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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锡尼河东苏木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7-14 发布日期: 2022-07-14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锡尼河东苏木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规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17〕32号),我厅对2013年12月9日印发的《规范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内建法〔2013〕66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在行政处罚裁量工作中贯彻执行。

2013年12月9日关于印发的《规范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内建法〔2013〕664号)同时废止。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2017年12月29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