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驻旗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旗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切实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鄂温克族自治旗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卓 仁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福 青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国资委主任
李金鹏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金晓勇 旗发展和改革委主任
刘小凡 旗教育局局长
樊兴萍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宝 音 旗财政局局长
特莫其呼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雁来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吕殿才 旗文旅体广局局长
魏建华 旗卫健委主任
红 岩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索日娅 旗统计局局长
李希浩 旗产业园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布 和 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分局局长
韩建国 国网鄂温克族自治旗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光伟 人民银行鄂温克族自治旗支行行长
玲 丽 巴彦托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杜 晨 大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班布日 伊敏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涂玉涛 红花尔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海 霞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海霞(兼)。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项目进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检查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地价水平的论证和决策。
今后领导小组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此通知
202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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