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房产建筑段:
我局受理了你单位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房产建筑段伊敏站区水源井生活用水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许可申请。同意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房产建筑段伊敏站区水源井生活用水项目总取水量3.25215万m3/a,取水水源为项目区水源井地下水。
你单位应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我局申领取水许可证。
附件:1.《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房产建筑段伊敏站区水源井生活用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
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
2021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房产建筑段伊敏站区水源井生活用水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审查意见
根据水利部、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第15号令公布,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5号公布,第230号修改)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水资〔2017〕134号)要求,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房产建筑段伊敏站区水源井生活用水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了审查。审查委员会上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呼伦贝尔运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汇报,经与会专家和参会人员认真评审讨论,基本同意该《报告表》,并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房产建筑段伊敏站区水源井生活用水位于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工程是由取水构筑物、消毒设备、阀门井、输配水管网、配电工程等几部分组成。项目全年运营365天,总定员990人。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
二、《报告表》在分析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对项目水源选取,水源保证程度,用水合理性及取水、退水对水环境影响等进行了分析论证。《报告表》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编制要求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要求。
三、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分析结论。项目取用新水总量为32521.50m3/a(日最大用水89.10m3/d,全年用水365d),全部为生活取水。经计算,项目人均综合生活用新水量90L/(人·d),用水指标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DB15/T385-2020)要求,取用水合理可行。项目节水评价符合相关要求。
四、项目取水水源论证结论。项目生活取水水源为项目区地下水。经计算水源地地下水总补给量45.82万m3/a(平均1255.34m3/d),可开采量36.66万m3/a(平均1004.44m3/d),单井实际出水能力360m3/d,能满足项目89.10m3/d的最大用水需求。水源井井深42.80m,井径300mm。
根据哈尔滨铁路疾病控制中心海拉尔分中心检测结果,项目水源出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479-2006)中集中式供水水质要求,原水经消毒后可作为生活用水。
五、取退水影响分析结论。
(一)取水影响: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状况、水生态环境、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及其他用水户影响甚微。
(二)退水影响:项目退水仅为生活废水,退水量27641.45m3/a(75.73m3/d)。项目平房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方式为散排,办公楼房排放方式为清运车拉运至统一排污点。需强化退水管理与退水排放处理设施建设,防止环境污染。
六、水资源保护措施基本合理,随着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水资源保护工作被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你单位应根据《报告表》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加强管理,使水资源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收到成效。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