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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8011619474J/202209-00003 组配分类: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大雁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大雁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9-27 发布日期: 2022-09-27
大雁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27 来源:大雁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党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2)领导、监督本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

3)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使用和监督工作。

4)领导本镇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本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

5)负责本级党代会、人代会、社区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协调组织本镇和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协助旗人民武装部工作。

6)完成旗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旗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本级党委、人大关于政府工作的决议。

2)加强对镇域经济的管理,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3)保护国有和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为城镇居民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服务和科技服务,开展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5)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规定,加强对社区的指导,充分发挥社区委员会和城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6)改善和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服务环境、生活环境。

7)协调与旗委、政府各业务部门的关系,推进本镇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我单位是1个独立编制的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大雁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大雁镇后勤服务中心,主管4个独立编制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分别是鄂温克族自治旗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党群服务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兴雁公证处(因机构改革2021年10月份撤销兴雁公证处)。以上单位财务核算业务由大雁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6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人民政府

2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3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党群服务中心

4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后勤服务中心

5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6

鄂温克族自治旗兴雁公证处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收入预算数3,163.1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21年收入决算数4,389.03万元,其中: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118.83万元。2、本年其他收入2.52万元。3、年初结转和结余267.68万。

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增加1,225.9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大雁镇棚户区改造偿还贷款本金662万元;二是大雁镇文化广场建设100万元;三是疫情防疫经费27万元;四是信访维稳经费9万元;五是政法委维稳经费及网格员工资8.61万元;六是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拨入社区为民办实事经费68.73万元;七是旗农科局疫病防疫经费12.58万元;八是人大换届会议会议经费2.88万元;九是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5万元;十是基层武装经费2万元;十一是文化馆免开放2.03万元;十二是退休人员抚恤金、丧葬费118.6万元;十三是民政临时救济4.5万元;十四是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经费0.94万元;十五是其他商业流通事务经费5.92万元;十六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20.03万元;十七是公证处公证费收入1.3万元;十八是银行账户利息收入1.22万元;十九是社会化职能管理经费206.56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244.7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081.69万元,增长34.2%,变动原因:一是大雁镇棚户区改造偿还贷款本金662万元;二是大雁镇文化广场建设100万元;三是疫情防疫经费27万元;四是信访维稳经费9万元;五是政法委维稳经费及网格员工资8.61万元;六是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拨入社区为民办实事经费68.73万元;七是旗农科局疫病防疫经费12.58万元;八是人大换届会议会议经费2.88万元;九是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5万元;十是基层武装经费2万元;十一是文化馆免开放2.03万元;十二是退休人员抚恤金、丧葬费118.6万元;十三是民政临时救济4.5万元;十四是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经费0.94万元;十五是其他商业流通事务经费5.92万元;十六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20.03万元;十七是社会化职能管理经费206.56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数3,163.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4.61万元、公用经费1,528.49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数4,112.54万元,基本支出3,905.98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2,368.88万元、公用经费1,537.10万元)项目支出206.56万元。

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949.4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19.09万元;二是大雁镇棚户区改造贷款本金支出662万元;三是社区为民办实事资金支出68.73万元;四是大雁镇文化广场建设100万元;五是社会化职能管理支出206.56万元;六是信访维稳经费支出14万元;七是政法委维稳经费及网格员工资8.75万元;八是旗农科局疫病防疫经费12.58万元;九是人大换届会议会议经费2.88万元;十是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十一是基层武装经费2万元;十二是文化馆免开放2.03万元;十三是退休人员抚恤金、丧葬费118.6万元;十四是民政临时救济4.5万元;十五是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经费0.94万元;十六是其他商业流通事务经费5.92万元;十七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20.03万元;十八是收到雁鑫锅炉房维修费发票冲减其他应收款列支维修费34.96万元。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4,389.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121.3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7.68万元;支出总计4,389.0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6.48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1,159.89万元,下降20.9%,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控制财政支出;二是因机构改革大雁镇兴雁公证处2021年10月份撤销;三是按照旗财政局文件要求年末调账。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4,121.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18.83万元,占99.94%;其他收入2.52万元,占0.06%。

1:收入决算图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4,11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5.99万元,占94.98%;项目支出206.56万元,占5.02%。

2:支出决算图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44.7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25.96万元;支出总计4,244.7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33.5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1,150.56万元,下降21.33%。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控制财政支出;二是因机构改革大雁镇兴雁公证处2021年10月份撤销;三是按照旗财政局文件要求年末调账。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90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4.7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4.7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41.62万元,增长23.45,变动原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1年鄂温克族自治旗人大拨付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没列入2021年预算。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191.87万元,决算支出95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控制支出;二是部分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拨入专项工作经费;三是人员调整变动。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 0万元,决算支出1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鄂温克族自治旗信访局2020年12月拨入信访经费5万元、2021年拨入信访经费9万元没列入2021年预算。

4.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62.29 万元,决算支出6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

5.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107.8万元,决算支出10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调整变动。

6.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 84.70万元,决算支出8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调整变动。

7.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 万元,决算支出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旗组织部拨入经费,主要用于社区“两新”党组织建设。

8.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 0万元,决算支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旗组织部拨入社区党建经费,没列入2021年乡镇预算。

9.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0万元,决算支出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旗政法委拨入综治维稳工作经费及网格员工资,没列入2021年乡镇预算。

(二)公共安全(类)

1.司法(款)律师管理(项)。年初预算76.12万元,决算支出5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机构改革2022年10月撤销大雁镇兴雁公证处。

(三)国防支出

1.国防动员(款)民兵(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旗武装部拨入乡镇民兵工作经费,没列入2021年乡镇预算。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万元,决算支出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旗文体广电局拨入文化演出活动经费,没列入2021年乡镇预算。

2.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大雁镇文化广场建设资金,用于大雁镇永安社区街心广场建设,没列入2021年乡镇预算。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630.88万元,决算支出64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新增加社区工作人员。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61.49万元,决算支出6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行政在职人员到法定年龄办理退休。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63.23万元,决算支出5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机构改革撤销大雁镇兴雁公证处,公证处退休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由旗司法局管理。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29.29万元,决算支出13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行政事业单位新考录工作人员。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2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行政事业单位退休职工职业年金做实。

6.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11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行政、事业退休人员死亡补发丧葬费抚恤金。

7.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旗民政局拨入临时救助金,没列入2021年预算。

(六)卫生健康支出

1.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疫情防控经费,没列入2021年乡镇预算。

2.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1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疫情防控经费,没列入2021年乡镇预算。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37.72万元,决算支出2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调整变动。

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62.32万元,决算支出3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3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调整变动。

(八)节能环保支出

1.退耕还林还草(款),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旗林草局拨入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经费。

(九)城乡社区支出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6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旗组织部拨入社区为民办实事资金,没列入2021年乡镇预算。

(十)农林水支出

1.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256.9万元,决算支出25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调整变动。

2.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防疫经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1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旗农科局拨入疫病防疫工作经费,没列入2021年乡镇预算。

3.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251.09万元,决算支出23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人员调整变动;二是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旗财政局拨入牛羊大县疫病防疫经费,用于疫病防疫支出,没列入2021年乡镇预算。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支付大雁第三期棚户区改造贷款本金支出,没列入2021年乡镇预算。

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年初预算147.38万元,决算支出14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调整变动。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04.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8.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区工资、复员兵工资、临时工工资等)、退休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较上年增加4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补发增资;公用经费1,535.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等,较上年增加5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19.09万元;二是社区为民办实事资金支出68.73万元;三是大雁镇文化广场建设100万元;四是信访维稳经费支出14万元;五是政法委维稳经费及网格员工资8.75万元;六是旗农科局疫病防疫经费12.58万元;七是人大换届会议会议经费2.88万元;八是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九是基层武装经费2万元;十是文化馆免开放2.03万元;十一是民政临时救济4.5万元;十二是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经费0.94万元;十三是其他商业流通事务经费5.92万元;十四是因工作需要及实际情况2021年取暖费、办公费、维稳接访差旅费等支出较上年增加。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83.35万元,支出决算为31.81万元,完成预算的38.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2.95万元,支出决算为29.36万元,完成预算的40.25%;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23.52%。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我单位强化预算约束能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二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等政策及相关制度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是规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审批流程,严控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1.8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36万元,占92.31%;公务接待费支出2.45万元,占7.69%。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无因公出国(镜)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36万元,用于大雁镇政府、党群、执法局、综合保障等单位和部门日常工作用车,退耕还林还草、防火防汛防疫、信访维稳等工作用车支出,车均运维费2.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7.2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精神规范公务用车出行审批流程严控公务用车出行次数,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4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45万元,接待95批次,共接待632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部门指导、检查工作用餐;二是疫情防疫、防汛防火、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用餐。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我单位2021年无国(镜)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32.44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32.44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206.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6.56万元,增长100%;支出决算206.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6.56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主要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工作经费。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0个,实施项目0个,完成项目0个,项目支出总金额206.56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206.56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28.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11万元,比2020年减少161.29万元,降低47.92%,主要原因是:根据旗财政局文件要求年末调账;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无此项业务;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万元,比2020年增加1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买大雁镇雁洁公司卫生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5.95万元,比2020年增加533万元,增长53.14%。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19.09万元;二是社区为民办实事资金支出68.73万元;三是大雁镇文化广场建设100万元;四是信访维稳经费支出14万元;五是政法委维稳经费及网格员工资8.75万元;六是旗农科局疫病防疫经费12.58万元;七是人大换届会议会议经费2.88万元;八是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九是基层武装经费2万元;十是文化馆免开放2.03万元;十一是民政临时救济4.5万元;十二是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经费0.94万元;十三是其他商业流通事务经费5.92万元等。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目前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目前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目前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行剑   联系电话:0470-2382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