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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伊敏苏木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1-04 发布日期: 2021-11-04
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04 来源:伊敏苏木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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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人民政府是自治旗人民政府主管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保障等综合经济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执行本苏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嘎查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农牧业生产和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嘎查级财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嘎查草场承包合同管理和农牧业经济统计工作,保障嘎查集体经济组织和居牧民应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深化嘎查改革,负责谋划发展思路,营造发展环境,引导居牧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畜牧业生产,引导嘎查、社区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嘎查、社区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加居牧民收入,减轻居牧民负担,提高居牧民生活水平。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公益事业,增加公共产品,提供信息服务和社会救济、求助,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负责执法服务。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工作,搞好嘎查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及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积极培育市场、发展市场经济,保护经营者之间平等竞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宗教、民政工作,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6、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安、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社区、嘎查道路、河道运输、消防、危险化学物品、矿山和非煤矿山、电网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事故抢救、善后和调查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定期分析上报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公布安全生产情况,负责维护稳定。

7、协助党委抓好公务员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下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政策情况。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0、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向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呈报苏木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设置方案。协助管理中央、省、市、旗驻本苏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11、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苏木有关的提案、意见、建议、批评等事项。

12、负责办理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人民政府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伊敏苏木政府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伊敏苏木人民政府实有行政人员28人,工勤2人,事业27人,合同制1人,复员兵16人,退休37人,遗属18人。

(二)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人民政府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人民政府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党群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3 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4 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综合执法局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5

6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607.9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14.28万元,增长15.39 %,增加主要是由于由于机构改革,2020年在职人员数较2019年有大幅增加。

支出预算1607.9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14.28万元,增长15.39%,增加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2020年在职人员数较2019年有大幅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60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7.99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60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2.99万元,占比98.45%;项目支出25万元,占比1.5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07.9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7.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826.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2.43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事务、农林水事务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87.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3.92万元。主要用于社保缴费。

3、农林水支出432.88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保建设、农村牧区环境治理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需注明此项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长4.26%;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万元,增长4.2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16.67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万元,增长16.67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5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及事业运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及事业运转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苏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9.65万元,其中办公费10.57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7.18万元、会议费6.3万元、福利费0万元、培训费2.1万元、电费9.15万元、取暖费69万元、差旅费17.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24万元; 比上年增加19.16万元,增长12.73%。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职工人数大幅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3辆, 其中:一般公共用车3辆、机要通信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0个,公开绩效目标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事业运转经费:是指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转,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钢        联系电话:13030413332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以总表形式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样式见鄂温克族自治旗部门预算公开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