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工作报告
索引号: 组配分类: 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14-06-27 发布日期: 2014-06-27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6-27 来源:旗政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4年2月27日在鄂温克族自治旗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旗长  色音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旗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旗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是极不寻常的一年,既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组建施政的开局之年,更是自治旗在各种困难挑战面前加压奋进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旗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旗政府团结带领全旗各族人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各种挑战,奋力战胜了雪灾、洪灾等自然灾害,为自治旗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促和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自治旗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健康平稳的发展态势。
  (一)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在认真分析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发展走势的基础上,着力发挥项目和投资的带动作用,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平稳较快增长。全旗地区生产总值突破百亿元大关,完成101.9亿元,增长12.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2.8亿元,增长25%;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4.5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4亿元,增长21.1%,地方财政支出达到18.3亿元,增长19.6%。工业经济逆势上扬。认真落实各类优惠、扶持政策,确保企业稳定生产,有效促进了工业经济快速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13户增至15户,实现总产值108.4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6.1%;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1亿元;全年生产原煤3226万吨,发电量完成214亿千瓦时。农牧业基础不断夯实。全旗牲畜头数控制在98.7万头只,鲜奶和肉产量分别完成16.4万吨和1.8万吨,打贮干草27万吨,大小畜改良配种总规模 11.4万头只。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全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1亿元,分别增长22%和24%。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传统服务业改造步伐加快,市场体系逐步完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3.1亿元,增长13.1%。非公经济贡献率进一步加大,非公经济增加值完成19.5亿元,增长18.6%。全旗私营企业达到556户,个体工商户达到8874户,从业人数达到2.3万人。
  (二)经济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以自治区“五大基地”建设为导向,全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三次产业比优化调整为7.7:69.2:23.1。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蒙东伊敏国家级大型煤化工基地上报国家发改委待批,内蒙古地矿集团年产160亿立方米煤制气联产600万吨煤制油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扎尼河露天矿项目联合试运转平稳运行,敏东一矿建设项目首采工作面进行试生产。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脱硝项目进展顺利,鄂温克工矿区设置获自治区政府批准。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基本实现“六通一平”。设立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园区服务环境不断优化,入园企业达到66家,安置就业2092人,上缴税金2548万元。农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示范区基础建设投入资金达到3.5亿元。“两区四带”产业化格局初具规模。以合作家庭示范牧场为抓手,推进优质奶源基地建设,以肉牛育肥基地和肉羊基地“双轨路线”发展为着力点,推动肉牛肉羊产业提质增效。新建苏木级饲草储备库8座,建成饲草料生产加工厂2处,饲草料加工能力达到6万吨,畜牧业防灾抗灾能力明显增强。特色马产业健康发展,马文化产业园项目完成投资1.7亿元。销售收入超百万元的农牧业产业化企业,完成销售收入4.7亿元,带动农牧户3917户。投入资金7677万元,统筹实施退牧还草、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区建设等12项惠牧工程,有效促进了牧区经济健康发展。各项惠牧支牧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全年发放惠牧资金7151万元。现代服务业提档加速。全力打造“国际原生态多民俗旅游胜地”,围绕“一廊道、三环线、两基地”旅游规划构想,启动旅游驿站、索伦部记忆呼伦贝尔古城项目并深入推进百公里旅游文化景观带建设工程。旅游景区景点改造提升工作稳步实施,红花尔基樟子松国家森林公园晋升国家4A级景区,斯仁达瓦布里亚特家庭牧户游晋升自治区五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旅游与文化深度融合,成功举办“2013鄂温克瑟宾节暨中新恒超牧民那达慕”、“首届鄂温克国际冰雪汽车争霸赛”等大型活动,自治旗美誉度进一步提升。“双百市场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稳步推进,城乡市场繁荣活跃。呼伦贝尔有保生态农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成功上市,成为全市第一家上市的民营企业。
  (三)发展基础更加坚实。立足提高城镇品味和完善市政功能,全面启动巴彦托海镇旧城改造各项前期工作。注重科学规划引领,委托北京洲联五合国际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创霖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等国内知名设计公司,重新编制了《鄂温克旗域体系规划》及巴彦托海镇、大雁镇新一轮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伊敏河镇、红花尔基镇及其他各苏木乡镇规划编制修订工作同步推进。投资12.2 亿元实施基本建设工程37项,总建筑面积65.9万平方米;投资8122万元统筹实施巴彦托海镇供水管网改扩建和污水管网扩建等13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通达工程深入推进,年内实施的144条街巷改造工程全部完工使用;巴彦托海南出口市政路改造工程稳步实施,东苏木办事处—莫和尔图、索伦桥—雅尔斯、辉苏木—翁工陶海通村路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海拉尔—红花尔基一级公路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呼伦贝尔市新区客运站建设项目完成要件审批即将开工。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投资574万元新建集中供水工程4处、打供水基本井13眼、发放单户水处理设备140套,解决了牧区4000人饮水问题;投资1193万元稳步实施淖干诺尔水库、南达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巴彦托海物流园区防洪工程。
  (四)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深入。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全面完成市下达的4.5万亩沙区综合治理任务,在伊敏河东岸沙化台地营造樟子松大苗2万株。顺利完成外环路景观带绿化一期和二期工程。全旗草原建设总规模达103万亩,完成草畜平衡1080万亩,禁牧20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万亩。节水灌溉工程稳步实施,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全力推进节能节水减排各项工作,万元GDP能耗降低率完成3.4%。环境监测和监管力度不断加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规范运行。创建国家级生态旗工作取得丰硕成果,我旗成为自治区第一家通过国家级生态旗考核验收的旗县。
  (五)改革开放日益深化。财政集中支付制度稳步实施,新型资产管理机制逐步形成,居牧民补贴“一卡通”系统规范运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初步完成,后续配套工作有序进行,惠及牧户2795户。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稳步实施,绩效考核机制逐步健全。牧区经营体制改革和草牧场流转有序推进,土地资产运营和土地市场管理有力加强。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成绩显著,成功引进登喜路五星级酒店、海源国际汽配城、山路能源现代农牧业和光伏小镇等一批大项目,与维多利投资控股集团、福建西航集团、中国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大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全年招商项目资金实际到位40.1亿元。
  (六)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科技工作取得新成绩,巴镇艾里社区被评为全区科普示范社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得到有效巩固,大雁镇第二学前学校与伊敏苏木中心校新建教学楼项目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投入资金1243万元实施红花尔基镇学校等五所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巴彦塔拉乡卫生院等3所卫生院、巴彦托海镇团结嘎查等4所卫生室、赛克社区等2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已建成使用。蒙中医药事业长足发展,我旗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命名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旗蒙医医院进入国家二级甲等民族医院行列。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健康发展,旗乌兰牧骑“草原轻骑兵”作用充分发挥,送文艺下乡和对外交流演出110场。大型歌舞史诗剧《彩虹之路》成功商演,人民日报专题刊登好评文章。文物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扎实推进,我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被列为第三批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人口和计生工作扎实推进,在5个物业小区设立了计生工作站。精品社区建设成绩显著,巴彦托海镇赛克、大雁镇向华和胜利社区高标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成使用。旗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开工建设。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七)和谐鄂温克建设扎实推进。始终将改善民生作为执政之基,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完成21240元和14865元,增长11.2%和16.5%,增速均居全市首位。创业就业工程稳步实施,在重点招商项目和旗域重点项目的引进和实施中,优先考虑吸纳就业能力。全年实现新增就业1680人,城镇失业再就业306人,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303人,牧民转移就业10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42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及合同制工作人员104人。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3万人和10.8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全年拨付基础养老金1.4亿元,累计受益1.2万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筹资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407元,参合率为98%。困难群体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政策全面落实。扶贫攻坚工程稳步推进,我旗3个嘎查已完成自治区整村推进项目,1524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百姓安居工程扎实推进,为302户无房困难家庭分配了廉租房和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工程取得新进展,大雁镇1638户棚户区和345户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主体封顶。抗灾救灾取得阶段性胜利,伊敏河镇防洪沟等6处水毁工程全部抢修完毕;灾后安置房建设稳步实施,全年拨付各类救灾资金3556万元;实施“两吨煤”暖心工程,全面实现了市委提出的“四有一不”要求。
  (八)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道德讲堂全面铺开,全国文明旗县城创建成果不断巩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5件、政协委员提案140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平安创建工程深入实施,“阿睦尔”监控网络工程和新型城乡一体化管理模式试点推进,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廉政建设成效显著。深入开展“化解重点领域信访问题”等三个专项行动,一批疑难信访问题得到全面化解。“六五”普法和社区矫正工作成绩显著,我旗被评为2013年“全国法治旗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党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我旗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旗”。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关心下一代、档案史志、信息化建设、外事侨务、残联、红十字、供销等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绩,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工商、邮政、通讯、金融等部门为自治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各种困难面前无畏前行,在各种挑战面前坚定信心,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大步跨越,极大凝聚了全旗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巩固了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大好局面。这是旗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旗各族干部群众团结一心、艰苦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政府,向所有为自治旗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旗在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差距,突出表现在:调结构、转方式的任务依然艰巨。产业发展层次低、结构单一的问题仍很突出;农牧业基础薄弱,非资源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滞后,县域经济活力不强,居牧民增收空间狭小;经济增长对资源的依赖性强,经济总量不大,外向度不高,接续产业不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需要大力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一定距离,等等。对此,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任务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实现“十二五”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十分重要。
  今年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十次全委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市委三届五次和旗委十三届七次全委会议工作部署,以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为统领,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推进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为重点,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为支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为抓手,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将鄂温克建设成为县域经济发展强旗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不断开创深化改革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新局面。
  牢牢把握“2015年‘十二五’期末高于全国、全区、全市经济发展速度;2017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牧区实现‘十个全覆盖’;2018年自治旗建旗60周年基本完成小康社会目标;2020年率先迈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行列”四个重要节点战略目标,与我旗“十二五”规划相承接,按照“两个高于”的发展要求,确定今年全旗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2亿元,增长30%;地方财政总收入增长1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2%和1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各类约束性指标达到呼伦贝尔市要求。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认真做好以下七项重点工作:
  (一)持续加大投资和项目建设,确保经济稳定增长
  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这条主线,按照多元投资、市场运作、政策配套的思路,全面形成“抓投资、抓项目就是保增长”的思想共识,全力推动投资和项目建设。
  立足投资稳增长。确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2亿元、增长30%的目标任务,力争突破100亿元大关。在工业方面,着重抓好4个市级重点工业项目的投资,突出抓好清洁能源输出、现代煤化工、能源外送通道等重大项目投资,完成投资10亿元;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突出抓好交通运输体系、水利设施建设、信息网络建设等方面的投资,完成投资7亿元;在城市建设方面,突出抓好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和环境整治的投资,完成投资13亿元;在商贸社会事业和民生改善方面,突出抓好商贸流通、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投资,完成投资10亿元;在农林水利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突出抓好草原森林保护、沙区综合治理、河流和湿地综合整治、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投资,完成投资2亿元。在新城区项目建设方面,强化与新城区工作对接,确保完成投资40亿元。除此之外,要进一步挖掘融资渠道和民间投资潜力,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各类专项投资,加大旗本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和资本转移,努力形成投资的聚合效应。
  立足项目稳增长。围绕全旗产业调整方向,重点推进12个市级、79个旗级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着重抓好36个投资超5000万元的重大项目建设。在工业方面,重点推进伊敏露天矿剥离土方工艺改造、敏东一矿等10个项目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推进省道S202线海伊一级公路、新区客运站等2个项目建设;在城市建设方面,重点推进大雁镇棚户区改造工程、巴彦托海镇伊敏路道路改造工程等8个项目建设;在农林水利生态建设方面,重点推进伊敏河治理工程、马文化产业园等2个项目建设;在商贸社会事业和民生改善方面,重点推进五泉山旅游景区等14个项目建设。这些重点项目是保增长的重要载体,要认真按照项目时序进度稳步推进。
  立足运行稳增长。全力抓好经济运行日常调度,落实好政府各项政策,着力解决企业生产运行的关键环节,确保企业充分释放生产能力,保障存量经济平稳运行。要建立完善经济运行定期调度、统筹协调、工作推进、责任落实等相关机制,专题研究、专项跟进、专人负责,定期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扩大生产、提升效益。强化项目管理工作,确保续建项目尽早复工、新建项目早日开工、在建项目加快进度。认真抓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在基础设施、城镇建设、生态保护和民生社会事业等领域拓展空间,为经济接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推动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围绕“五大基地”建设,优化存量经济、扩大增量经济、发展特色经济,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
  促进优势产业延伸升级。建设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加快推进敏东一矿、扎尼河露天矿、华能伊敏、辉河风电项目建设,着力推进呼伦贝尔—山东800千伏、呼伦贝尔—华北660千伏电力外送通道和伊敏煤电四期、山路集团光伏发电、华电国际4.95万千瓦风电等项目前期进度,全年实现原煤产量3500万吨、发电量220亿千瓦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8%。建设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加快推进内蒙古地矿集团160亿立方米煤制气联产600万吨煤制油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蒙东伊敏国家级大型煤化工基地早日批复建设,着力打造煤电用、煤电化、煤电运等产业链条,提高煤炭就地转化率。建设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重点推进呼伦贝尔九鼎矿业铜钼矿、诚至矿业钨钼矿等地质勘查项目。加大探矿权投入和工业矿业权增储力度,加快探转采步伐,推动有色金属产业“探、采、选、冶、加”一体化发展。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加快发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提高“乳、肉、草”等农畜产业加工转化能力和精深加工水平,巩固和打造一批绿色农畜产品驰名品牌。加快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建设,在城郊结合带重点发展蔬菜、花卉、苗木等特色种植业。建设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把旅游业作为我旗战略性支柱产业和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坚持实施“精品旅游”战略,统筹布局、扎实推进,把鄂温克旗建成全国重要的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加快园区建设,按照“一体两翼”产业发展布局,努力扩大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模,力争2014年入园项目开工率达到90%以上,实现总产值10亿元;积极争取蒙东伊敏国家级大型煤化工基地早日批复建设,将基地建设成为产值超百亿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认真做好大雁镇转型发展规划,同步推进大雁工业园区建设各项前期工作。
  促进非资源型产业发展壮大。优化调整工业产业结构,逐步提高非资源型产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加快开发绿化苗木繁育、固沙植物饲料等林下产品,开辟森林游、苗圃游等林产业。认真落实非资源型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快盛伟科技日产5000吨超细粉煤灰项目投产达效,积极推动“草原天堂国际物流园”、利丰汽车行二期等27个重点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支持帮助伊赫塔拉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晟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新三板成功上市。加大非资源型产业项目引进和建设力度,努力实现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破题发展。
  促进第三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民族文化品牌和重大文化项目带动战略,全力打造体现狩猎文化、草原游牧文化、蒙兀遗存遗址文化及多民族部落文化的多元旅游文化品牌。围绕全市旅游景观大道建设规划,稳步实施百公里旅游文化景观带和旅游驿站建设工程,加快推进维纳河、五泉山和红花尔基旅游小镇建设步伐,逐步形成一条主线、辐射多点的文化生态旅游产业布局。全面启动鄂温克旗牧户游“百户千万”工程,促进家庭牧户游健康发展。全年全旗接待游客人数达到51.7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5亿元。引入先进理念、著名品牌、知名企业,带动传统服务业,拓展新型服务业。稳步推进海源国际汽配城、登喜路五星级酒店、维多利大型商贸综合体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商贸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加快发展金融、信息、企业策划等新型服务业,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稳步实施“双百市场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促进城乡市场更加繁荣活跃。全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5亿元,增长15%。全面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引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搞好配套协作。建立健全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项体制机制,破解非公有制经济“准入难、融资难”等问题,充分释放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活力。
  (三)立足促进牧民增收,提高农牧业发展质量效益
  依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平台,切实提高农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努力实现“牧业强起来、牧民富起来、牧区美起来”的奋斗目标。年内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
  全力推动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抓住呼伦贝尔市“打造中国驰名商标推进四个百亿产业集群发展”战略机遇,紧紧围绕《呼伦贝尔市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三年规划》,调整优化畜群结构,建设良种繁育体系,培育转型升级试点。做优乳产业,采取兼并、重组、租赁等方式加大乳品企业整合重组力度,重点扶持光明及阳光两家乳品企业加快发展;扩大与内蒙古奶联社合作,新建奶牛家庭生态合作牧场30个,力争建成呼伦贝尔优质奶源区。做强肉产业,加大肉牛改良、基础母牛扩繁和育肥基地建设;全面加强与奥群公司在现代肉羊产业方面的合作,借助内蒙古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新建10个呼伦贝尔短尾羊扩繁场,完成杜泊羊胚胎移植3000枚。逐步扩大集中育肥规模,实现40%以上的当年羔羊阶段性补饲壮体。做实草产业,以建设万亩现代草产业示范基地为契机,认真开展优质牧草品种引进、种植和草粉、草饼精深加工工作。种植优质苜蓿及牧草9万亩。积极推广牧草裹包青贮技术,年内裹包青贮牧草达到2万吨。做精马产业。积极开展品种马选育、马文化挖掘传承及马产业开发工作,建设三河马改良专业嘎查,培育一批马肉、马奶加工龙头企业。着力抓好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建设固定棚圈7.5万平方米、移动棚舍200座。进一步加大应急饲草储备体系建设,新建苏木饲草储备库2座,将全旗饲草储备能力提升到5万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积极扶持伊赫塔拉、绿祥、有保农牧、奥群、奶联社、和华牧草等各类龙头企业良性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高畜牧业产业化水平;大力引进加工、流通等方面的大型龙头企业,推动“订单式”畜牧业发展,确保绿祥、伊赫塔拉等肉类加工企业实现年加工牲畜25万头只以上。年内培育20个转型升级试点合作社和产业基地。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加快各苏木乡镇和嘎查的规划编制工作,认真总结提炼巴彦呼硕样板嘎查新牧区建设经验,加快辉苏木示范苏木乡镇和伊兰嘎查新牧区示范嘎查建设进度。创新牧区经营体制机制,引导牧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形式将草场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牧场、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严格落实牧区税费改革各项政策,规范牧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建立健全减轻牧民负担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村容村貌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美丽鄂温克·城乡清洁行动”,建立宜居宜业的社会主义新牧区。
  (四)建设美丽鄂温克,构筑北疆安全生态屏障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
  巩固全国生态旗创建成果。推进全国生态旗建设纵深发展,认真落实管护责任,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毁林毁草、污染河流等违法行为。扩大苏木乡镇环境连片整治,统筹推进中心城区、重点镇区燃煤污染治理力度,集中开展小烟囱专项治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大气污染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不良影响。全面加强牧区养殖污染治理,科学规划,分片推进,从源头上解决牧区环境污染问题。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改善水环境质量。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示范,淘汰落后产能,做好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认真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污染物排放指标前置制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好草原生态奖补等各项政策,扎实推进三北防护林、公益林保护、退牧还草、防沙治沙等重点工程,完成治沙2000亩、禁牧200万亩、休牧35万亩、草畜平衡1080万亩。加强环境和节能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依法对全旗大小河流进行规范管理,重点加强对伊敏河流域、辉河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的监管力度。扎实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工作,集中开展化工、建材、砂石料等行业专项治理,努力建设绿色、生态、和谐矿山。全面推进重点区域、中心城区环城绿化、出城口及主干道两侧绿化各项工作,统筹实施各苏木乡镇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全面形成“通路见绿、层次分明”的全旗绿化网络体系。
  (五)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立足城乡协调发展、与呼伦贝尔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总体要求,围绕全旗产业发展方向,拓展城镇功能,将我旗建设成为历史印记厚重、人文特色浓郁、城市与自然巧妙结合、民族与现代融合俱进的魅力鄂温克。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合呼伦贝尔大都市圈发展战略,梯次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推进巴彦托海镇与呼伦贝尔中心城区、海拉尔区一体化建设,逐步实现规划建设同步化、公共交通一体化、产业功能整体化,打造特色鲜明的现代宜居中心城镇;大雁镇要围绕棚户区改造工作,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完善市政功能,打造环境优美的文明城镇;伊敏河镇要继续巩固“全国文明镇”建设成果,打造环境友好型城镇典范;红花尔基镇要以提升旅游服务功能为重点,打造具有浓郁森林文化特色的旅游强镇;其他苏木乡要依托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和地域资源禀赋,打造文化厚重的特色民族苏木乡。要按照“自愿、分类、有序”原则,充分尊重牧民意愿,科学制定转移规划,有序推进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同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着力解决好转移人口落户问题。
  促进城镇功能全面提升。统筹谋划多中心带动、多节点支撑的城镇产业新布局,着力加强重点产业培育和基础设施建设,在原有优势特色产业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新兴产业,重点加强与中国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对接,积极发展高端养老地产、养老度假、老年食品等新兴养老健康产业。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框架,实施巴彦托海镇南出口市政路等11条镇区道路工程,全面提升道路通畅水平。统筹实施巴彦托海1732换热站、大雁镇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以“退城入郊、退路入园”为理念,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运行模式,全面启动巴彦托海镇棚户区改造工程。要广开资金筹措渠道,进一步加大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重点金融部门的对接合作,通过招商引资、以商融资等方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要充分调度各方力量,建立分街道、社区、片区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拆旧建新工作力度,高质量建设“新城佳园住宅小区”等回迁安置小区。借助草原、河流等自然景观元素,高标准实施伊敏河沿河景观带工程,改扩建瑟宾广场、海兰察公园和南出口、西出口等几个主题广场和公园。统筹实施一系列城镇绿化亮化美化工程,提升城镇内涵和品位。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大力开展市容环境、道路交通、违法建设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民生市场、社区建设、物业管理、邮政快递、通讯网络、基本生活设施建设,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舒适的环境;探索实施“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努力向数字化城市管理方向发展,全面推动城市管理上水平。
  (六)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全委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各领域改革,进一步增强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
  稳步推进各领域改革。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创新农牧业经营体制,积极培育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鼓励工商资本进入牧区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饲草业和养殖业,做好农村牧区“三资”清理后续监管和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流转交易平台。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将市政、能源、卫生等重点产业领域向民间资本适度开放。加快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增强预算的透明度。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整合,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增强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层级和环节,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作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建立水利、能源、旅游、林业等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实现资源集中、高效、集约利用。争取开展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研究低碳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指标体系,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
  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创新招商方式,重点引进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和基础设施等项目,提高利用引资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利用现有优势企业和优势资源,加大产业招商和企业招商工作力度,不断拓展对外合作渠道。加强与周边地区和发达城市的横向联合,全面提升与东北地区开放合作水平。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围绕产业发展方向,积极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密切加强与太平洋建设集团等重点招商企业的工作对接,全年力争引入招商项目资金80亿元。
  (七)建设和谐鄂温克,推动民生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更加注重社会建设,高度关注民本,致力改善民生,着力实现民享,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着力推进“十个全覆盖”。不折不扣落实自治区提出的“十个全覆盖”目标任务。经初步统计,我旗牧区村村通广播电视通讯、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便民连锁超市、牧区常住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社会保障这四项工作基础较好,今后将逐步完善和提升,争取利用两年时间实施完成。剩余六项是今后主攻方向,要根据牧区公共服务现状,摸清底数,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利用三年时间完成牧区危房改造1506户;解决1.2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完成39个嘎查街巷硬化工作;解决1163户通电问题;建设26个嘎查标准化卫生室;新建8个嘎查文化活动室;新建9个嘎查便民连锁超市。决战三年,确保牧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现“十个全覆盖”。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实施扶贫攻坚工程,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扎实做好定点扶贫和领导干部联系贫困苏木嘎查工作。全面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建档立卡,因地制宜,精准扶贫,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推进的扶贫开发格局。认真实施“三到村三到户”工程,改善15个嘎查的生产生活条件,全年实现800人稳定脱贫。推进创业就业工程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政府开发就业岗位作用,保障旗域内各类项目更多吸纳就业。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政策性就业工作,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全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在巴彦托海镇建立综合型创业园区,在大雁镇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强化政府就业指导服务,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600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各项制度,认真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巩固城乡低保一体化工作成果,完善新型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牧区养老幸福院建设项目,让更多人民群众受益。稳步推进百姓安居工程,扎实推进大雁棚户区改造工作,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和养老院建设力度,新建50户公租房。大力实施“菜篮子”工程,以建设现代设施农业和平价超市为抓手,千方百计稳物价、惠民生,年内新建3个平价超市。认真做好灾后安置和水毁工程修复接续工作,确保611套灾民安置房交付使用;投资2510万元实施伊敏河治理工程和伊敏河镇防洪堤及河道疏浚工程,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启动红花尔基水库溢洪道改建工程,确保防灾减灾工作落到实处。
  全面加强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民族团结,紧紧围绕总书记“守望相助”的殷切期望,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果,加快推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进程。加大科技文化投入力度,全面开展各类科普活动,积极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探索解决偏远嘎查学生上学难等系列问题,扎实推进旗第二民族幼儿园、大雁镇第二学前学校重点建设项目,完成伊敏河镇第二小学等4所学校的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逐步推进老年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工作,为老年人、青少年活动创造良好条件。全面提高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年内新建1所苏木卫生院、2所嘎查卫生室,做好旗人民医院晋级二级甲等医院的申报工作。加快发展蒙医医药事业,稳步推进旗蒙医医院病房、药浴楼项目建设。认真开展文物普查工作,不断加大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创作力度。全面开展自治区双拥模范旗迎检工作,力争实现“四连冠”目标。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程,稳步实施“阿睦尔”监控网络工程,按照规划不断扩大嘎查村的覆盖面。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规范信访秩序,畅通信访渠道,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引导信访问题“下行”,全力解决一批重点信访案件。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公共突发事件,进一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继续落实好政法基层基础建设,加大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力度,提升社区网格化、数字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加强法制鄂温克建设,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食品药品供应监督网络,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大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构建新型和谐人际关系。
  三、全面加强政府职能转变
  执政为民,建设服务政府。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始终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增强服务创新意识,将政府职能真正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切实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把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健全行政程序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从严治政,建设廉洁政府。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廉洁从政教育。深化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进行制度创新。制定完善《“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鄂温克旗政府工作规则》等各类规章制度,规范程序,狠抓制度落实,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良好氛围。
  提升效能,建设务实政府。提高勤政务实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约法三章”和自治区、市关于新形势下纪律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继续强化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力度,着重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加快发展和改善民生上。创新社会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密切联系群众,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017年是自治区成立70周年,2018年是自治旗建旗60周年,我们要牢牢把握历史节点性机遇,提前谋划和推进一批重大迎庆项目,向自治区、自治旗献礼,让全旗各族人民得到更多福祉。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孕育了新的希望。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旗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和衷共济、接力拼搏,为将鄂温克建设成为县域经济发展强旗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开创深化改革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