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温克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鄂安委会字〔2022〕13号)的通知要求,定于2022年4月至11月在全旗工业、商业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切实做好工业、商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做好此次大检查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工业、商业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紧紧抓住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安全问题、防范管理的关键性环节等重点,结合全旗正在深入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彻底、深入、细致的开展工业、商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推进依法治安,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旗工业、商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检查范围
对本行政区域内商贸领域所属行业和商贸流通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民爆、成品油零售企业。指导、协调、监督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2.是否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3.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等环节是否符合《消防法》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商场、超市等应依法依规做好电梯安全、防火安全、促销活动安全等;餐饮企业对天然气等燃气使用应加强安全管理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业资质,持证上岗。
四、检查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2年4月20日前)
根据文件要求,成立工业、商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4月20日—10月30日)
对全旗范围内工业、商业领域所涉及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日-11月30日)
对此次工业、商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汇总整理,并及时向旗安委办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五、检查方式
此次工业、商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工业、商业主管部门检查与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次检查均要认真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时,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创新检查方式,采取专家会诊、联合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并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开展排查工作相关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局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工业、商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安排布置,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为加强组织领导,鄂温克旗工信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樊兴萍 局 长
副组长: 康交月 副局长
单连伟 副局长
成 员: 鄂丽娟、王晓花、白逸轩、李世勇
刘常革、杜俊明、沃斌、王宏伟、赵 勇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规范操作规程,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负责人必须履行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各级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指导。要在旗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忠实履行职责,确保此次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采用各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宣传,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商贸、工业企业和员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此次大检查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健全长效机制。要在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大检查中形成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指导督促工业、商贸企业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六)加强信息报送。要加大大检查工作的信息报送力度,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