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各办、中心、局、嘎查、社区:
消防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消防法》,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地人民群众营造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伊敏河镇决定成立伊敏河镇防火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按旗政府统一要求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嘎查、社区明确消防安全主要负责人和专门负责人员,配备足够的备勤消防安全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明确分管领导、办公室具体职责。
(三)及时向旗消防大队上报消防安全事件,配合各部门开展火灾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置及日常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工作。
(五)加强消防安全巡查、监管工作,加强对各嘎查、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的督促。重点对企业、学校等进行监管,严防群体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贯彻执行。
(七)按时参加旗消防大队会议。
(八)完成旗消防大队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班布日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高柏山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善林 镇政府副镇长
呼 群 镇政府副镇长
杜春蕾 镇政府副镇长
孔令智 市公安局伊敏分局滨河派出所所长
房 超 市公安局伊敏分局新源派出所所长
成 员:郭珺玮 镇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包海林 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彭永慧 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苏 丽 伊敏河镇滨河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孟宪华 伊敏河镇新源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赵 娜 伊敏河镇伍牧场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朝海 伊敏河镇永丰嘎查党支部书记、嘎查达
三、组织机构
伊敏河镇防火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平安建设办公室,由高柏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珺玮负责办理日常事务。
伊敏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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