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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15-02-28 发布日期: 2015-02-28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2-28 来源:旗政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5年2月4日在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旗长 色音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旗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旗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是自治旗在市场需求不足、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等复杂严峻的形势下,取得国民经济较快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旗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旗政府团结带领全旗各族人民,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会议、市委三届五次和旗委十三届七次全委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按照旗委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加压奋进、攻坚克难、团结开拓,战胜了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挑战,积蓄了加快发展的强大后劲和能量,为全旗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夯实了基础。
  (一) 国民经济较快增长,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提高。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9亿元,增长9%。其中,第一产业增长4.9%,第二产业增长10.4%,第三产业增长5.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9.7亿元,增长38.9%。工业经济提质提效。在主要工业品价格大幅下跌的不利形势下,认真落实各类优惠扶持政策,促进企业稳定生产,全旗14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105.4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完成11%;以能源重化工业为重点的一批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7.5亿元;全年生产原煤2966万吨,发电量完成214亿千瓦时。农牧业丰产丰收。全旗牧业年度牲畜总头数控制在98.9万头只,良种牲畜达到88.6万头只,占牲畜总头数的89.6%;奶产量和肉产量分别达到16万吨和1.8万吨;打贮干草27万吨,饲草储备库存库饲草1.5万吨。第三产业加速发展。全年接待游客52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5亿元,均增长10%。商贸流通持续活跃,草原天堂等重点商贸项目进展顺利。金融保险、邮电通信、交通运输、社区服务等行业都有较大发展,全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4.7亿元,增长12%。非公经济贡献率不断提升,非公经济增加值预计完成25.6亿元,增长8.5%。全旗私营企业达到895户,个体工商户达到10300户,从业人数为2.6万人。财政收入和城乡居牧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1亿元,增长10.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达到18.1亿元,剔除上级专项支出增长6.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完成23226元和16264元,增长10.4%和13.3%。
  (二)经济结构日益优化,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围绕“五大基地”建设,全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三次产业比优化调整为7.6:69.2:23.2。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蒙东伊敏国家级大型煤化工基地落户我旗,基地规划初稿编制完成,基地内首个项目神华呼伦贝尔褐煤综合利用多联产升级示范项目选址工作初步完成;盛伟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超细活化粉煤灰循环综合利用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呼伦贝尔久鼎矿业年产90万吨铜铍钼有色金属开发项目探转采工作初步完成。园区建设成效显现。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入驻各类企业66家,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014年开发区实现总产值13.8亿元,同比增长69.3%;全年上缴税金3000万元,同比增长17.9%;就业人数达到2600人,同比增长22.4%;招商引资完成10.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4亿元,同比增长57.5%;汽车园建设成效显著,全年销售汽车8000台;总投资5514万元的开发区10千伏电缆配网工程全面完工,开发区实现整体独立电网供电,南区实现了“七通一平”,北区实现了“六通一平”。农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成效。整合各类惠牧资金2.3亿元,统筹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全旗牧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351户。乳业结构调整稳妥推进,探索研究“企业投资管理、政府项目支持、牧户入股参与”发展新模式,努力提升乳业市场竞争力。肉产业发展迈出新步伐,加大短期育肥基地建设,实现肉牛模式化养殖1万头。坚持现代肉羊“双轨路线”发展战略,组建“鄂温克短尾羊”纯种繁育核心群8个,与内蒙古澳群公司合作实施的杜泊种羊胚胎移植项目效益显著,胚胎成羔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草产业健康发展,引进内蒙古草都农牧业公司饲草营销网络,高标准规划建设饲草交易物流园区。支持华和、阳波等草产业加工企业种植优质苜蓿5万亩,研发加工草产品13种。新建苏木乡镇级应急饲草储备库3处,全旗应急饲草储备能力提高到6万吨。马产业提质提效,重点实施“乘用型三河马繁育技术研究”和“马匹繁育关键技术引进示范”项目。精选蒙古马及改良马参加“2014年中国国际马产业博览会”,在选美大赛中包揽改良组前5名全部奖项。现代服务业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围绕“打造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总体目标,强化规划引领和项目支撑,《鄂温克族自治旗“百户千万”牧户家庭游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并启动各项前期工作。百公里旅游文化景观带建设工程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全年预定目标;旗域内旅游驿站建设项目完工投入使用;总投资1200万元的呼伦贝尔国家草原健身步道建设工程落地红花尔基樟子松国家森林公园。景区景点提升改造工程稳步实施,新建索伦部落景区项目完成投资1500万元;投资600余万元对巴彦呼硕旅游景区部分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在辉河湿地景区新建木屋27栋。圆满完成呼伦贝尔市冬季旅游系列主题活动鄂温克族自治旗承担任务,自治旗旅游文化资源得到有效推介。“双百市场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稳步实施,城乡市场繁荣活跃。
  (三)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坚持规划引领,完成了旗域4个镇及伊敏河沿河景观带等各类规划。全社会投资25.2亿元,实施各类房地产建设工程51项,总建筑面积130.93万平方米。启动实施太平洋建设南出口景观大道工程、伊敏河沿河景观带工程、市民广场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重点项目16项,完成投资2.75亿元。城镇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投资3750万元,完成14栋楼房、4.7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132条巷道修复工程使百姓出行更加通畅;投资71.6万元在巴镇12条背街巷道安装了100盏太阳能路灯;种植花卉树木100余万株,新增绿地面积2万平方米。巴镇地区垃圾、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9%和73%。城乡道路建设长足发展,投资9430万元实施通村公路6条,里程90公里。海拉尔—伊敏一级公路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城市公交推进工作有序开展,一级客运站项目全面启动实施。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淖干诺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使用。
  (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深入。按照国家级生态旗建设要求,着力做好草原生态保护、沙地治理、公益林管护、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全旗草原建设总规模完成98万亩,完成草畜平衡1080万亩,休牧35万亩,禁牧200万亩,划区轮牧30万亩,规范流转草牧场117.2万亩;完成沙区综合治理9.4万亩;落实公益林管护223万亩,完成重点区域绿化1.4万亩;新增水保治理和生态保护面积18.9万亩;新建节水灌溉饲草地3500亩。积极探索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环境污染治理,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和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鄂温克电厂1、2号机组脱硫脱硝工程通过验收稳定运行。“拆炉并网”工程稳步实施,餐饮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为近400家餐饮点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深入开展了打击违法滥挖草药专项行动。统筹推进节能节水减排各项工作,全旗单位GDP能耗预计下降2.3%。
  (五)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对外开放持续扩大。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和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深化。财政资金统筹支持城乡能力不断增强,“一卡通”系统已全部覆盖城乡。政府机构改革稳步实施,整合职能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开展,规范建立涉及牧户电子档案2795份。牧区草原流转与规模化经营工作深入推进,草牧场承包经营权证发放率达100%。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工商行政审批事项由95项简化为47项,政务服务中心清理行政审批事项156项,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对外开放扎实推进,先后与中国神华集团、内蒙古矿业集团等30余家国内外500强或行业百强企业进行定点招商。开工建设海源国际汽配城、登喜路国际大酒店等一批招商引资项目。积极推进文化商街、电子商务总部基地等一批转型项目前期工作,全年招商项目资金实际到位45亿元。
  (六)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完成旗第二民族幼儿园等4所学校教学楼、10所标准化学校和6所学校风雨场馆建设工程。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中考成绩实现新突破,高中阶段教育稳步推进,“订单式”职业教育更加适应社会需求。基层卫生条件不断改善,对口支援工作成效显著。开通与中日友好医院远程会诊。顺利通过自治区“基层蒙中医药能力建设”工程阶段性验收和自治区级卫生城镇复检工作,各项诊疗活动惠及更多百姓。马匹繁育关键技术示范项目引进资金支持,旗生产力促进中心正式成立。公共文化建设力度持续加大,我旗被自治区文化厅确定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顺利通过“全国文化先进县”复查,成功申报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彩虹之路》获全区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戏剧类)优秀作品奖,《索伦情·鄂温克》在第六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艺术节上荣获团体金奖。城乡文化建设稳步推进,文艺团体下乡、对外宣传演出75场次,完成“2131”工程公益放映任务580场。成立鄂温克语译制中心,完成1部鄂温克语微电影译制工作。作为全国三个试点单位之一,率先完成“户户通”工程安装任务。有序开展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精品社区建设扎实推进,红花尔基镇安园社区、大雁镇金雁和前卫社区综合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竣工使用,巴彦托海镇安门社区综合活动中心新建项目开工建设。党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我旗被国务院授予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旗”。“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完成“双拥模范旗”第四次迎检工作,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和谐融洽。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成绩,辉苏木嘎鲁图嘎查被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称号。统计、档案、人防、残联、红十字、供销等工作健康发展,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七)民生工程深入实施,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福祉。全旗财政民生支出达到16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8%。创业就业工程有序实施,全面落实促进就业三年行动计划,稳步推进创业型旗县创建工作。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472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87人,农牧民转移就业100人,实现8户“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3%。脱贫攻坚工程稳步推进,“三到村三到户”工作有序开展,落实第一年项目资金850万元。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现扶贫规划、扶贫项目、扶贫对象无缝对接。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稳步推进,发放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1亿元,覆盖牧户1556户。全年530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百姓安居工程取得实效,开工建设新城佳元等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3项,完成投资3.5亿元;大雁棚户区改造2000户住宅楼建设工程交付使用;90套廉租住房和25套公共租赁住房即将分配到户;灾后重建工程完工使用,306户受灾群众陆续迁入新居。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5万人和11.2万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筹资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均筹资标准达到410元,参合率为99%。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460元,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5715万元,发放牧区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供养金358万元。社会救灾救助工作稳步推进,旗救灾物资储备库建成使用,全年拨付救灾资金178万元,救助灾民3830人次。社会福利事业长足发展,旗社会福利中心大雁分院投入运营,伊敏苏木、辉苏木和巴彦塔拉乡互助养老幸福院项目开工建设,福寿安养院养老服务综合楼投入运营。慈善事业迈出新步伐,旗慈善协会正式成立。“一吨煤”工程暖心惠民,为4900户低收入家庭发放取暖补贴294万元。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稳步实施,发放贫困大学生救助金560万元。畜牧业发展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正式启动“益农贷”、“养殖贷”等涉牧涉农贷款业务。“”工程良好开局,完成投资9090万元,改造危房137户,新建3处集中供水工程、发放737套水处理设备、打井239眼,安全饮水覆盖人口7248人,完成街巷硬化里程71公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20.8公里,实现通电48户,完成2所校舍加固改造工程,新建3处标准化卫生室和6个嘎查活动室,完成8家便民连锁超市改造工程,村村通广播电视和牧区常住人口养老医疗低保实现全覆盖。
  (八)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全国文明旗县城创建成果不断巩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广泛听取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1件、政协委员提案68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平安创建工程取得新成绩,“阿睦尔”视频监控工程全面推进,“平安城市”和智能交通系统通网收官,新型社会治理模式日益健全。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不断深化,廉政建设成效显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效明显,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689件,排查化解率达99.3%;全旗信访总量明显下降,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圆满完成十八届四中全会和APEC会议期间维稳安保任务。“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我旗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旗县。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关心下一代、信息化建设、外事侨务等工作都有新进展,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工商、邮政、通讯、金融等部门为自治旗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九)作风建设常抓不懈,政府自身建设有效加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和市委、旗委相关要求,着力解决“四风”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旗政府会议数量减少8%,“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2%,清理腾退超标办公用房5万平方米,拍卖超标车辆7辆,封停超配越野车45辆。建立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相关程序。认真落实市委、旗委要求,扎实推进“大引领”活动。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里,全旗各族人民凝心聚力,知难而进,取得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可喜成就。这是市委、市政府关怀指导的结果,是旗委正确领导、旗人大依法监督、旗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旗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和衷共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政府,向所有为自治旗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的同志们、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2014年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经济结构不够优化,发展方式粗放,经济总量不大,仍然是制约全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二是主体税种收入下降,新的增长点尚未形成,刚性支出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加大。三是改革开放还有较大差距,体制性障碍和经济结构深层次矛盾还比较突出,部分企业竞争力不强。四是人民群众增收难度还很大,城镇就业和社会保障阶段性矛盾比较突出,一些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增收渠道还相对狭窄。五是法治政府建设任重而道远,一些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解决矛盾困难的能力还不够强。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当前,全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仍在持续。生态功能区约束、主体功能区约束、节能减排约束等诸多困难,倒逼我旗必须全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新常态也蕴含新机遇。今年国家将加大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力度,扩大预算内投资规模,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向北开放步伐,加大以棚户区改造为主的民生投入,加大对西部地区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投入。这些机遇为我旗放大“资源、区位、结构多元”等优势要素带来了巨大空间,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积极作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开创自治旗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二次、十三次全委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和旗委十三届九次全委会议工作部署,深入实施“8337”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持续发展、转型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理念,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推进依法治旗为保障,坚持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加快建设“五大基地”,努力开创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局面。
  全旗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1%和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各类约束性指标达到呼伦贝尔市要求。从新常态的角度看,这是一个积极奋进的目标,只要我们按照旗委总体部署,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创新发展、真抓实干,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为完成上述目标,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坚定不移加大投资和项目建设,努力推动经济稳定增长。
  牢固树立投资和项目建设是“强旗之基、发展之本”的理念,坚持项目带动,扩大投资规模,牢牢把握经济发展的主动权。
  在优化投资中稳增长。要确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为经济增长夯实基础。在工业方面,着重抓好华能伊敏露天矿剥离土方工艺改造等4个市级重点项目,确保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在农牧业方面,着重抓好天然草原退牧还草等8个旗级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在城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统筹推进伊敏河沿河景观带工程等22个重点项目建设,切实提高发展保障能力,确保完成投资11亿元以上;在民生社会建设方面,继续增加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投资,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完成投资5亿元以上;在现代服务业方面,着重抓好商贸流通和新型服务业项目,确保完成投资4亿元以上。在资金筹措方面,尝试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资金,稳步推进银企对接,支持各类企业搞好直接融资。要努力激活民间投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纳更多资金、技术、项目向我旗集聚。
  在推进项目建设中稳增长。全力推进10个市级和57个旗级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影响的大项目,以项目建设带动经济发展。在工业项目上,加快推进盛伟科技日产5000吨超细活化粉煤灰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步伐,使其尽早投产达效;加快推进呼伦贝尔久鼎矿业有限公司年采选90万吨铜铍钼等多金属矿石项目启动配套条件;稳步推进中国国际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养老食品园区和有机配料厂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在保护生态环境和兼顾牧民利益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神华呼伦贝尔褐煤综合利用多联产升级示范项目前期工作。在农牧业项目上,全力抓好“种业工程”,推动畜种、草种优质化,积极培育具有地区特色的农畜产品品牌。要逐步加大在草原畜牧业关键环节上的投入力度,稳步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围绕畜牧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向,重点推进肉牛、肉羊、乳业、饲草基地建设,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稳步实施饲草物流园、棚圈设施、退牧还草等一系列农牧业项目,推动畜牧业提质提效。在城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稳步实施南兴路、瑟宾街和锡尼河路改扩建工程,统筹实施西出口公园、南出口公园、海兰察公园、瑟宾广场、新区客运站、伊敏河治理工程等建设项目,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在民生项目上,要围绕“”建设工程,统筹实施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项目,加快推进谐仁、德仁等棚户区建设进度,确保回迁户及时入住。在旅游、商贸物流等项目上,加快推进草原天堂国际商贸城、登喜路五星级酒店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年内投入运营;加快推进中国国际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文化商街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认真做好民族文化饮食街等项目的招商力度,力争项目年内签约落地;稳步推动“百户千万”工程,努力提升打造精品牧户游。
  (二)坚定不移狠抓结构转型升级,努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紧紧围绕“五大基地”建设,优化存量经济、扩大增量经济、发展特色经济,以创新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进煤炭和电力产业提质增效。加快在建煤矿建设步伐,全年原煤产量达到3500万吨左右;加快电力外送和直供电合作,全年发电量不低于210亿千瓦时。围绕建设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和现代煤化工示范基地的战略定位,全力推动呼伦贝尔—天津综合能源产品输出基地、滨州线电气化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快实施煤转化项目,发展高端煤化工产业。适时启动伊敏工业园区和大雁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雁独立工矿区项目建设,逐步实现“一体两翼”产业布局。加快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围绕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在保障牧民利益的前提下,支持光明等乳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全面提高肉羊养殖效益,坚持扩繁呼伦贝尔短尾羊核心群,巩固提高核心群建设成果。深入推行半舍饲、合作育肥等饲养模式,扩大羔羊育肥规模。推广普及肉牛补饲育肥,年内育肥肉牛1万头以上。大力发展马产业,全面启动三河马资源保护工作。扶持马业合作社和养马专业户良性发展,在发展马产业中促进牧民增收。加快发展生态草业,着手组建呼伦贝尔市草产业联盟,建立面向全区的牧草储存加工销售物流园区。鼓励华和、阳波、大地草业等企业高标准牧草种植基地建设并提升牧草颗粒加工水平。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保护利用好鄂温克短尾羊地理标志,以肉羊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为平台,打造肉羊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特色发展。围绕建设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的战略定位,加大旅游景区建设力度,加快推进索伦部记忆旅游景区、五泉山景区、敖包相会风情园等重点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继续完善红花尔基樟子松国家级森林公园、巴彦呼硕、维纳河等景区的基础设施和旅游环境,逐步形成以重点旅游景区为中心,辐射多点的文化生态旅游产业布局。
  加快培育新兴产业。促进非资源型产业健康发展。优化调整工业产业结构,逐步提高非资源型产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加快海源国际汽配城等项目建设进度,着力打造面向俄蒙、辐射东北的汽车销售装备配套基地。要深入研究电子商务、健康养老、仓储物流产业发展方向,努力开拓市场空间。加大非资源型产业项目引进和建设力度,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加大力度、争取破题。促进第三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加速发展。稳步实施“双百市场”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促进城乡市场繁荣发展。全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6亿元。全面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引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搞好配套协作。建立健全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项体制机制,破解非公有制经济“准入难、融资难”等问题,充分释放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活力。
  (三) 坚定不移实施城乡统筹战略,努力提高农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认真落实财政支牧、工业反哺农牧业及各项惠牧支牧政策,促进城乡要素均衡、集聚发展,推进现代农牧业提质提效。
  加快畜牧业产业化进程。强化政策引导、项目扶持,有效整合畜种、草地、劳动力等资源,深入推进现代家庭牧场培育建设工程。促进牧区合作组织规范化发展,组建全旗牧区合作联合社,加快建立“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畜牧业生产经营体系,通过合作社强化对牧户生产经营环节的组织和管理,加快企业与牧户利益联结机制的形成。围绕畜牧业产业内部结构调整,培育肉羊、肉牛、马和牧草专业经营户20户。推动畜产品加工企业兼并重组,逐步实现资源整合。继续扶持壮大绿祥、伊赫塔拉等龙头企业,加快企业技改和产业链延伸步伐,在开发羊肉、牛肉等产品精深加工上取得突破。探索建立农畜产品展示中心和零售体验店等运作模式,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年内新增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
  优化畜牧业生产要素。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大力实施实用技术培训和科技创新培养工程,培养一批与现代家庭牧场建设相适应的新型职业牧民。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扶持,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参与现代家庭牧场建设,年内培训牧民3000人次以上。加强与内蒙古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在肉制品研发和品质分析等方面的合作,创立地方优质品牌。成立现代草原畜牧业发展专家团队,建立完善科技研发、服务推广和创新机制,全面加快优良畜种、草种选育、草原生态保护治理等关键领域的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进一步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关系,积极稳妥推进土地草原经营权确权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依法保障牧民草牧场承包经营权,完善草牧场流转管理办法,规范草牧场流转行为,鼓励草牧场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家庭牧场、牧业大户、合作社流转。
  提升畜牧业标准化建设水平。全面加强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年内新建标准化棚圈7.5万平方米,力争到2016年实现牲畜棚圈“全覆盖”的目标。加快制定畜牧业生产、销售各个环节的相应标准,建立现代农牧业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推进活畜交易、可追溯体系、草牧场流转等工作同步开展;保护利用好鄂温克短尾羊地理标志,打造肉羊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严格按照标准和技术规程组织生产经营,尽快实现牲畜养殖、屠宰加工、物流配送、消费终端环节全产业链的无缝监管,全面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
  (四) 坚定不移推进可持续发展,努力构筑北疆安全生态屏障。
  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以良好的生态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巩固提升生态环保工作成果。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旗创建工作,力争早日获得国家命名。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森林、草原保护制度,最大限度增加生态资产。稳步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年内完成0.5万亩重点区域绿化任务。全面加大公益林生态管护工作,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4万亩。认真执行草原生态奖补机制,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划区轮牧等基本保护制度,促进草原生态持续好转。统筹推进沙区综合治理、矿产资源管理等各项工作,全面加强水土资源保护工作,重点加强伊敏河、辉河湿地水资源保护,全面清理整顿病险水库和非法鱼塘。积极争取牧区节水灌溉、中小河流水土流失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建设项目,继续扩大生态建设成果。
  着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全面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完成全年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加大环境监管和整治力度,强化对林业施业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违法案件。健全重大环境问题台账管理制度,倡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总量控制制度,严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关,抓好新项目环评工作,提高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全面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强化对城乡交通沿线、建筑领域、生产生活垃圾、燃煤烟霾的治理力度,进一步巩固“美丽鄂温克·城乡清洁行动”活动成果。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积极探索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要坚持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将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脆弱区、禁止开发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要健全和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建立生态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制,使保护生态环境逐步制度化和常态化。认真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实施最严格的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惩处乱砍滥伐、毁林毁草等违法行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坚定不移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努力建设美丽鄂温克。
  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城乡联动、产城融合、要素集聚,打造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完善城市规划。坚持“多规合一”,推动城市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旗域总体规划、产业规划融合协调。继续完善4个镇的专项规划编制,加快搜集未编制规划的各苏木乡基础资料,健全规划体系,使全旗城乡建设步调一致,均衡全面协调发展。要严格规划执行,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要注重规划编制的特色和实效,既要显山、露水、留住乡愁,还要宜居、低碳、方便生活。
  优化城镇布局。立足“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定位,以建设文化旅游名镇、民族特色示范镇为目标,全力推进巴彦托海中心城区拆旧建新力度;围绕大雁镇、伊敏河镇产业特点,努力打造环境友好型工业重镇;立足红花尔基镇旅游资源特色,全面建设优美旅游名镇;紧紧围绕其他苏木乡的旅游、民俗、畜牧业资源,统筹推进苏木乡特色发展,形成城乡互补、特色鲜明、一体化发展新格局。要加快推进伊敏河沿河景观带、以赛马为主的文体综合体、民生市场、档案馆等重点项目建设,稳步实施广场、公园改建美化工作,彰显功能特色,打造城镇建设新亮点。要在尊重农牧民意愿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引导农牧民在不失地、不失权、不失利的基础上向城镇转移、在城镇就业,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要合理确定城乡绿化布局,强化空间利用,突出文化内涵,努力实现绿、亮、美的有机统一。
  强化城镇管理。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理清部门职责,减少职能交叉,使城市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加强城镇环境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整体功能,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将小区管理、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等部分公共服务领域有序推向市场。要推进城镇精细化管理,下决心解决好交通不便、环境脏乱、管理滞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营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城镇供热管网,污水雨水处理系统改造升级,不断提升城镇整体功能。
  (六) 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努力激发发展活力动力。
  坚持改革不停步、开放不止步,不断深化拓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提高招商引资的实效,增创全面发展新优势。
  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在前期改革成果基础之上继续抓好上级改革方案落实工作,抓紧制定配套措施。制定并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深化牧区综合改革,加快推进草牧场确权登记工作,探索建立牧区草牧场流转平台,积极培育合作社联合组织,充分发挥组织链接牧民与企业的节点作用。继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实现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层级和环节,放大服务职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引导国有资产投向能够增值保值的关键领域。支持非公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加快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改进预决算管理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增强预决算透明度。加快推进“金财工程”信息化建设,为信息平台提供有效保障。探索建立包括法律和政策性制度、公众参与制度、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责任制度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努力推动自然资源统一管理机制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建立。
  全面扩大对外开放。坚持大招商、招大商、选优商的招商战略,将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招商作为重点,争取引进一批集群式、链条式、板块式项目。充分发挥企业招商主体作用,努力实现以商招商、以商促商。加强与周边地区和发达城市的横向联合,全面提升与东北地区开放合作水平,积极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围绕“五大基地”建设实施定向招商,重点引进带动性和成长性强、相互配套的企业和产业,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32亿元。
  (七) 坚定不移发展民生社会事业,努力在解决社会民生问题上创造新业绩。
  坚持以关注民生为第一责任,确保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全面发展社会事业。全方位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接受并顺利通过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组验收,实现教育资源、教师资源均衡发展。继续加大教育投入,稳步实施旗第一实验小学功能室等重点建设项目,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多层次开展科技培训,积极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旗。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伊敏河镇卫生院等3所卫生院。继续深化卫生制度改革,构建以旗为中心、乡村为重点、社区为补充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奖补政策的落实。巩固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旗”成果,努力打造民族团结亮丽风景线。全力做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和自治区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稳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配套措施,力争实现我旗“双拥模范旗”四连冠目标。
  切实推进民生改善。稳步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实施“三到村三到户”和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全面贯彻定点扶贫、领导干部联系贫困苏木嘎查、驻村工作队和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制度,改善15个嘎查的生产生活条件,全年实现535人稳定脱贫,贫困嘎查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推进创业就业工程深入开展,扎实做好城镇就业及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健全长效帮扶和就业援助制度;重点抓好创业就业培训,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建设,加快形成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新格局;强化政府就业指导服务,发挥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700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社会保险各项制度,加快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严格规范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巩固城乡低保一体化工作成果,完善新型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全力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形成日趋完善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3所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项目。全力做好我旗新一轮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百姓安居工程,加快巴彦托海镇城市棚户区改造,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进程,加大资金投入,建成保障房1300套。
  扎实推进“”工程。按照完成工程总量80%目标测算,今年要高标准打造7个市级“”示范嘎查,建设6个嘎查活动综合体,改造牧区危房199户,完成16个嘎查街巷硬化、20个嘎查村村响工程和17个嘎查地面数字广播电视工程,解决6114人安全饮水和307户牧民家庭通电问题,建设1个嘎查标准化卫生室及7个嘎查便民连锁超市,完成2所幼儿园B级危房加固改造工程。在此基础上,要力争完成的再好一些,为明年全面完成任务留足空间。
  (八)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构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加强法治鄂温克建设。坚持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完善和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化。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着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引导信访进入法治轨道,保障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合法诉求依法处理。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程,进一步推进政法基层基础建设,完善“阿睦尔”视频监控工程和“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提升社区网格化、数字化管理水平。不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问题治理。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出发点,大力推进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力打造法治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的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行政程序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群众参与制度,确保决策科学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断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切实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实现行政管理透明、高效、公正。
 强化服务群众意识,全力打造效能政府。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着力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办好“”、“六大工程”等政府承诺的民生实事工程。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加快建立管理规范、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综合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着重履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责。创新社会管理,深化效能改革,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和行政问责,切实防止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产生,积极营造高效运转的政务环境。
  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全力打造廉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关于纪律作风的系列规定,巩固转化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坚持求真务实、政令畅通,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开支。按照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建立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的监察审计,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贯彻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工作规则》等各类规章制度,增强制度约束力,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各位代表!今年是鄂温克族自治旗改革发展进程中极为重要的一年,站在新起点,谋求新发展,实现新跨越,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旗各族人民,登高望远、守望相助、和衷共济、奋勇争先,努力开创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