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鄂环审表字〔2022〕1号
我局于2022年1月25日对2021年探井钻井工程(鄂温克族自治旗伊3探井)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评审,经研究形成了如下意见:
一、建设内容:本工程共新建勘探井1口(伊3)井,项目开发区域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孟根托雅嘎查境内。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73万元。
二、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三、注意安全施工,定期洒水做好防尘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
四、弃土等施工垃圾及时清运、废弃防渗布及废弃包装袋交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置,临时堆料场全封闭、运输车辆覆盖篷布封闭。
五、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全封闭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禁止夜间施工。
六、各项污染物必须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七、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八、环保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向我局备案。
公 章
经办人:其布日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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