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重点工作
索引号: 111521280116193789/202205-00048 组配分类: 政府重点工作
发布机构: 政府办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分工的通知 文号: 鄂政办字〔2022〕15号
成文日期: 2022-05-13 发布日期: 2022-05-13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3 来源:政府办信息公开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分工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驻鄂温克族自治旗有关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从20223月起,务于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的《2022<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推进情况表》(电子版)报旗政府督查室。

二、旗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日常调度,建立重点任务落实台账,按照旗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和政策调整需要,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和跟踪督办,及时汇总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后向旗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缓慢、未达到序时进度或不按时报送的要加大通报力度,推动政府工作全面有效落实。

此通知

 

附件:2022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推进情况表

 

 

 

2022221

联系人:白文俊、巴义日,联系电话:8812822,电子邮箱:ewkdc@163.com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