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鄂温克族自治旗司法局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禁毒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旗政府、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禁毒工作的部署和决定,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整合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开展卓有成效的禁毒宣传工作,为我旗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目前我局尚未配备社会禁毒工作者,社区矫正对象中无从事吸毒贩毒犯罪人员。主要禁毒工作是把禁毒宣传教育纳入了法治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开展法律宣传“进机关”、“进社区(嘎查)”、“进学校”积极组织开展《禁毒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禁毒的方针、政策,使大家认识到毒品的严重危害性,认识到禁毒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使毒品预防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众拒绝毒品诱惑的技巧和能力,增强公民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倡导禁毒社会工作理念,减低并消除社会歧视与排斥。
我旗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尚处于初步阶段,体制机制、政策制度都不完善,与中央加强禁毒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在旗委、旗政府和禁毒部门的统筹领导下,按照禁毒工作总体目标要求,建立禁毒协作机制,明确禁毒社会工作者职责任务,大规模开展专业培训,不断提升禁毒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逐步扩大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规模;同时加大禁毒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矫正、法律宣传等方面配备使用力度,为禁毒社会工作者就业提供载体,培养扶持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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