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加强过渡期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进一步做好我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工作,规范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持续巩固提升和扩大脱贫攻坚战果,保障贫困人口稳步增收,确保衔接资金项目精准落地,精准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共同富裕方向,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强化创新驱动,加大政策扶持,健全产业链条,补齐要素短板,长期培育和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创造更多就业增收机会,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牧为牧。开发乡村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健全联牧带牧机制,把就业岗位和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县域、留给牧民。
(二)坚持群众参与。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入库项目选择、批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
(三)坚持公开透明。严格项目建设程序,项目实施前要逐级公示,竣工后的项目要在建设地点公示、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项目阳光化管理。
(四)坚持逐步完善。项目建设要坚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注重服务基层,未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不予安排资金。
三、项目安排
(一)调整伊敏苏木苇子坑嘎查养鹅基地通电项目。
因项目涉及集体草场,需变更通电线路,增加跨201国道地埋电缆150米。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新建输变电线路3公里、安装变压器1台、地埋电缆150米。第一批实施项目安排预算资金45万元,现追加预算资金后调整为52万元,项目建成可完善嘎查基础设施建设,带动集体经济稳定增收。
(二)特色产业补贴到户项目。
计划投资50万元,严格依据《鄂温克族自治旗巩固脱贫措施》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政策)补贴,包含果蔬、木耳、蒙中药、柳蒿芽种植类,生态鸡、大鹅、肉驴、生猪养殖类,民族特色产业和电商帮扶等补贴措施。
(三)防贫保险项目
计划投资50万元,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投保,保障对象为正常脱贫人口(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以及有意愿参加防贫保险的其它农村牧区户籍人口。以稳定全旗脱贫不返贫和预防贫困发生为目标,聚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相对贫困监测线和兜底线的牧区边缘群体,以及因病、因学、因灾等原因导致刚性支出超出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建立返贫预警、骤贫处置、脱保稳的防贫保险保障机制,拟通过防贫保险保障方式,有效防范牧区低收入人口返贫致贫,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四)雨露计划项目
计划投资10万元,为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发放助学补助,引导和支持牧区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稳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
第二批项目待上级追加衔接资金或使用本级预算资金统筹安排到项目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项目档案和资金管理台账
各苏木乡镇、嘎查对照方案明确任务,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并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同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台帐及项目资金台账,各项档案要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执行,做到有专人管理,并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二)要确保资金管理有序
1、规范衔接资金使用范围。对各级财政安排的衔接资金严格执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规定的使用原则和支出范围。
2、账务处理要做到规范、及时。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会计准则做好专项会计账务处理,要合理设置账务科目,账务处理要清晰、准确。
3、资金拨付要做到及时、高效。衔接资金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度,预拨工程建设进度款,额度按有关办法执行。项目竣工审计结算后,除保质金外,不得滞留项目资金,要确保资金拨付及时高效。
4、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切实规范采购程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呼财购[2020]5号)等相关规定。对履行招投标制度形成项目结余资金可调剂到其他项目上继续使用。
(三)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苏木乡镇党委政府要把产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对产业项目要上心上手、部署督战,为产业持续发展打好基础。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干部和嘎查两委要积极为贫困户解决产业发展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产业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风险防控。强化资金监管,履行民主程序,逐级审核报批。发展订单农业,降低产业风险,做好项目风险防控,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三)增强法纪意识。项目建设主体要与贫困户签定产业发展承诺书,贫困户要严格遵守承诺内容,如发现有违约现象,一律从严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一经发现冒领、贪占、套取奖补资金等违法行为,追回项目资金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