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旗交通运输局> 财政预决算
索引号: 11152128011619343N/202205-00019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旗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5-31 发布日期: 2022-05-31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2-05-31 来源:旗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鄂温克族自治旗机构改革方案》(呼党办发〔2019〕10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简称旗交通运输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旗交通运输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根据权限拟订公路水路相关规划,落实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及其分析工作。

(二)监督指导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议,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农村客运站的建设项目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许可、造价定额、招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竣(交)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及实施工作。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三)监督指导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等相关事项,指导公路养护、路政、运营服务等工作。承担公路统筹调度、路网监测工作。承担农村公路、国边防公路相关工作。

(四)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旗市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运输,指导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等管理工作。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及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指导航道、码头养护,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等工作。

(五)监督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拟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监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调控全旗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

(六)监督指导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重大案件调查和跨行政区域执法,承办指定管辖案件。

(七)承担行业军民融合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军事行动和抢险救灾的交通保障,监督指导全旗国防交通工作。

(八)按职责权限承担行政审批、许可等工作。

(九)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推广,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职责分工:旗交通运输局负责规划、勘察、设计、初审及实施,提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审查意见。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及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按规定权限和职责分工审核公路水路建设项目。

2.城乡客运方面的职责分工:城乡客运管理事权和管理职责由旗、苏木乡镇政府负责。旗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乡客运运营管理,参与城乡客运相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3.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农牧和科技部门负责渔港水域安全监管,文体旅游部门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舶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苏木乡镇非运输船舶由旗、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参照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部门由旗人民政府确定。

4.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旗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的管理。旗水利局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第四条 旗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稿起草、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政务督办、政务档案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机关信息化建设、行业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纪检等工作。

  (二) 人力资源与行政审批股。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任免、干部监督、培训教育、职称资格上报、技能考试鉴定、工资社保、年度考核、出国(境)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指导行业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旗行业行政许可,行业从业资格核发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综合协调,推进政务审批流程、环节优化等工作。

(三)财务股。执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执行上级公路水路建设投融资措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旗本级投资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旗交通运输各项经费和专项资金的调度与管理,提出专项资金、预算的安排建议和决算编制,负责规费征收上缴等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

(四)公路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股。

拟订全旗公路水路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议,承担相关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监督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等工作、承担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公路水路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负责相关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交)工验收工作。监督指导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日常工作。

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养护、路政、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相关事项。指导公路统筹调度、路网监测、抢险救灾等工作。承担农村公路、国边防公路相关工作。

负责跨旗市际道路旅客运输、协助省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地方海事相关工作。

(五)安全监督与政策法规股。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参与或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组织交通运输行业政策调查研究,承担改革协调工作。负责行业依法行政指导和行政执法的协调及监督工作。组织重大案件调查和跨行政区域执法,承办指定管辖案件。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市场公平性竞争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信用体系建设。

承担旗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行业军民融合工作。规划旗国防交通网络布局,编制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制定国防交通应急保障方案和交通重点目标保障方案。负责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准备与实施。负责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国防交通储备物资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军事行动和抢险救灾的交通保障,监督指导全旗国防交通工作。

第五条 旗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8名,工勤编制1名。班子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第六条旗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设有5个股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与行政审批股、财务股、公路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股、安全监督与政策法规股。我单位实有编制人数为7个行政编制和1个机关服务编制。我单位三级机构公路养护管理站,因费改税等原因导致没有财政零余额账户,由交通局每月向财政申请资金用于支付公路养护管理站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以及办公经费等资金。


部门决算编报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

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预算收入总计1188.45万元,预算支出1188.45万元。2020年决算收入11282.16万元,决算支出11282.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2020年支付以前年度拖欠的工程款。

2020年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8.45万元,2020年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62.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0.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2020年支付以前年度拖欠的工程款。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11,282.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282.16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11,282.1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348.79万元,增长62.67%;支出总计增加4348.79万元,增长62.67%。主要原因:2020年支付以前年度拖欠的工程款。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11,282.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82.16万元,占1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11,28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69万元,占5.9%;项目支出10,620.47万元,占94.1%。(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282.1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11,282.1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348.79万元,增长62.67%;支出增加4348.79万元,增长62.67%。主要原因:2020年支付以前年度拖欠的工程款。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96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69万元,占7.4%;项目支出8,300.42万元,占92.6%。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1.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7.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减少23.7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动;公用经费19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费、公务用车维修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 ,较上年增加40.34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设堵卡站导致费用增加。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21.97万元,完成预算的151.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21.97万元,完成预算的156.9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疫情期间设堵卡站导致费用增加。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1.9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97万元,用于单位疫情期间卡站油料及修车款,单位日常油料及修车款,车均运维费21.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6.17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设堵卡站导致费用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不涉及此项业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不涉及此项业务。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总分

10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不涉及此项业务。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2万元,比2019年增加40.34万元,增长26.22%。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设堵卡站导致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1万元,比2019年增加6.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买会议室桌椅等办公设备,购买档案室档案架;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9年减少5.4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未购买物业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传送;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单位,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丽君    联系电话:0470-8818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