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分工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驻鄂温克族自治旗有关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从2022年3月起,务于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的《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推进情况表》(电子版)报旗政府督查室。
二、旗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日常调度,建立重点任务落实台账,按照旗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和政策调整需要,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和跟踪督办,及时汇总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后向旗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缓慢、未达到序时进度或不按时报送的要加大通报力度,推动政府工作全面有效落实。
此通知
附件: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推进情况表
2022年2月21日
(联系人:白文俊、巴义日,联系电话:8812822,电子邮箱:ewkdc@163.com)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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