4%以上。
城镇排水。大力发展城镇排(污)水管网设施建设,结合城镇地形特点,条件成熟地段建设自然排放系统,发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立科学合理的城镇排水网络系统。
园林绿化。以发展城镇公共绿地和防护林带为目标,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城镇都要建成布局合理,并且能适应现代化城镇发展要求的城镇绿地系统,建成区所有裸露地面全部进行绿化,到2020年底,全旗计划新增园林绿地面积69.27公顷,使全旗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4%,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71平方米。
城镇燃气及集中供热。大力发展城镇燃气(灌装),到2020年底,全旗城镇燃气普及率达78%以上。全旗供热面积450万平方米,全旗城镇集中供热普及率达86%,使全旗城镇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
第三节 促进城乡一体化与统筹发展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鼓励和引导牧区人口向城镇合理、有序地转移,实现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和增加牧民收入的“双赢目标”。
一、促进城乡教育、就业、卫生、保险事业一体化发展
增强城镇教育、就业、医疗集聚和辐射能力。服务城郊和牧区群众。降低门坎,提供优惠政策,鼓励牧民进城购房置业、创业就业。转变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和鼓励牧区人口向城镇合理、有序地转移。本着城乡统筹、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整合项目的原则,加强青年牧民就业培训服务,提高牧民子女受教育程度。着力解决牧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公共服务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加快基层卫生室建设。推进和提高老年牧民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城乡统筹的牧民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体系。
二、推进建设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推进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发展,突出服务为先和惠民导向,更好满足农村牧区公共服务需求,积极整合现有资源和优化布局,不断健全基层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嘎查居民公共生活和社会治理提供的综合性场所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到2020年,确保嘎查地区普遍拥有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群众满意的基本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形成投入有效益、服务有质量、人员有支撑、运行有保障的基层公共服务发展格局,嘎查地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加快牧区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牧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牧区最急需的以通电、通水、通路、通讯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牧区生产生活条件。结合新能源供电方式,为无电牧户通网通电、配备风光互补发电设备,争取到2020年实现“户户通电”目标;全力保障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大自来水工程建设力度,支持新建机井、旱季蓄水窖,推进实施节水灌溉工程,2020年氟(砷)改水工程和解决人畜饮水问题覆盖率达到100%,解决牧区人畜安全饮水问题。实施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进标准化棚圈、规模化养殖小区、双峰驼保护繁育基地、良种羊繁育基地、肉羊育肥基地、现代生态型家庭牧场、饲料青贮窖和饲料基地建设。加强通讯基站建设,进一步扩大牧区通讯网络覆盖范围。积极申报国家扩大内需项目,大力实施游牧定居工程和危旧房改造工程,解决居住蒙古包和土坯房牧户的住房问题。认真组织实施嘎查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积极争取自治区、市财政的支持,推进嘎查无线网络数字电视覆盖、风光互补工程建设。
第四节 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五”末期,鄂温克旗已基本形成了内外相连、四通八达的公路网,以国省干线为骨架、县乡公路为脉络,干支相连的公路网,旗国省、县乡、林业道路分布情况已初步形成了“一横、二环、三纵、四出口”的公路网络骨架,运煤线铁路与护林航空业均有较大发展。“十三五”期间,将在现有路网骨架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合理的建设鄂温克旗公路网络,进一步加大铁路、航空业发展。
一、完善公路网络建设
“十三五”期间,规划拟建设省道3条合计302.72公里,规划县道2条合计里程60.7公里,规划乡、村级公路930.6公里,规划寺庙公路1条14.9公里。“十三五”期间规划改造桥梁21座,合计372.88延米。新建桥梁2座,合计320延米。县、乡、村公路规划水泥混凝土公路合计1124.77公里,其中一级公路179.37公里,三级公路232.2公里,四级水泥混凝土公路713.2公里。“十三五”期间,全旗公路建设拟投资10亿元。
专栏11 “十三五”期间拟建公路项目 一、高等级公路提等改造 1.协助操作海拉尔至罕达盖公路141.88公里二级改一级的项目建设,建设完成时间:2016年—2020年。 2.积极推进省道201线巴彦托海镇至阿木古郎段162.4公里一级半幅的项目建设,鄂温克旗境内37.49公里,建设完成时间:2016年—2020年。 3、协助市交通部门推进S202线海拉尔—伊敏—红花尔基一级沥青混凝土公路项目,路线全长123.35km,建设完成时间:2016年—2019年。 二、县级公路 1.维纳河—绰源公路。全长53公里 ,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16-2020年.三级路)。 2.巴彦托海—省道S201线K303+990处连接线。全长7.7公里,规划为沥青混凝土路(与S201线同年改造.一级路)。 三、乡级公路 1.锡尼河西苏木—东苏木办事处公路。全长44.1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16-2017年.三级)。 2.辉苏木-伊敏河镇公路。全长51.4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17-2018年.三级)。 3.巴彦嵯岗—五泉山公路。全长29.2公里,规划为沥青混凝土路(2018年.三级.四级)。 四、 村级公路 1.S202线—巴彦胡硕—西博公路。全长22.5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17年.三级)。 2.永丰嘎查—苇子坑嘎查公路。全长14.2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17年.四级)。 3.S202线—伊敏嘎查公路。全长2.6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17年.四级)。 4.东苏木办事处—哈日陶海公路。全长22.7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18年.四级)。 5.Y003线—巴音乌拉公路。全长15.3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19年.四级)。 6.Y004线-孟根楚鲁公路。全长2.3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19年.四级)。 7.S201线-巴彦朝格嘎查公路。全长6.3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20年.四级)。 8.Y001线—维特根嘎查公路。全长3.5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20年.四级)。 9.S202线-巴乡项目区公路 全长4.1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20年.四级)。 五、自然村公路 1.马蹄坑—莫和尔图公路。全长34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17年.四级)。 六、乡村道连通工程 1.锡尼河西苏木—马场公路。全长29.3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18年.四级)。 2.扎格德木丹—哈日陶海公路。全长25.4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20年.四级)。 3.S202线巴彦塔拉乡—特莫胡珠桥公路。全长16.8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19年.四级)。 4.雅尔斯—军民桥公路。全长10.7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17年.四级)。 6.永丰—哈日嘎那公路。全长20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20年.四级)。 7.东苏木办事处—哈克(鄂海界)公路。全长49.5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18年.四级)。 8.西博—辉苏木公路。全长71.1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20年.四级)。 9.红花尔基镇—宝根图林场公路。全长30.3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19年.四级)。 10.完工托海—辉河林场公路。全长29.7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20年.四级)。 11.红花尔基嘎查—永丰公路。全长42.3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20年.四级)。 12.吉登嘎查—小孤山—维纳河林场外站公路。全长12.6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17年.四级)。 七、寺庙公路 1.锡尼河镇—锡尼河庙公路 全长14.9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16年.四级) 八、其它公路 1.红花尓基—乌日根山干线公路。全长84.9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20年.四级)。 2.大葱山林场防火站—五一林场公路。全长61.3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20年.三级)。 3.维特很嘎查—特莫公路。全长20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20年.四级)。 4.东苏木办事处—六万八公路。全长14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18年.四级)。 5.维纳河支线—翠岭公路。全长14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20年.四级)。 6.锡尼河准办事处—维纳河公路。全长54.4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2020年.四级)。 7.辉苏木—昭勒罕公路。全长51.3公里,规划为水泥混凝土路 (2019年.四级)。 |
二、完善铁路建设
神华大雁集团到“十三五”规划期末,专用铁路线延长100.8km,干线长46.9公里。2016年完成扎尼河露天专用铁路电气化改造。
敏东矿区铁路。铁路全长30.4公里,其中正线长17.2km,场线长13.2km。项目总投资6.5亿元,总工期30 个月,计划2016 年5 月开工建设.2018 年11 月运营。
扎尼河露天专用铁路电气化改造。国铁1 级,工程正线长15.439km,通信光电缆20 条km,联锁道岔21 组;电力杆架式变电台2 座,接触网26.4 条km;牵引变电所1处,生产及办公房屋50平米。工程估算总投资4300万元,总工期8个月,计划2016 年3月开工,11 月竣工。
三、推进通用航空机场建设
在红花尔基直升机起降点的基础上,规划建设通用航空机场。拟建设1200米跑道,1200平方米航站楼,站坪及其它配套设施,设计机型“运-12”。项目总投资估算0.95亿元。
在红花尔基地区发展通用航空产业,应在现有红花尔基直升机起降点基础上扩大其规模和领域,打造较完整的.具有较大规模的通用航空产业链,以确保红花尔基地区的特色旅游、森林防火和应急救援需要为前提,充分发挥其社会和经济价值。完善旅游发展环境,推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建立完善的旅游产品体系,实现旅游业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实现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红花尔基通用航空机场发展规划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通用机场建设规范(MH/T 5026—2012)》为标准,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建设和运行。
第五节 构筑能源、水务综合基础设施网
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优化网络、共建共享”原则,突出基础设施全局效果、网络效应和社会效益,进一步发挥基础设施体系的综合效能和服务水平,到“十三五”末,力争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的能源、水资源综合利用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一、构筑能源设施网
以增强能源保障能力为目标,加快电源和电网建设步伐,积极争取风电、巩固提升火电,探索发展生物质能发电等新能源,加大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电能结构,努力将鄂温克旗进一步建成成能源大旗。
加快地方电网建设。继续完善电网布局,增强受电能力,建设一批电力备用应急系统和调峰系统,提高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牧区电网整改工程,最终完成“结构合理、稳定可靠、经济适用”的新型农村电网。拟实施蒙东呼伦贝尔敖区110KV输变电工程、蒙东呼伦贝尔五牧场110KV变电站2号主变电扩建工程,新增容量65兆伏安,新建110KV线路40公里; 拟实施蒙东呼伦贝尔伊敏苏木35KV输变电工程、维纳河10KV输变电工程、红局35KV线路改造工程、巴彦托海-巴彦塔拉35KV线路工程,新增容量16兆伏安,新建35KV线路104.1公里;全旗各乡镇新建、改造10KV线路150公里。到2020年,确保旗域内所有线路、达到站间转供能力100%、联络率100%、节能型配电变压器100%,用户电压合格率100%,一户一表率100%。
专栏12 “十三五”期间拟建电网基建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电压等级(kV) |
新增主变容量(兆伏安) |
线路长度(公里) |
投资(万元) |
投产时间 |
项目属性 |
|
合计 |
|
231.55 |
645.7 |
78450 |
|
|
1 |
蒙东呼伦贝尔鄂温克旗华能辉河风电场220kV送出工程 |
220 |
— |
38.5 |
5775 |
2021 |
电源送出 |
2 |
蒙东呼伦贝尔鄂温克旗索伦—巴彦塔拉35kV线路工程 |
35 |
— |
19 |
1306 |
2022 |
网架结构加强 |
3 |
蒙东呼伦贝尔鄂温克旗巴彦塔拉35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
35 |
6.3 |
— |
400 |
2022 |
消除设备安全隐患 |
4 |
蒙东呼伦贝尔鄂温克索伦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
110 |
50 |
— |
1200 |
2023 |
满足新增负荷供电需求 |
5 |
蒙东呼伦贝尔鄂温克旗索伦—西博35kV线路工程 |
35 |
— |
45 |
3500 |
2024 |
加强网架结构 |
6 |
蒙东呼伦贝尔鄂温克新能源110kV送出工程 |
110 |
— |
30 |
3800 |
2025 |
电源接入 |
7 |
蒙东呼伦贝尔鄂温克旗五牧场—东公社35kV线路工程 |
35 |
— |
55 |
4400 |
2025 |
加强网架结构 |
8 |
蒙东呼伦贝尔鄂温克孟根35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
35 |
6.3 |
— |
400 |
2025 |
满足新增负荷供电需求 |
9 |
蒙东呼伦贝尔鄂温克西博35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
35 |
3.15 |
— |
200 |
2025 |
满足新增负荷供电需求 |
10 |
蒙东呼伦贝尔伊敏苏木-红花尔基35kV线路改造工程 |
35 |
— |
31 |
3110 |
2019 |
消除设备安全隐患 |
11 |
蒙东呼伦贝尔伊敏换流站线π入敖区变电站35kV线路工程 |
35 |
— |
5 |
700 |
2021 |
网架结构加强 |
12 |
蒙东呼伦贝尔伊敏敖区110kV输变电工程 |
110 |
40 |
70 |
10000 |
2022 |
满足新增负荷供电要求 |
13 |
蒙东呼伦贝尔伊敏永丰—敖区110kV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 |
110 |
— |
50 |
6000 |
2023 |
加强网架结构 |
14 |
蒙东呼伦贝尔伊敏敖区35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
35 |
6.3 |
— |
400 |
2023 |
满足新增负荷供电需求 |
15 |
蒙东呼伦贝尔伊敏五牧场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 |
110 |
31.5 |
— |
1000 |
2024 |
满足新增负荷供电需求 |
16 |
蒙东呼伦贝尔伊敏敖区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
35 |
40 |
— |
1100 |
2025 |
满足新增负荷供电需求 |
17 |
蒙东呼伦贝尔鄂温克旗华能辉河风电场220kV送出工程 |
220 |
— |
38.5 |
5775 |
2021 |
电源送出 |
18 |
蒙东呼伦贝尔鄂温克旗华能伊敏苏木风电场220kV送出工程 |
220 |
— |
4 |
600 |
2021 |
电源送出 |
19 |
蒙东呼伦贝尔友好—伊敏开关站—伊敏变220kVII回线路工程 |
220 |
— |
74.2 |
10073 |
2022 |
加强网架 |
20 |
蒙东呼伦贝尔永丰—诺门罕—阿木古郎Ⅱ回220kV线路工程 |
220 |
— |
186 |
9540 |
2022 |
加强网架 |
21 |
蒙东呼伦贝尔伊敏永丰220kV开关站主变扩建工程 |
220 |
36 |
— |
6671 |
2022 |
满足负荷增长需求 |
22 |
蒙东呼伦贝尔鄂温克伊敏220kV变电站2号主变改造工程 |
220 |
12 |
— |
2500 |
2023 |
满足主变N-1 |
积极配合呼伦贝尔市政府推进跨区域输变电工程建设。拟建海南500KV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40KM;伊敏-诺门罕-阿木古郎220KV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90.8KM;拟实施伊敏220KV开关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友好-伊敏开关站-伊敏变220KVⅡ回线路工程,伊敏开关站-诺门罕-阿木古郎Ⅱ回220KV线路工程。
加快国家外送通道建设。加快推进电源和输变电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电网布局,构建结构合理的能源供应网。支持国家规划建设伊敏—华北(或山东)800千伏直流送出通道建设项目;推动伊敏电厂四期、鄂温克电厂二期扩建工程、争取大雁镇进入新的电源布点,加快华能新能源建设与上网步伐。
加快建设煤气运输管道。围绕与黑龙江省、吉林省煤气联动产业发展战略,支持通过伊敏进入东北和华北煤气管道建设,形成以伊敏清洁能源基地为中心管道运输网络,保障煤制天然气顺利外送。积极推进昇丰天然气管道工程全旗各镇区燃气管网建设,不断扩大燃气供应范围。搞好成品油库等项目建设,切实保障能源安全。
二、构筑水务设施网
围绕水资源保护开发,逐步建立科学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和安全用水保障体系,基本满足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加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完成辉河口坝体加固、伊敏河流域治理工程。加大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和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力度,实施好牧区节水灌溉工程,积极开展水资源储量评价和合理开采量测算。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完善城镇防洪体系,提高防洪标准。
加快构建可靠的供水保障网、安全的防汛排涝网、清洁的河道水系网、高效的草场排灌网等水利“四网”工程体系。构建以水源地和地下水为应急水源的水源保障体系,继续全力做好水资源保障工程建设。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扩大供水范围,加快供水管网向乡镇延伸,提高供水资源和设施的共享程度和利用率。积极推进分质供水,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干管和二、三级管网建设,大力推进清洁水网建设。提高防洪能力,开展洪水资源化利用研究。到“十三五”末,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5%,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第九章 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安全稳定屏障
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作为促进草原经济、社会环境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任务,按照生态文明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生态旗建设,深化落实环境优化经济发展战略,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进一步削减,达到上级任务要求,重点区域和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保
护制度建设不断加强,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为全面建设惠及全旗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科学发展。
第一节 生态保护建设区域划分
一、天然林保护区
该区域包括红花尔基林业局全部施业区、绰尔、绰源、阿尔山三个林业局在鄂温克旗行政区划内的施业区林地。本区重点以天然林保护和治理水土流失为主,加大封山育林的力度,营造水土保持林。切实加快黑土区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抢救性地治理和保护黑土资源,推动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草原沙化治理区
本区重点以防沙治沙为主,营造防风固沙林,草灌结合等方式治沙,实施围栏封育和配套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自然恢复,增加林草覆盖率。
三、草原生态保护区
本区重点是保护现有草原生态,以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为主,保护和建设相结合。继续加大禁牧休牧力度,以休为主,禁休结合,大力推广划区轮牧;以家庭牧场为单位,小规模开发饲草料基地,并采取补播,加快植被恢复速度;大力发展草产业,扩大人工草地和饲料地面积。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与任务 强化生态保护分区管理,深化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绿带林网建设,全力打造生态鄂温克、绿色鄂温克。 一、实施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进一步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积极实行生态移民,妥善安排移民生产生活,确保移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持续实施林业生态保护工程,提高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严格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沙区综合治理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加强森林保护措施,促进全旗森林资源和森林覆盖率持续增长。新增林地面积27万公顷,达到70万公顷。新增活立木蓄积量213.2万立方米,达到4073.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34%。 |
二、推进天然草原保护工程
坚持草畜平衡,实施禁牧区、禁牧期和轮牧区相配套的草畜平衡措施,完成退牧还草面积200万亩,禁牧200万亩,草畜平衡面积达到1080万亩。争取国家、自治区实施天然草场保护工程。加大草原建设投入,大力推进人工草地建设,实施饲料种植、秸秆利用、围栏封育、节水灌溉等工程,加强草原监管,提高草原生产现代化水平。积极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偿政策,建立草原保护长效机制,实施“增草、稳畜、减人”,实现人、畜、草平衡。加大草原沙地治理力度。加大固沙和潜在沙地治理与防护力度,强化沙区治理与草原生态保护相关措施,每年沙区综合治理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草原沙化得到根本控制,草原质量和草原生态系统得到明显改善。
三、实施土地综治工程
深入探索草原、林区防沙治沙政策机制、技术模式、沙产业发展项目,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实现示范区生态与经济互利双赢。实施坡耕地治理与改造,顺坡垄改水平垄,修建植物地埂等工程措施,营造防护林,促进退耕和大面积封育保护;丘陵沟壑区,以沟道治理为重点,采取恢复植被,拦蓄地表径流,修筑沟道工程等综合措施,建立完整的沟壑防护体系;风沙区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建设基本草场,发展高效农牧业,为草原保护和大面积植被恢复创造条件。同时,加快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全旗水土保持信息系统建设,为定期发布全旗水土保持监测公告奠定基础。“十三五”期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达120万亩。
四、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加大对伊敏河、辉河湿地、红花尔基国家森林公园、维纳河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建设投入,确定保护区区域及外延区域为禁止开发地区,严禁一切工业开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多样性,加大对偷猎、乱砍盗伐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使95%以上的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类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实现自然保护区建设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与建设水平。
五、实施碧水行动计划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工程措施为支撑,政策机制创新为保障,点面源控制并举,实施清洁水源行动,加快建设完善城镇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全面开展伊敏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河道保护工作。
以开发区和产业基地为平台,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为抓手,不断提高入园产业或企业环保准入条件,严格控制新增污染负荷。启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完善建设,把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作为“十三五”的工作重点。至2020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
以伊敏河为重点,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河道整治,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目标,达到“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营造水景观、彰显水文化”。
六、推进清洁空气行动
强化脱硫脱硝。强化总量控制,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减替代总量控制原则。发挥排污交易手段的经济杠杆作用,促进企业减排。加强燃煤电厂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建设与监管,适度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治理城镇扬尘污染。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制定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封闭围挡、施工道路硬化、裸露场地和散体材料覆盖、渣土运输车辆冲洗等扬尘控制措施。加强城镇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控制道路交通扬尘污染。加强城镇绿地建设,开展植树造林,减少城镇和城乡结合部裸露地面,充分发挥绿化滞尘防尘功能。
加大行业废气治理。加大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恶臭等大气污染物控制力度。中心城区严格控制喷漆、喷绘等加工制作业,深化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到2020年底前,旗主城区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90%以上。同时加强餐饮业油烟排放监管,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七、全面清理整顿病险水库和非法鱼塘
积极争取牧区节水灌溉、中小河流水土流失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建设项目,加快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依法防止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构建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治理和动态监测体系,继续扩大生态建设成果。
八、强化噪声污染防治
完善交通组织指挥系统,优化城区交通秩序,降低主城区机动车流量,严格执行城区机动车禁鸣喇叭的规定。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控制。实行多部门联动的社会管理,强化饮食服务、文化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家庭装修等社会生活噪声的控制,避免环境噪声对居民生活造成污染和干扰。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优化城市建设项目的时空布局,加强夜间与特殊时段噪声管理,切实降低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率。
专栏13 生态保护投入重点领域 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工作。不断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按实施方案制定年度任务计划,按季度统筹调度任务完成情况,确保试点示范工作顺利推进。 天然林资源保护。继续对现有森林、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进行依法管护,确保新增林地面积27万公顷,新增活立木蓄积量213.2万立方米。 退耕还林。继续巩固成果,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 退牧还草。实施退牧还草200万亩。 水土保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平方公里。 生态示范区建设。巩固生态旗创建成果。 生态恢复。实施风电、矿山开发区迹地生态治理工程。 |
第三节 提高管理水平与完善体系建设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弃物产生和消费等环节,推进能源节约,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节约型社会。
一、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
实现商业垃圾和居民垃圾源头削减。建立分类收集和利用体系,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根据人口密度,处理设施服务半径,在全旗建设3-5座日处理能力20吨的垃圾填埋场,并在各个村落嘎查建立垃圾收集站,最终实现“户分类投放、村收集、镇(乡、苏木)转运、旗县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到2020年,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率95%以上,完善现有垃圾填埋场的生态修复,改善填埋场周边生态环境。
二、提高固废处置水平
强化废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减少废弃物产生量。完善和落实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处置优惠政策,以煤矸石、电厂灰渣、煤渣等为重点,构建区域性回收和综合利用系统。
实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重点监控产生化学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的单位,防止危险废物随意倾倒和非法转移。强化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健全医疗废物收运体系。
开展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或堆放场的环境风险评估,提出治理方案和管理对策。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处理设施的渗滤液、恶臭及焚烧尾气等二次污染进一步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建立专门渠道收集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废药品、含汞日光灯管、废镍镉电池等,避免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理。规范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的运营管理,强化环境治理措施。
三、完善节能减排监测体系与工作机制
实施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工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和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到2020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现建制镇基本覆盖。二氧化硫减排,以完善非电力行业脱硫设施建设为基础,重点强化火电行业机组脱硫脱硝工程建设。
进一步加强总量减排技术平台建设,完善总量减排考核体系。建立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评估与节能减排评估制度,加强污染源监控体系运行监管。建立绿色经济指标考核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标准体系以及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积极推行兼顾各方利益的阶梯水价、阶梯电价和阶梯气价,促进节能降耗。
完善节能降耗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及能源消费、污染物排放公告体系。全部实现对重点能耗单位进行在线监测,规上企业节能月报制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减量、循环、高效再利用能源。更新改造低效锅炉,逐步停用中小锅炉,按期完成淘汰落后设备及落后工艺,在建材、电力等重点用能行业推广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技术,降低企业综合能耗。积极推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广使用节能材料,重点实施宾馆、饭店、大型商场、办公楼等公用建筑节能建设和综合节能改造。
四、推进能源节约 建设低碳经济
探索低碳经济模式,突出发展新能源。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培育低碳经济体系,积极参与森林草原碳汇交易示范项目。探索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基础上谋求最大产出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节约能源,提高能效,鼓励、引导企业不断提高环保标准,降低污染物排放。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能源。“十三五”期间,积极推广太阳能利用项目,发展牧区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
建设节约型社会。建立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新机制。推进高耗水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实施农牧业节水措施,加强公共建筑和住宅节水节能设施建设。集约利用土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能意识。
第十章 开放发展,实现互利合作共赢
鄂温克旗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和东北再振兴战略的历史性机遇,密切和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圈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联系,全力推动向北开放有新突破。充分发挥好自身的资源、区位、旅游、人文等优势,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开展人文交流,主动融入区域合作当中,推动生产要素合理布局和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力争在区域经济合作框架中担当重要角色。
第一节 加大对俄蒙等国家开放力度
一、深化与俄蒙等国家的合作发展
深入研究了解俄蒙毗邻地区的资源、市场开发状况和产业发展趋势,鼓励和支持有条件、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走出去”,积极开展境外优势资源合作开发和经营,加大与俄蒙资源合作开发力度,加快建设面向俄蒙市场的资源深加工体系,提高合作开发水平。努力实现鄂温克旗与俄蒙地区矿产资源的合作勘查,建立稳定、可靠的境外后备资源供应地,力争在外向型经济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抓住国家实施向北开放战略机遇,进一步扩大和完善与俄蒙等国家人文合作机制,拓展与俄蒙合作领域。加强与俄蒙在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与俄蒙合作开发旅游资源,开展跨境旅游。发挥会展优势,加强与俄罗斯在技术交流、商品会展与文化艺术业交流与合作。
二是发挥鄂温克旗联通俄蒙的区位优势,找准与俄蒙边的利益契合点,加强基础设施、能源、商贸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三是围绕鄂温克旗加快建设煤电、煤化工、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等基地,打通连接俄蒙的口岸通道,加强与俄蒙的物流协作,形成连接东北、华北经济区,连通俄罗斯、蒙古的重要物流基地。
此外,拓展对外合作领域与范围。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着眼于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与的国际间的合作,创新择商选资和经贸合作方式,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加强与日韩、港澳交流与合作,重点引进港资和发达国家节能环保和新能源等方面的资金技术和经验。在旅游、文化、金融、农畜产品深加工、物流、环保等领域合作实现新突破。
二、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利用鄂温克旗临近中俄最大陆路口岸及中俄蒙经济走廊、战略节点的区位优势,积极谋划和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使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中俄蒙国际合作园区一部分,享有“综合保税区、‘飞地经济’示范区”等方面扶持政策。届时,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争取先行先试政策,可加快对接东北地区开发、面向俄蒙市场开放步伐,通过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借力发展、借势开放出口俄蒙市场,发展新型对内对外开放式县域经济,有望建成呼伦贝尔市对接东北经济区辐射带动、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中转站或集散地;建成呼伦贝尔市面向东北地区开发、面向俄蒙市场开放先导地区的示范区。
通过以文化交流为基础,以资源开发与利用和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为重点,构成全方位开放的新格局,努力把鄂温克旗建设北疆开放龙头和对外合作桥头堡。
第二节 加强国内区域合作与对接
全面落实东北区合作机制,深化与东北地区在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基础设施、生态保护、旅游发展、对外开放、市场建设、社会事业、信息传媒等方面的对接与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鄂温克旗区位优势和利用已有的产业基础及配套能力,以吸纳国内外资本、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加强与东北地区及国内其他地区开展多领域、多形式的区域合作。借助国家振兴东北战略实施新举措、绥满沿边开发开放经济带和哈大齐呼经济协作区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立足于为东北经济区提供能源接续,集中力量在煤电转换、煤化工、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旅游等项目方面找准对接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和建设一批重点项目,充分利用东北地区开发利用资源的经验技术,积极搭建合作平台,提高合作开发和利用资源水平。大力推进与东北地区合作机制、资源互换、产业联动。加强与兴安盟等东部盟市、旗县的合作,协同推进对伊敏至华北(或山东)的800千伏直流送出线路建设项目的进展,实现双双合作,双双共赢。
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圈等东部发达地区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提高承接资源型产业引进准入门槛,对煤炭、化工等资源性产业与污染性企业,严把项目准入关,促进鄂温克旗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发展水平。鼓励引进旅游文化、商贸物流、金融中介等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落实招商引资企业配套服务设施,优化择商选资软硬环境,落实差别化产业政策,创新鼓励性产业发展的政策“洼地”。
加强与旗市区间协调发展。推动资源要素共同集聚,统一规划、共谋发展。根据各旗市区资源和组合加工条件,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各旗市区间在产业布局、发展措施等方面协同建立协调机制。实施联手谋划项目、联合建设基地、联合打造品牌、联合开拓市场,实施资源互换和整合,形成整体竞争优势。
第三节 提高招商引资水平
一、招商引资重点
围绕招大引强为工作重点。坚持大招商、招大商、选优商的招商战略,坚持外资、民资、国资三资并举,三次产业齐头并进,招大引强,推进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重点引进投资强度高、产出效益高、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高的“四高”项目。特别是要瞄准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企业,重点瞄准符合全旗产业发展方向,对接项目,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
围绕鄂温克旗矿产资源深度开发利用工作重点招商。着力建设一批投资规模大、技术水平高、产业链长、资源转化能力强、符合环保要求和行业标准的大项目,引进一批集群式、链条式、板块式项目。利用伊敏煤电基地,依托神华、华能等龙头企业大力开发煤化工及下游产品。
围绕国家的产业政策和鄂温克旗优越的自然条件招商。大力发展光伏和风能发电等绿色清洁能源。
围绕开发区招商主战场工作重点招商。以汽车产业园、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等为载体,鼓励招商项目向基地、园区集中。
围绕推进畜牧产业化进程工作重点招商。在积极引进各类龙头企业项目的同时,引进资金和技术,促进畜牧业产业基地项目,发展生态后续产业,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
围绕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重点招商。在提升商贸流通业、餐饮业等传统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借助招商引资,积极发展金融、信息等新型服务业,发展现代物流、旅游、房地产等强势服务业,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市政公用等社会产业的发展。
围绕推进城市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重点。按照城市功能定位和规模,区别情况,引进企业,融通资金,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外资企业,通过合资、合作等形式,投资鄂温克旗的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鄂温克旗“五大基地”建设,实施定向招商,重点引进带动性和成长性强、相互配套的企业和产业。
二 改进招商引资的工作方式
进一步改进招商引资环境。新常态下更应重视优化软环境,投资环境对客商来讲是最大吸引力。“十三五”期间,鄂温克旗加大改革力度,减少审批和收费事项,以落实“一站办公”、“限时办结”、“特事特办”等方式,不断提高行政时效。
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功能。招商引资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加强招商引资前期工作,不断规范充实完善项目库建设,努力形成储备一批、洽谈一批、跟踪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项目运行机制。
进一步利用好国家政策。充分利用国家对“三少”民族的政策、研究国家经济政策走向,用好、用足、用活国家、自治区近期出台的一系列鼓励性政策,竭力促使关系鄂温旗重大发展的项目有新的突破,做好项目对接,争取资金支持、财政项目支持、大项目落地。
进一步拓宽招商引资领域,以大招商带动大开放、实现大发展,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注重引进为大项目协作配套的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建设。
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招商引资渠道,实现招商方式由政策招商向项目招商和产业招商转变。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按照产业结构、产业链条、产业集群的要求,开展针对性、专业性、实效性招商。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充分发挥企业招商主体作用,努力实现以商招商、以商促商,积极开展定向招商、专业招商、委托招商、中介招商、以商引商、网上招商、会展招商等社会化和市场化招商,形成政府引导、中介助力、园区推动、企业主动的招商运行机制,提高招商引资的灵活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实效。结合全旗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拓展外资来源。推动利用外资从简单扩张转向深度拓展,鼓励原有外资企业开展产业升级和高端延展。在巩固和推动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物流业等优势产业的基础上,引导和促进外商投资能源、环保、旅游等重点产业,积极鼓励金融、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开展中外合资、合作试点。
第十一章 共享发展,增进人民生活福祉
按照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努力建立与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全力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第一节 加大扶贫攻坚力度
“十三五”期间,围绕减少贫困人口、增加牧民收入,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大力实施“三到村三到户”、金融扶贫、劳动技能培训等三项工程,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不断提高贫困牧民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力争实现贫困人口有效增收,人均收入达到或接近全旗牧民平均水平。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活动,做到90%以上的贫困牧户掌握1—2项农牧业增产适用技术。加大特困群体扶持力度,实施精准扶贫,逐步提高特困户收入水平和稳定发展能力,对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低保和养老保险相结合方式,解决其基本生活问题。围绕资金、项目、培训、帮扶四到户的针对性扶贫措施,不断改善贫困
户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龙头企业帮扶特困户发展养殖业,拓宽增收渠道,要建立稳定的扶贫资金投入机制,鼓励企业、社会、个人参与扶贫事业,多渠道增加扶贫投入,使减贫幅度高于
25%,力争到2017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对象奋斗目标。
第二节 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逐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贴标准、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报销比例。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形成多缴费多受益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提倡和引导职工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健全和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制度,提高城镇和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标准和牧民参保积极性,逐步解决好牧民的养老问题。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型牧区养老保险参保率均达到100%。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收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牧区人均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500元/月以上,城镇人均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500元/月以上。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权益,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牧区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十三五”末,城镇职工参保率要力争达到95%以上,新农合制度参合率达95%以上,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100%。
第三节 提高收入与消费水平
居民收入。多渠道增加城镇居民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保障机制。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绩效工资,提高工资收入水平。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增加转移性收入。鼓励牧民优化养殖结构,大力扶持畜牧业生产,提高畜产品附加值,增加牧民经营性收入。积极推动牧民转移就业,牧区新开工的水、路、电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和新增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转移牧民,增加牧民工资性收入。继续加大对禁牧、休牧、轮牧补偿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加大退牧还草等工程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完善建设内容,提高牧民从项目实施中的补偿收入,提高牧民购置牧机具补贴标准,增加牧民转移性收入。拓宽理财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居民消费。落实国家扩大消费政策,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提高消费能力和水平。积极培育旅游、文化、体育、培训和养老服务等消费热点,增加城镇居民和牧民家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支出。继续建立和完善个人消费贷款诚信体系、消费贷款抵押担保体系,扩大消费信贷品种,优化消费信贷环境。改善消费环境,加强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牧区现代商品流通体系。提高价格检测分析预警和政府对市场物价调控能力,加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居民阶梯水价政策,制定和完善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加强市场管理,完善售后服务体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切实保护牧区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节 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方针,着力构建学前、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各梯次结构协调、布局合理的办学格局。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提高公办幼儿园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学前一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100%。加强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实现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和服务信息化,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改善牧区义务教育教师生活条件,重点建设牧区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建设,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推进职业高中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提升职业高中开展实践教学的水平,为鄂温克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更优的适用型、创兴型人才。加大投入,普及15年免费教育。高中阶段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优秀高校升学率接近或达到自治区平均水平。优先发展民族教育,继续实施民族教育发展工程,加强民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行双语教学,民族教育率先实现现代化。重视特殊教育,健全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加强中小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教师比例明显提高,小学教师中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分别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95%以上和82%以上,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8%以上。“十三五”期末,全旗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普职在校生比例达到5:5。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以上,实现教育质量全面提升,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教育现代化得到较大推进。
第五节 加快卫计事业发展
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健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二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提升基层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嘎查卫生室,满足牧民日常小病就医需要。建立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牧区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积极发展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建立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全面加强蒙医药事业发展,加快蒙中草药种植基地建设。到2020年,实现苏木镇有一所标准化卫生院,嘎查有一所标准化卫生室,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5%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和及时处置率达到100%,“六苗”(卡介苗、乙肝疫苗、糖丸、百白破、麻疹、流脑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形成布局合理、广覆盖的公共卫生体系。
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继续实施“幸福工程”和“一杯奶”等优生促进工程,落实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放开二胎政策;形成综合治理机制,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创建“妇女之家”,巩固基层妇联组织,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生存质量、健康水平、受教育程度、经济社会地位,加快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为儿童提供各类服务的儿童友好家园;加快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建设,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第六节 加强民族文化保护
建立民俗保护区。“十三五”期间根据民族小聚居特点划分民俗保护区。建设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在具有鲜明特点的传统民族文化传承的重点地域,开展各具特色的民俗民族文化活动,大力展示民俗民族文化的风采,有效保护、传承鄂温克旗非物质民族文化遗产。建立相关民族文化设施,开展特有的传统民族文化活动。通过建立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民间民族文化艺术之乡,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遗产,整合分散的民族文化资源,形成新的民族文化合力,扩大民族文化的影响力。
尊重、普及民族传统文化。推动对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普及。发展民族地区的双语教学、推行少数民族语文水平考试、开展民族语言书写朗诵大赛、发行民族文字报刊、开播民族语广播电视节目、放映民族语言电影译制片,让本民族的人民广泛使用民族语言,要在重要会议推行蒙汉双语标题、会议材料使用,推行重要地名、标志建筑、牌匾蒙汉双语并用。积极推动民族特色餐饮、服饰文化保护工作,争取整理出版民族餐饮服饰书目,鼓励民族餐饮、服饰制作艺人和民族服饰表演队蓬勃发展,着力打造民族餐饮一条街、培育民族服饰设计制作展示赛事,鼓励重大节庆活动穿着民族服饰,培养青少年学习制作本民族服饰。加强对传统民俗、民居、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建立数字化数据库,从图片文字、影音等方面全面记录少数民族的日常生产生活状态。
加强文保工作。文物保护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开展文物资源普查、文物征集、文物研究等工作,推动馆藏文物档案和数据库建设,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力度和文物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原生态民族文化保护区,争取建立国家级“鄂温克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并争取2项世界非物质民族文化遗产名录,使全旗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进全国先进行列。组织好全旗非物质民族文化遗产的普查、申报工作。积极开展各级名录的申报工作,做好全旗“非遗”保护工作,使每个列入各级名录的项目都有明确的保护单位、保护规划、保护措施、代表性传承人、传习场所、传承活动,凡被列入各级保护名录的非物质民族文化遗产项目,在项目所在区域内,均要建立不同形式和不同规模的展示、传承场所。健全完善区非遗数据库,录入数据库的资料要准确清晰、详尽全面,数据确凿。
第七节 发展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
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文化设施、城乡基层文化设施特别是苏木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建设,努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站)、互联网公共信息服务点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字和网络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应用,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增强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制定和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加强弘扬乌兰牧骑、民间社团等民族文化艺术,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新建鄂温克文化艺术中心(将电视台演播大厅、文化馆、乌兰牧骑排练厅等文艺团体活动场所整合建设文化艺术中心)、鄂温克旗城市文化艺术展览馆项目。继续丰富民族博物馆内容,做好文物抢救和征集工作,加强文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养,提升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以全民健身运动为基础,拓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强化竞技体育。加快群众性活动场馆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竞技文化体育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体育公共产品和体育公共服务。推进民族教育和校园足球事业发展,提高校园足球普及水平,推进室内足球馆建设。加强老年人体育活动场所设施建设,丰富和繁荣适合中老年人参与的体育活动和体育赛事,加快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以及社会老人活动场所建设。重视青少年竞技体育人才挖掘、培养和储备。
基本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旗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100%,广播电台、电视台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高清化;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实现全程全网,数字化双向传输。
第八节 推动民政事业不断进步
逐步改善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民生保障水平。规范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措施,按救助对象不同需求实施差别化救助,提高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的保障水平。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定体系,提高救助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推进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实施等级管理。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规范临时救助程序,对低收入家庭面临的阶段性、临时性困难给予及时有效的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的补充作用。建立完善具有牧区特色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大力提高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使残疾人基本生活有稳定的制度保障,逐步扩大残疾人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加快推进福利慈善事业发展。大力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研究制定孤儿生活、医疗、教育、就业、住房补贴等政策,力争全旗孤儿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依法做好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建立完善收养评估制度,保障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快社会福利机构和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加大公益慈善宣传力度,推进慈善文化建设,增强公民慈善意识。加大慈善募捐力度,精心打造慈善救助品牌,实现救助与募捐的良性互动。推进慈善机构的社会化发展,加大“透明慈善”工程建设,树立公信形象,增强自身发展能力。
切实提升双拥优抚安置水平。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实行抚恤补助经费“一卡通”社会化发放。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实行医疗结算“一站式”服务。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加强双拥文化建设,完善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工作机制,构建双拥工作社会化新格局。
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养老机构建设与管理,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投入,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作用。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建设拥有1000张左右床位的旗本级综合养老院。力争到2020年,全旗各类养老机构新增养老服务床位11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80张。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与通信、信息服务业的融合,扩大居家养老覆盖面,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大力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旗医院争取上级资金和利用PPP途径探索建设居家公寓式老人护理院(社区),成功后可在全旗各苏木乡镇逐步推广医养结合模式。推进牧区养老互助幸福院建设,解决基层牧区“空巢老人”和特困老人的养老需求。多渠道争取各级财政和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服务需求。
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婚姻登记服务设施,实现网络化标准化,全面推行新一轮殡葬改革,完善城乡殡葬管理服务设施体系建设,推行惠民殡葬政策。
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提高基层自治水平,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支撑平台,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居民、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作用。加大社区建设公共投入,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基本解决城乡社区办公用房服务设施不足问题。文化、体育、卫生、养老、家政等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达到全覆盖。加强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自治,扩大基层民主,引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更好地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积极探索社区管理社会化途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服务中来,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社区文化,增强基层群众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自主开展活动。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岗位开发设置,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建立社工作人才队伍服务体系,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实现每万人拥有5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全面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重点围绕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会管理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投入力度,提高专业社工薪酬和社会保障待遇。规范义工组织活动,建立义工活动网络系统平台,积极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到“十三五”期末,力争实现全旗社区志愿者注册率占居民人口5%以上。
专栏14 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重点 公共教育。①九年义务教育免费;②牧区中等职业教育免费;③适龄儿童特殊教育免费;④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提供补助。 就业服务。①为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劳动仲裁;②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提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③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援助。 社会保障。①城镇基础养老金提高统筹层次,新型牧区社会养老保障全覆盖;②城镇职工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牧民享有新型牧区合作医疗等基本医疗保障;③城镇职工享有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④为城乡困难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服务;⑤为孤残、五保户、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福利服务。 医疗卫生。①提供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健康教育、高血压等慢性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②实施公共卫生专项服务;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把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④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等计划生育服务,继续实施“一杯奶”等优生促进工程。 住房保障。①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②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共租赁住房;③完成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 公共文化。①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科技馆、群众艺术馆和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②牧区广播电视基本覆盖,为牧区提供电影放映、送书送文艺节目等公益性文化服务。 基础设施。①实施嘎查通油路工程,城镇建成区公共交通全覆盖;②嘎查全部通电,无电地区人口全部用上电;③邮政服务做到苏木设所、嘎查通邮。 环境保护。①具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环境监测评估能力;②城乡饮水安全。 |
第十二章 依法治旗,建设安全稳定鄂温克
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党的领导,积极建设安全稳定屏障,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全面建设法治鄂温克,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突出抓好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工作,完善重大事故责任体系建设。
第一节 全面建设法治鄂温克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科学立法。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须报旗委讨论决定。健全旗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旗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立法精细化。健全法规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推进严格执法。旗人民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凡重大决策事项,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认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律程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保证公正司法。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推动全民守法。认真组织实施《鄂温克旗“七五”普法规划》,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完善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第二节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民主制度,保证公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保证公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措施,健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保证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扬民族团结优良传统,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以打造祖国北疆基层党建亮丽风景线为重点,以强化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为主线,以深入实施“北疆基层党组织固本工程”为载体,以全面落实农村牧区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抓手,突出抓好带头人队伍建设,科学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全面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转化软弱涣散后进基层党组织,健全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大基层基础保障,推动全旗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全面提升农村牧区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加大选拔大学生“村官”力度,继续选派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嘎查挂职锻炼,积极鼓励进城创业牧区能人回乡领办、创办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和经济实体,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牧业生产一线倾斜。加大在优秀青年牧民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大力培养牧区能人党员。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充分发挥牧区党组织和牧民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加强牧区民主管理。
第三节 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全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有效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形成以行政执法为主体、以苏木乡镇、社区(嘎查)监管为辅助、以现代企业制度为标准、以中介服务体系为纽带、以开放式终身安全教育为手段、以安全信息网络服务为窗口、以安全科技应用为支撑、以科学完善的行政决策机制为保障的新型安全格局。
道路交通。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强化乡镇道路安全监管,开展农用车载客、人货混装等问题的专项治理,规范客运场(站)建设和管理,适应城镇化和新牧区建设发展需求。 消防。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火灾隐患。
民爆器材。深入开展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贩、持有、私藏爆炸等危险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强化民爆物品库房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非煤矿山。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文明生产”和“清洁卫生生产”,加强排土场和采区地貌恢复管理和复垦管理,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许可力度,确保易制毒品生产、销售、使用规范有序。 烟花爆竹。以标准化建设为突破口,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冶金、机械、建材等八大行业。实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治理,重点开展粉尘防爆、液氨制冷和工贸行业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隐患排查整治。
建筑施工。以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等行业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脚手架和模板坍塌、起重伤害、塔吊倾覆、基坑坍塌、燃气管网泄漏事故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特种设备。实施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承压设备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与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
电力。以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为目标,全力确保供电系统安全。
水利。开展以安全度汛、病险水库、在建工程、河道采砂等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认真排查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初步形成水库安全标准化管理。
学校。开展以预防拥挤踩踏、火灾、交通、食物中毒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强化校舍安全、消防安全、电器安全、校车安全监督管理。 旅游。全面开展饭店和景区(点)安全专项检查;严格景区(点)举办大型集体活动报批手续,完善应急预案,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专栏15 安全生产重点工程 安全监察能力建设工程。加强旗、苏木乡镇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建设,加大安全执法技术装备投入,配置安全监测专用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应急指挥通讯设备和专用执法交通工具等,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安全监管。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建设“一个基地”,即全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建立“三个库”,即全旗应急救援资源管理数据库、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数据库和一个旗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基本建设。 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通过加强培训基地制度建设、师资建设、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建设等手段,创新安全培训形式,加大培训力度,规范培训市场。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到2020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烟草和商贸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及冶金等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 道路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程。实施客货运输车辆运行安全保障工程,强制推动客运输车辆全面安装卫星定位监控装置,重点货运车辆安装卫星监控装置,推广使用货运车辆限载、限速等装置;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增设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实施牧区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牧区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完善全程联网监控、交通违法行为监测查处和机动车查缉布控等系统。 |
第四节 全力提高防震减灾能力
“十三五”期间,着力建设一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灾减灾工程,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全旗防灾减灾能力,有效减轻各类自然灾害的影响。
防震减灾。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以城镇地震安全为战略重点,以地震监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为重心,努力提高地震科技能力,提高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发展水平,实现全旗防震减灾有重点的全面防御目标。
气象减灾。到2020年,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打造自治区领先的森林草原防扑火和生态安全保障两大气象服务品牌。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型气象事业结构,使鄂温克旗气象事业整体实力达到自治区领先水平,与呼伦贝尔市同步实现气象现代化。
水利减灾。建立人水协调的水旱风防灾减灾体系,努力实现防洪工作从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从无序、无节制地与洪水争夺空间向有序、可持续地与洪水协调共处转变。建立工程体系与非工程体系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有效控制常遇和超标洪涝。
地质减灾。初步建立起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预警系统,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减少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完善规章制度和行政监管体系建设,依法履行审批、监督职责。建立勘查治理示范点,促进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防控农牧业生物减灾。加强“十三五”时期畜牧业防灾抗灾能力建设,提高畜牧业灾害和疾病防御能力,有效减轻各种自然灾害对畜牧业生产的影响。加强草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牧业机械化建设,加强基层技术站所建设,加强畜牧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加强畜牧业信息化体系建设。 民政减灾。通过建设一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作用的减灾工程,广泛应用减灾科技成果,提高全民减灾意识和知识水平,减轻各种灾害对鄂温克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使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率显著下降,人员伤亡明显减少。
专栏16 减灾防灾重点工程任务 灾害紧急避险场所工程。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在人口集中城镇建立1个具备吃、穿、住等保障条件,管理规范,向社会公开的避灾中心。乡镇要综合利用社区、嘎查服务设施和学校、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整合民政部门的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资源,建立城乡基层避灾点,积极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地震防灾减灾工程。在城乡社区建设避难场所、救援场所,配备必要的避险求生设施。 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完成鄂温克旗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气象信息传播终端、牧业气象试验站升级等工程建设;加快气候校准站、区域气象观测骨干站网、移动应急监测系统和便携式移动气象站建设;在现有自动土壤水分监测站基础上,逐步增加自动土壤水分监测站点;完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平台、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平台整体功能。增设自动气象观测站、新建设雨水情自动测报站,并升级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气象监测网等项目。 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程。以城镇、交通干线等搬迁新址为重点,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采取经济、科学、合理的工程措施,治理一批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点。 水利减灾工程。加强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河堤达标加固工程、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整治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专项的建设。有害生物疾病防控工程。在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控方面,建设植物疫病防治站化验室;构建全旗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监督体系,并配备相应病虫测报与疫情监测设备。 食品安全工程。加大投入,改善鄂温克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工作条件,提高装备水平。增加对项目区土壤、空气、水等相关草原生产要素的监测。建立完善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以达到优化产品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畜牧业效益、提高经济收入的目的。 校舍安全工程。通过加固、新建,对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长期保留学校的现有存量校舍进行抗震改造、综合防灾建设、城区学校扩容增量建设,在重点考虑校舍抗震加固的同时,结合洪水、火灾、雷击等其他灾害的综合防灾避险安全要求,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并考虑将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难场所。 人防工程。完善人防工程配套设施和防空防灾一体化指挥、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全旗防空防灾能力,形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稳定可靠、符合信息化战争条件下人民防空特点的控制与管理体系,推动鄂温克旗人防工程建设和地下空间的合理有序开发利用。 救灾物资储备工程。综合利用国家和社会现有储备仓库,新建或改扩建一批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完善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医疗卫生防疫、交通应急保障、森林防火等方面的物资储备,逐步建立运力集结、资源补给、车辆维修的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网络,提高物资投送能力。 |
第五节 创新社会管理
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完善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继续深入推进法律、文化、计生、警务等进社区工作。完善社区和嘎查自治机制。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社区文化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旗、苏木乡镇、社区(嘎查)三级联网。培育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牧区专业合作组织、社会中介组织、慈善公益性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等。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把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保障公民基本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政府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积极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侨务政策。
第六节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建设全旗人民的精神家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叫响核心价值观24个字。以“全国文明旗县城”复查迎检为契机,深化文明旗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五大创建活动,加强牧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凝聚崇德向善的正能量。推进旅游法制建设,志愿服务制度化、诚信建设制度化。以三级文化网络为依托,从家庭文化建设入手,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满足牧民精神文化需求。深入开展“双拥”活动,
推进城牧共建、工牧共建、军民共建,加强民族团结、军民团结、社会和谐,促进牧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坚持以规划为龙头,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发挥市场无形之手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有形之手对资源配置的导向调控作用,促进各类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提高对《纲要》重要性的认识,建立起高效的规划实施、监测、监督体系。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目标管理,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衔接协调、运行高效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抓紧推进各项任务的分解实施,制定相关的实施工作方案,将各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到旗直各部门、各地区,确保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在具体政策措施和建设项目上。
充分发挥和带动好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泛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从更高层面、更大范围、更实举措中稳步推进规划实施。
采取多种途径,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纲要》,在全社会形成关心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氛围,使社会各界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要加强规划宣传,不断提高公众规划意识,各地区、各部门要树立长远发展观念,自觉以规划指导各项工程,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第二节 加强多规合一
合理确定规划期限。统筹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和各类规划的特点,探索确定统一协调的规划中期年限和目标年限,作为各类规划衔接任务的时间节点。以2020年作为规划的中期年限,研究探索将2025年和2030年作为规划中长期目标年限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空间布局可以是更长远的安排,通过规划期限的调整完善,为城乡、土地、环保等不同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创造条件。
明确“多规合一”的目标要求。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政府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贯彻主体功能区制度,以完善规划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为重点,以实现规划工作民主化、法制化和科学化为方向,以完成“多规合一”试点为核心任务,从规划理念、规划体系、规划内容、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监管等多方面着手,推进规划工作改革创新,着力提高规划的系统性、规范性、实用性和权威性,着力形成功能清晰、分工合理、衔接协调的规划体系和决策民主、程序规范、监管有力的规划体制机制,实现县域一本发展规划、一张建设蓝图、一个管理平台和一套运作机制,把鄂温克旗科学发展提升到新的水平。
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引导城市人口、产业、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发展方向与布局重点,探索整合相关规划的控制管制分区,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草场)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形成合理的城镇、畜牧业和生态空间布局,探索完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控制管控措施。合理优化空间结构,形成一张将空间开发与保护融为一体的布局总图,将县域划分为“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合理确定三类空间比例,构建空间开发格局,完善空间调控政策,针对三类空间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细化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环境等政策,加强对县域域空间的管控能力。
构建县域空间规划衔接协调机制。从支撑县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的需求出发,提出完善县域空间规划的建议,探索整合各类规划以及衔接协调各类规划的工作机制。发改、国土、环保、规划、住建、林业、农牧等职能部门要加强规划统筹研究,以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空间开发模式为目标,为改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不完全衔接的问题,从技术规范、规划内容和实施措施方面将“目标”、“指标”和“坐标”三者协调一致,在完成“三规合一”的前提下实现“多规合一”,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
第三节 强化投资与项目支撑
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和市级投资支持,全力抓好中央、自治区和市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完善旗、部门、乡镇苏木联动协调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前期论证,完善重大项目动态管理、动态储备、滚动实施机制。统筹协调规划设计、用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资金筹措、项目审批核准等前期工作,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和资金保障,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建立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综合利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税收优惠和多种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库,储备具有战略性和带动性的项目,重点投向基础设施、产业培育、开发建设、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创新投融资管理模式,努力探索PPP模式,积极引入域外社会资本,引进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推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第四节 建立规划实施和评估调整机制
分解落实规划纲要目标任务。把本《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分解落实到各行业领域的专项规划、乡镇苏木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中,引导各地区、各领域协调有序发展。在统筹协调基础上,把《纲要》主要目标任务,特别是其中的约束性指标,分解到责任部门、乡镇苏木负责完成,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对各乡镇苏木、旗直各部门的绩效考核。由旗人大、旗政府对规划的约束性指标、主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重大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立规划纲要实施评估和调整机制。发改部门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评估,旗级有关部门对相关领域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自觉接受旗人大、旗政府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当宏观环境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实际经济社会发展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对规划纲要依法修订调整。
第五节 加强规划实施和监督
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旗直各部门、各地区要围绕《纲要》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制定和实施专项规划时,以《纲要》为统领,确保专项规划与《纲要》相衔接。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 认真做好年度规划。要把《纲要》规划的目标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年度计划,充分利用实施年度计划的方法和手段,对《纲要》各个阶段的实施步骤做出明确安排,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 做好重点项目规划。围绕《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重点项目的策划和包装,编制项目规划,加强项目储备,落实建设资金,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关键领域,组织实施和建设一批重大工程,进一步增强全旗的整体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 加强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在规划实施中,要加强对各种不确定因素的监控、分析,把握发展态势,提高应变能力,根据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变化情况,按照一定程序对《纲要》实施方案实时进行调整。《纲要》的组织实施要自觉接受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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