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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8011619116H/202501-00001 组配分类: 执法主体
发布机构: 旗水利局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执法主体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8-18 发布日期: 2025-01-08
执法主体
发布时间:2025-01-08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 浏览次数: 字体:[ ]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监管,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监管,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指导牧区水利工作。

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负责水利行业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开展全旗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旗水利行业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负责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等业务工作。

不断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建设及依法行政建设力度,圆满完成市水利局和旗委、旗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办公地点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平安街
咨询电话 0470-8812056
监督电话 0470-8818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