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政府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1-04-11 | 发布日期: | 2011-04-11 |
政府工作报告
2011年3月22日在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旗人民政府旗长 色音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连同《鄂温克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一并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十一五”时期和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回顾
“十一五”时期,是我旗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五年来,旗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旗各族干部群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谐发展的理念,认真执行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和旗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握旗情,抢抓机遇,埋头苦干,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走上了全面发展、重点突破、和谐进步的良性发展轨道,谱写了奋进的新篇章,铸就了辉煌的新业绩。
(一)五年探索,目标思路更加清晰。五年间,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综合机遇期,深入实施“五个大旗”发展战略,调整完善发展思路,经济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已经明确,投资增量和项目建设的累积效应逐步显现。总体发展战略由畜牧业为核心转向新型工业化为主导,初步形成了以煤电一体化为主的工业体系和以乳、肉、草加工业为主的畜牧业产业化体系。旅游业带动第三产业迅猛发展,重点景区景点转型升级,“敖包相会的地方”成为自治旗旅游名片。发展实践中生态保护和建设意识不断增强,形成了美丽与发展双赢的共识,在资源开发利用上贯彻实施 “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的原则,把更多的资源保护起来留给子孙后代。
(二)五年奋斗,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全旗生产总值由2005年的27.4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65.2亿元,年均递增18.9%;财政总收入由2005年的4.8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5.5亿元,年均增长26.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264亿元,年均递增38.5%;三次产业比重由11.6∶60.1∶28.3调整为9.2∶64.4∶26.4。自治旗先后被评为“全区双拥模范旗”、“全国文物先进县”、“全国农村牧区中蒙医工作先进县”、“中国旅游强县”、“全区文明旗县城”等荣誉称号。“全国生态旗”创建工作通过自治区验收。伊敏河镇被评为“全国文明镇”。到2010年,自治旗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全国排名第479位,西部百强县排名第88位。
(三)五年攻坚,改革开放扎实推进。华能、国网等知名企业对旗域企业并购重组。煤炭、林业等国有企业剥离办教育工作取得突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粮食、供销系统改革稳步实施。以草牧场流转为核心的牧区综合改革有序进行。引进地方金融企业服务牧业发展,率先组建鄂温克旗包商村镇银行。招商引资保持全市第一方阵,对外交流与合作巩固提高。对俄蒙开放转型升级,在经贸、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的合作更加紧密。
(四)五年建设,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城镇建设面貌变化巨大,累计投入资金3.8亿元,启动了一批给排水、垃圾处理、供热供气、街区改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基础设施项目,改善了人居环境。新牧区建设成效显著,实施了一批牧区水、电、路、棚圈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路投资完成2.12亿元,新建及升级改造公路里程646公里,基本实现了主干线通苏木乡镇、支线通嘎查。开工建设伊敏—伊尔施铁路和伊敏—维纳河公路。水利建设累计投入5500万元,新建一批饮用水工程和节水工程。实施草原围栏、禁牧、休牧,草原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全面完成退耕任务,基本实现“全国无沙害旗县”目标。
(五)五年努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民族教育“两主一公”办学模式基本实现,教育资源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投资6000万元完成了鄂温克中学迁建工作。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民族文化大旗建设蓬勃发展,推出了一批具有地方特点的文艺团体和文化精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提高,军政军民关系融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多彩,涌现了一批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圆满完成建旗50周年庆祝活动,充分展示了自治旗发展成果。
(六) 五年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由2005年的7591元和4781元,增加到2010年的13855元和9067元,年均分别增长12.8%和13.7%。城镇累计新增就业7461人、再就业423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6%以内。新型牧区合作医疗和牧区养老保险作为自治区试点率先开展。各项惠牧政策全面落实,扶持较少民族发展、整村推进、危草房改造工程、游牧民定居工程等帮扶项目深入实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
(七) 五年实践,民主政治更加进步。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得到充分保证,人民政协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民政府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进一步增强。爱国统一战线发展壮大,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积极性有效调动。依法治旗工作全面推开,行政执法、公正司法水平逐步提高。安全稳定鄂温克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人民群众安全感日益增强。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强,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步化解。
各位代表!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尾之年,通过全旗上下共同努力实现了精彩结局。
刚刚过去的2010年,旗人民政府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旗委的工作部署,认真接受旗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团结带领全旗各族人民,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顽强拼搏,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确定的目标任务,保持了全旗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发展实力稳步提升。根据测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5.2亿元,增长20.2%;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4.3亿元,增长8.2%,列全市第一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0.6亿元,增长66.5%,列全市第一位,占全市总量的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3855元,增长14.1%;牧民人均纯收入完成9067元,增长15%;主要经济指标和控制性指标均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工业经济快速增长。全旗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实现75.3亿元,增长13.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35.3亿元,增长22.1%;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8.1亿元,增长83%。原煤产量完成2297万吨,发电量完成129亿千瓦时。华能伊敏煤电三期2×60万千瓦机组启动试运行,配套建设的年产500万吨煤矿进入联合试运转。国网鄂温克旗电厂2×60万千瓦机组顺利推进,计划年内双机投产发电。通大煤业公司年产原煤突破110万吨。华能风电项目获得自治区发改委核准。红花尔基水库完成蓄水。塔尔气铁矿实现产值1.7亿元,上缴税金3600万元,带动就业300人。 500千伏呼辽直流线路和呼伦贝尔煤炭基地电源送出工程投入运营。节能降耗成效明显,万元GDP综合能耗降低率实现6.65%。编制完成《鄂温克旗工业园区规划》。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200万元,新建续建利丰汽车、海中节能建材三期等10个项目。规划建设巴彦托海物流园,签约落户4家27个品牌4S店,园区道路及管网一期建设工程前期筹备工作完成。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引进各类招商项目33个,到位资金81亿元,列全市第一位,引进投资超5000万元的中小项目7个,全部实现开工建设。
(三)牧区经济健康发展。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牛奶、肉类产量分别完成17.2万吨、1.8万吨,全年打贮草2.5亿公斤。牧业年度牲畜头数稳定在83万头(只)。接羔保育成活率达到98%,大小畜产仔31万头(只)。全旗草原建设总规模达到125万亩,完成全年责任目标的102%。大小畜改良配种总规模达到11.9万头(只),牛改良配种达到4.5万头(只)。销售收入超百万元的农牧业产业化企业,完成销售收入3亿元,实现增加值5595万元,带动农牧户3580户。畜牧业生产组织化程度逐步提高,各类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80个。投入扶贫资金410万元,实施“整村推进”和“产业化扶贫”工程,7个嘎查受益。实施畜牧业各类项目12项,争取上级项目资金4843万元,重点建设现代肉羊基地建设项目。全面落实支牧惠牧政策,发放各类政策性补贴资金1300万元。实施饲草安全工程,投资570万元建设钢架结构储备库,最大储草量1.6万吨。继续推进牧区民生工程建设,实施牧区安全饮水工程和游牧民定居工程,投资1200万元新建饮水安全工程3处,解决9900人饮用水安全问题;投资2250万元新建项目房2.2万平方米,450户牧民迁入新居。扎实开展牧区经营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草牧场使用权流转,进一步规范嘎查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四)旅游商贸活力增强。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品牌,打造“中国·鄂温克—原生态呼伦贝尔”主题名片。举办“全国露营大会暨呼伦贝尔户外运动那达慕”、“欢乐草原—2010内蒙古自治区健身大会暨鄂温克瑟宾节”、“内蒙古呼伦贝尔冰雪旅游节暨鄂温克冬季那达慕”等系列活动。旅游接待总人数27万人次,增长12.5%;实现旅游业收入2.7亿元,增长11.2%。协调红花尔基林业局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实施森林公园景区改造工程,全面提升景区档次和接待能力。深入推进百公里旅游文化景观带建设,实施一期改造工程。鄂温克幸福人家、辉河湿地景区投入运营,鄂温克宾馆荣晋三星。组织服饰表演团体参加各种表演活动。加快推进马产业化发展,开办马术培训班,首批招收学员42人。消费市场活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8.5亿元,增长17%。“家电下乡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稳步推进。旗民贸商场二期建设完成,商贸业规模和档次得到提升。金融保险、邮电通信、交通运输、社区服务等行业都有较大发展。2010年,全旗私营企业达到312户,个体工商户达到5700户,从业人数达到1.5万人,实现增加值14.5亿元。
(五)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开工基本建设工程28项,投入资金2.8亿元。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7个,建筑面积达到12万平方米。启动巴雁镇棚户区改造工程。新建廉租住房198套、9400平方米。为517户低保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96万元。实施现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完成改造任务1万平方米。投入资金3000万元改造巴彦托海镇外环路,投入资金3400万元改造巴雁镇兴华大街。成立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启动巴彦托海镇旧城改造工程。为环卫部门新购清运车辆,巴镇地区的垃圾日清率达到95%。升级改造S201线K178道班至辉苏木公路工程。新建2处节水灌溉项目。各苏木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主要街道实现硬化,垃圾清运能力提升,同步实施系列美化绿化工程,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
(六)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全国生态旗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继续巩固退耕工作成果,加速推进产业化经营。全面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打击滥采乱挖、私搭乱建等破坏草原的行为。休牧900万亩,禁牧80万亩,草畜平衡1240万亩。防沙治沙8.4万亩。新增水土保持面积1万亩、生态保护面积5万亩。义务植树20万株,四旁植树2万株。被评为“全区林业生态建设先进集体”。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顿,编制河道采砂五年规划。投入资金1200万元,开展土地整理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强力推进节能减排,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总量完成年度目标。
(七)民生状况有效改善。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新增城镇就业116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7%以内。考录教育卫生系统专业人员93人,招聘机关单位合同制人员40人。为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小额贷款300万元。扩大新型牧区合作医疗覆盖面,参合率达到99%,报销上限达到5万元。启动合作医疗特殊重大疾病救治试点,十大病种纳入报销范围,报销上限增加10万元。扎实推进新型牧区养老保险,适龄参保牧民9955人,实际参保达到8725人。城镇低保和牧区低保年人均标准分别提高360元和180元。城乡医疗救助526 人,支付救助金106万元。资助新录取贫困家庭大学生183人,资助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巴彦托海镇殡仪馆建成投入使用。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人均月增加672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加165元。嘎查干部、复转军人报酬得到提高。
(八)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圆满完成“全区第三届新农村新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各项承办任务。举办巴彦托海镇建镇30周年暨南屯始建208年庆祝活动。全面推进“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学前教育稳步发展,幼儿入园率提高到80%。保障牧区义务教育经费,加强“两免一补”资金监管。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优化教育布局,整合巴彦托海镇、巴雁镇教育资源。校舍安全工程实现100%开工建设,工程量6.5万平方米。扎实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卫生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按照二级甲等标准新建旗人民医院,配备价值4000万元的大型医疗设备,陆续调试投入使用。原旗人民医院楼调剂给旗蒙医医院使用,投入资金1200万元进行整体改造,并投入资金390万元新建蒙药制剂室。举办“第二届全旗职工交谊舞大赛”等各类活动40余场次。乌兰牧骑被评为“全市优秀乌兰牧骑”,全年演出160余场次。参加“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艺术节”,参演团队和编排节目均获得好成绩。在内蒙古第七届少数民族运动会上我旗获得博克团体第二名。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发放村村通广播电视直播卫星设备2500套。双拥工作接受自治区复检。计划生育创建自治区级优质服务先进旗。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进入录入阶段。国土部门保障用地需求服务经济发展。民族宗教、档案史志、妇女儿童、供销、红十字等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
(九)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6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79件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加强政府法制建设,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规范行政审批,强化行政服务,职能部门办事效率得到提高。旗公安局南兴街派出所等4家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五十佳基层站所”。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些沉积多年的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各位代表,五年的奋斗历程,为我们的长久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五年的经验积累,为我们继往开来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回首五年所走过的道路,我们深深体会到,推进鄂温克旗现代化建设必须适应变化的形势,不断完善发展思路;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必须统筹协调、重点突破,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必须全力构建和谐社会,不断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必须围绕加强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
各位代表,“十一五”时期是我旗产业发展和经济实力增长最快的五年,也是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最好,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的结果,是旗委科学决策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旗各族人民艰苦奋斗的结果,是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政府向全旗各族干部群众、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所有关心、支持、参与鄂温克建设和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虽然我旗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有: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资源环境压力加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依然艰巨;畜牧业发展基础设施薄弱,牧民增收致富难度很大,新牧区发展和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地方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足,自主增长机制形成和创新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部分干部作风不实,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发展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物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亟待我们更好的解决。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知难而进,奋力拼搏,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扎实的工作,把各种困难和问题处理好,把政府各项工作做好,不辜负全旗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任务
全旗“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重大战略部署,以富民强旗、社会和谐、生态优美为目标,坚持美丽发展、科学崛起、共享繁荣,建设“三区两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自治旗成为县域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文化繁荣、草原生态良好的示范区,推动全旗经济社会进入加速发展的新时期,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的鄂温克,让全旗各族人民更加充分的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
综合考虑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基础、面临的形势和机遇,并与呼伦贝尔市“十二五”发展目标紧密衔接,我旗“十二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和定位概括为“五个翻番”和“五个定位”:即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0%,2015年达到160亿元以上;地方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8.6%,2015年达到33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2015年达到20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7%,2015年达到30376元;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2015年达到18225元。以上五个指标均要实现翻番增长。将鄂温克打造成为全市乃至全区新型能源化工集聚区、民族文化重要承载区、休闲养生宜居区、绿色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生态旅游胜地。
今后五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一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二是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现代畜牧业进一步发展,构建多元工业体系,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三是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四是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逐步实现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五是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草原生态持续好转,资源利用率稳步提高,节能减排达到国家要求;六是全面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民主法制事业发展,巩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
圆满实现上述目标,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对旗情的认识,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充分发挥资源富集、生态良好、文化厚重等综合优势,大力推进“三区两地”建设,实现经济总量大的跨越,成为呼伦贝尔又好又快发展的排头兵。二是要进一步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保护生态、美丽发展。加快鄂温克发展步伐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三是要进一步确立以富民为首要任务的思想,关注民生、和谐发展。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努力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积极构建和谐鄂温克。
三、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
当前,我们正面临着沿海地区资本北上西移,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深入实施,国家支持内蒙古发展政策出台,自治区把支持东部盟市加快发展列为“十二五”规划重要战略任务等综合机遇,将为我旗的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我们要充分把握这些机遇,努力实现鄂温克在科学发展中崛起。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1年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为动力,以调整优化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一个中心”(富民强旗),突出“两个重点”(经济建设抓项目、社会事业抓民生),致力“三个攻坚”(产业优化升级、工业园区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找准“五个定位”(能源之地、生态之地、旅游之地、文化之地、宜居之地),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力承办好全市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达到75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增长20.2%,达到17.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7%,达到16210元;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达到10427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0亿元。争取重要指标在全市的排位继续前移。
实现上述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核心,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保持工业经济快速增长的强劲势头。组织实施市级重点项目4个,固定资产投资力争达到20亿元。全力抓好伊敏电厂三期和鄂温克电厂一期建设,确保伊敏电厂三期平稳运营、鄂温克电厂年内双机投产。加快华能风电一期和扎尼河露天矿建设进程,确保华能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落地。策划推进好大雁电厂一期、鄂温克电厂二期、大唐电厂一期、华电国际风电一期、华能风电二期、中广核风电一期等煤电风电类项目。加大对现有规模企业的宏观调控力度,加强调度、监管、服务,确保工业经济健康运行。全年规模企业增加值力争实现35亿元。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加快工业园区建设进程。按照“点状布局、集中发展、深度开发、循环利用”的原则,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企业向园区集结。项目建设坚持以低碳和环保为前提,重点发展循环经济,以最低的能耗、最少的排放实现价值最大化。更加合理有序的开发煤炭等矿产资源,把伊敏煤田、好勒堡煤田、马达木吉煤田等大型煤田保护起来适度开发利用。全面推进鄂温克旗工业园区建设,以煤电一体化为基础,加快向煤化工产业延伸,启动年产1000万吨褐煤提质、40亿立方米煤制气、180万吨甲醇等项目。加快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确保已签订入驻协议的华泰农牧业机械、无锡彩印包装等10个项目落地开工,年内再引进8个符合园区产业发展的中小项目,引入资金10亿元。抓好巴彦托海物流园建设,投入资金1亿元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大力推进汽车销售产业发展,新增宝马、一汽大众、奥迪、东风本田等27个品牌的汽车销售4S店,力争实现年销售收入3亿元,上缴税金1200万元,新增就业岗位600个以上。扶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扎实开展“促进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年”活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现代物流、运输餐饮等产业,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全旗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为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导向,扎实做好项目筛选和申报工作,积极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投入。
(二)大力推进畜牧业产业化,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
大力发展质量和效益型畜牧业,加速推进“乳、肉、草、薯”四大产业发展进程,提升产业化发展整体水平。适度安排产业化项目配套资金,推进畜牧业产业化建设。继续扶持重点畜牧业产业化企业,扩大生产加工能力,提高加工深度,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市场占有率。继续推进“公司+基地+牧户”的发展模式,加速龙头企业与牧民形成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力争销售收入百万元以上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亿元,实现增加值5600万元,带动3600户牧户增收致富。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实施现代农业肉羊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呼伦贝尔羊提纯复壮核心区、杜泊羊种羊繁育场和标准化种羊扩繁户。巩固“奶牛振兴计划”成果,进一步抓好80公里奶牛带和301国道沿线奶牛带建设。借助国家奶牛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加大奶牛改良力度,建设好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冷配辐射范围外的区域和典型草原肉牛带,继续鼓励发展肉牛业。推动饲草产业化发展,加快高产优质人工饲草地建设,发挥饲草储备库的贮草防灾功能,吸引企业和牧民加入产业化体系。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草原生态奖补等各项惠农惠牧政策。大力推进牧区民生工程,继续实施饮水安全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及游牧民定居工程等民生项目,继续实施“整村推进”和“扶贫开发”工程。巩固退耕工作成果,坚决防止出现复耕现象,全面加快推进农业用地产业化建设。推进草原基本经营制度改革,扩大草原承包经营规范化试点。深化以公益林为重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公益性嘎查债务清理化解。积极支持牧区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提高牧民的组织化程度。继续加强疫病防治、防灾抗灾、接羔保育工作。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
以承办新一轮全市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为契机,加大城镇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产业集中和人口集聚。重点抓好巴彦托海镇亮化、绿化、管网改造、道路改造四大工程,提升城镇品味,扮靓首府城镇。实施沿河景观带建设工程、海兰察广场二期建设工程。启动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工程。继续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新建廉租房1.7万平方米、342户。按照呼伦贝尔市承载60万人口规模,统筹海拉尔区和巴彦托海镇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加快对巴彦托海镇旧城区进行整体改造,打造精品商贸休闲居住区,吸引更多的人入住巴彦托海,做呼伦贝尔中心城集聚人口的主力军。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巴雁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巴雁镇兴华路改扩建工程;建设伊敏河镇新源社区高标准综合服务中心,实施平安路和府东路改造工程;红花尔基镇、锡尼河镇、辉苏木、伊敏苏木、巴彦塔拉乡全面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绿化、美化、亮化、硬化工程,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各具特色的魅力城镇。严格按照城镇规划审批建设,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镇建设秩序。加强社区建设与管理,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社区在城镇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增强旗域经济发展后劲。
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继续将招商引资作为促进全旗经济发展的重点,争取更多的项目入驻,努力实现招商引资质量、规模、效益新突破。全力促进正在办理入驻手续的48个地方中小招商项目落地,重点抓好投资5千万到5亿元项目的引进工作,力争全年资金到位50亿元。把招商引资和培育壮大本土企业同谋划、同部署、同扶持,提升本土企业发展的竞争力,逐步形成地方经济自主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提升合作层次,主动承接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圈等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构筑起大范围配置资源的开放格局。重点抓好与东北三省、沿海开放地区的产业对接,积极参与“哈大齐呼经济协作区”,在能源基地建设、绿色食品加工、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强合作。积极引进旗外金融机构入驻,打造金融商业区,发展金融总部经济。支持包商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企业做大做强。加强与俄蒙的合作交流,组织实施好重大项目合作,进一步加强民间友好往来,深化教育、卫生、文化及旅游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五)加强生态建设进程,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继续实施生态立旗战略,深入创建全国生态旗,积极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提升生态建设整体水平。认真实施国家草原生态保护政策,落实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继续抓好退耕还草工程,加速推进农业用地产业化建设进程。坚决打击乱采乱挖、私搭乱建等破坏草原的行为。继续加大防沙治沙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防沙治沙成果。实施“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县”项目。治理海拉尔航线沙地2.5万亩。编制《鄂温克旗防沙治沙十二五规划》和《鄂温克旗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继续实施人工造林、义务植树、四旁植树和公益林保护工程。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全力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管理和治理,坚决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保证新上项目符合环保标准。引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广建筑节能。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保护地质和生态环境。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抓好伊敏河河道非法采砂监察工作。
(六)加快旅游业发展进程,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
全力打造“中国·鄂温克—原生态呼伦贝尔”旅游品牌,推动旅游经营由接待型向产业型转变。围绕“十二五”总体发展规划,结合旅游资源特点,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做好以森林、草原、冰雪、民俗为主题的重点旅游景区的详细规划。抓好重点景区景点建设,加快丰富和完善旅游功能,提高旅游品位和档次,提升对外吸引力。巩固百公里旅游文化景观带一期建设成果,大力推进二期建设,并把这项工程建设与改善民生带动沿线群众提高生活质量、增收致富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宣传造势,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旗特色资源,提高知名度。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和水平,加快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旅游行业管理,加快专业旅行社建设步伐。继续大力推进马产业化建设进程。加快民族服饰加工、民族工艺品和食品加工业发展,扶持发展牧户家庭旅游。全年旅游接待人数达到30万人次,旅游业收入达到2.9亿元。推进旅游与文化融合,提升旅游文化品位。精心策划和组织各种旅游文化节庆活动,举办“瑟宾节”、“冬季冰雪节”,“鄂温克敖包相会国际情歌节”,推出一部具有民族特色的大型歌舞节目。
(七)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
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继续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突出做好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实现学前3年入园率达到85%以上,初中升入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4%。抓好新一轮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投入资金5000万元,继续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完成工程总量的90%。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基本立足点,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积极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重点解决好少数民族特别是鄂温克族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继续协调驻旗大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吸纳本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集中落地一批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落实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继续扩大新型牧区养老保险范围。推进好“五七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继续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和牧区“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完成旗民族综合福利中心和敬老院建设工程。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积极推进基层卫生体系建设,完善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加快提升旗人民医院服务技术水平,实施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和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做好旗蒙医医院的新迁和新建蒙医药浴工作。深入实施新型牧区合作医疗保险。全面推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医疗救助标准提标扩面。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做好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大力发展蒙医医药事业。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稳定物价政策,逐步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八)全面发展社会事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全力做好全市新一轮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承办工作,打造精品参观景点,提升整体发展水平,对外展示良好形象。以“迎会”和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系列文体活动。加快推进牧区广播电视建设,启动20户以下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大力发展群众体育事业,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巩固计划生育成果,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做好民族宗教和蒙古语文工作。健全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大积案化解力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平安鄂温克建设。积极支持驻旗部队和武警部队建设,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九)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切实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行为准则,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意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各项规定,执行“一岗双责”制,加大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把政府的主要精力更多地集中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集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效能建设,严格行政问责,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紧紧围绕职能职责和工作目标,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始终保持奋发进取、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激荡起我们美好的憧憬,更加壮丽辉煌的明天等待我们去开拓和创造。我们坚信,在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和旗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旗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拼搏进取,鄂温克一定能够在抢抓机遇中跨越发展,在与时俱进中追求卓越,在科学发展中实现腾飞,鄂温克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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