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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其他
名称: 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9-08 发布日期: 2022-09-27
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27 来源:旗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8月 日在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财政局局长  宝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旗人民政府委托,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1年财政决算

2021年全旗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聚力“六稳”“六保”,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克服疫情、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规范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深化财税改革,全力确保了工资发放、机关运转和民生需求,严控政府债务风险,预算执行取得了预期效果,财政运行总体良好,有力保障了旗委、旗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78,8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5%,比上年增加9,318万元,增长13.4%。其中税收收入66,5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4.39%。汇总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及上解上级支出等,2021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216,813万元。2021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3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3%,比上年减少33,745万元,下降13.6%。收支相抵后,2021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2,017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收入2022年将继续按规定用途使用),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9万元。

2021年,上级财政对我旗各类补助收入125,677万元,比上年减少25,317万元,下降16.77%,其中: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9,106万元、各类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571万元。

2021年,上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51,703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8,000万元,再融资债券23,70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支出34,122万元,其中新增债券支出10,419万元,再融资债券支出23,703万元。重点用于公路、自然生态保护、市政建设、农村牧区环境整治及医疗卫生等公益性项目支出。

2021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45亿元。2021年末债务余额50.13亿元,一是地方政府系统限额内债务为17.04亿元(全部为限额内债券);二是隐性债务余额合计33.0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31.61亿元(棚户区改造银行贷款22.2亿元、人居环境贷款5.32亿元、蒙商银行国投公司置换贷3.3亿元、邮储银行“街巷硬化”贷款0.79亿元);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0.91亿元(呼伦贝尔债0.7亿元、呼伦贝尔市“美丽乡村”产业基金0.21亿元);粮食企业政策性挂账0.25亿元;应付工程款及其他欠款0.3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8,4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5%,比上年减少49,685 万元,下降72.97%。加上年结余收入8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4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8,280 万元,收入总量47,725万元。2021年全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3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0.03%,比上年减少54,828万元,下降84.12%。调出资金47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684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9,866万元,支出总量37,383万元。2021年全旗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10,342万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专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47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09万元,上年结余328万元,收入总量684万元。支出总量408万元(调出资金147万元)。2021年全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终结余276万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专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08万元,比上年增加103万元,增长7%,主要包括保险费收入476.6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29.81万元、利息收入20.59万元、委托投资收益77.34万元、转移收入2.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166万元,比上年增加97万元,增长9%。全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342万元,年末滚动滚存结余3,922万元。

二、2021年主要工作举措

(一)不断坚持稳中求进,夯实财力保障基础。通过科学研判、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切实推进实施“增七减五”工作法,即:增加转移支付财力、增加常规税费财力、增加阶段税费财力、增加资源资产财力、增加统筹盘活财力、增加国有经营财力、增加持续发展财力;精算还本付息压减支出、重整专项资金压减支出、优化结构方向压减支出、调整支付节点压减支出、加强评审绩效压减支出,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稳,稳步落实旗委旗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筑牢债务风险防线。一是精确测算,科学制定化债计划。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按照“摸清底数、多措并举、严控新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置、积极稳妥、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针对每笔债务制定积极稳妥、切实有效的化解方案。二是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化债时间节点。提前与债务单位、商业银行进行对接,核实每笔债务期初余额、当期还款日期和金额。在制定当年化债计划时,统筹好库款资金,做到有保有压,将还本付息较为集中月份的资金支付压力分摊到其他月份,同时保证了每个月的化债能够达到序时进度要求。三是做严做细,扎实化解部门债务风险。仔细审查部门提供的每一笔化债凭证,尤其是存在审价核减的项目,对审定单上的审减额进行仔细核对,确保每一笔化解都有真凭实据,经得起审查。同时针对化债清零的项目,委托部门联系债权人出具“债务解除协议”,让化债留痕留据;针对企业注销、无法联系到债权人的项目,通过呼伦贝尔市公证处办理“提存”业务进行化解,有效推动化债工作进行,并帮助部门降低化债风险。

(三)抓实做细民生工程,稳步提升民生福祉。一是搭建疫情防控及防汛救灾“绿色通道”。积极筹措资金,第一时间落实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经费保障政策,确保疫情防控、防汛救灾方面所需经费保障到位。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加快资金审批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级关于疫情期间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简化采购程序,保证不因资金拨付问题影响疫情防控急需物资采购,全力保障物资及时供应。2021年,共计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166万元,拨付防汛救灾资金495万元。二是有力保障民生支出。及时发放各类财政补贴资金。2021年,通过财政民生服务信息平台发放各项财政补贴资金13,768万元,共涉及8个领域35类44项补贴,其中发放农牧民补贴资金8,268万元,发放城镇居民补贴资金5,500万元。补贴资金惠及农牧民及城乡居民156,336人次。三是有效落实中央直达资金机制。2021年上级累计下达我旗直达资金共计19,623万元,实际支出直达资金17,998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重点民生支出、“三保”支出及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四是聚焦“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统筹盘活存量等方式,集中财力优先保障“六保”支出需求。加强与职能部门工作协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落实“六保”任务。五是全力支持乡村振兴。2021年上级下达我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28万元,拨付率达92.7%,支出4,715.85万元,支出率达88.51%,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

(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提升治理能力。一是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决算的决议,全面启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现财政部门与人大实时互联互通,积极配合人大落实预算审查监督各项要求,不断改进预算编制工作。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依据上级政策加快落实重点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二是提高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效率。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要求,积极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政策,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管理进程,政府采购云平台于2021年6月17日正式上线运行,全旗预算单位全部实现“全区一张网”管理。2021年政府采购交易完成908笔,交易金额为7,448万元。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评审的原则开展投资评审工作,2021年,评审项目14个,评审总规模5,169万元,审减金额508万元,审减率9.8%。三是全面落实各项减负清费政策。坚决落实“清单外无收费”政策,督促各执收单位依法征收非税收入,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足额入库。2021年全旗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8项,涉企收费16项,对小微企业免征2项,全年对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免征39万元。四是全力做好2021年预决算公开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将旗本级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预决算公开平台、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五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通过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职责分工、综合分类实施,扎实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实现用系统化思维整合预算管理全流程,将统一的业务规范和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构建“制度+技术”的预算管理机制,全面提高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

三、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旗委旗政府经济发展思路和目标,积极依托财政职能,依法聚财,科学理财,合理用财,坚守底线思维,致力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密切协同,确保了全旗财政稳健运行与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9,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64%,同比增加12,856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27.97%,按自然口径计算增长27.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4,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44%,同比增加14,754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37.98%,按自然口径计算增长37.1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90.79%;非税收入完成5,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6%,同比减少1,898万元,下降25.5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9.21%。

上划税收收入完成191,541万元,同比增加95,016万元,增长98.4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1-6月份,我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3,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72%,同比减少8,609万元,下降7.0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6月份,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37万元,同比减少10,727万元,下降90.42%;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5,700万元,同比增加16,824万元,增长189.54%。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6月份,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1-6月份旗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275.88万元。

1-6月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67.02万元。

四、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作用。积极向上级争取债券资金,2022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共上报新增债券项目17个,申请新增债券资金6.1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15亿元,专项债券3.99亿元)。截至目前,上级下达新增债券2.3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15亿元,专项债券0.19亿元),主要用于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中心城区道路工程、公安局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平台升级等,为提升镇区居民幸福指数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二是落实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机制。严格落实转移支付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机制,明责提效、强化监督,全面抓好预算下达、资金拨付、系统挂接、预警监控等各项工作,保障了直达资金工作运行通畅,推动资金快速直达、精准使用、及早见效。1—6月份,我旗直达资金已实现支出13,207万元,其中,支持保障基本民生领域支出4,97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7.69%;支持保障工资领域支出5,31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0.26%;支持保障基层运转领域支出2,91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2.05%。

(二)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做到有保有压,兜住了“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继续加大对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民生投入。一是足额保障各项民生支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支持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工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22年1-6月,教育支出17,1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17万元。二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始终提高政治站位,将“三保工作绝对不出问题”作为财政运行的底线,严格落实上级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统筹资金切实做好工资发放、基层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财政保障工作。三是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1-6月,旗财政疫情防控资金支出1,643.37万元,用于保障防疫设备物资购置、免费核酸检测、接种疫苗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四是及时发放惠民惠牧资金。1-6月,通过财政民生服务信息平台发放各项财政补贴资金5,274.88万元,共涉及6个领域25类29项补贴,其中发放农牧民补贴资金772.71万元,发放城镇居民补贴资金2,176.5万元。补贴资金惠及农牧民及城乡居民34,757人次,其中:农牧民9,668人次,城镇居民25,089人次。五是全力保障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6月份,我旗收到上级下达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3,569万元,已完成支出2060.33万元,支出进度57.70%。

(三)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做到助企纾困。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切实助力我旗企业发展。一是及时按照上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调整情况将取消、停征、减征和免征政策传达至各执收单位,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动态更新。2022年上半年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不动产登记费12.57万元。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好留抵退税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要求,确保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到位,1-6月,我旗完成留抵退税311万元。

(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新规定,依法合规做好全口径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监测,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确保到期债务及时得到偿还,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同时,管好用好债券资金,综合考虑项目资金需求、项目成熟度和债务风险,依法合规正确使用,发挥好债券资金对稳增长、扩内需、惠民生的积极作用。2022年上半年,我旗隐性债务完成年度化债任务的51.50%,实质性化债完成化债总额的81.63%。

(五)压实监督管理责任,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强化投资评审。始终以服务政府投资项目、提高财政监管水平为目标,强化大局意识,尽快从速做到政府投资项目“应审尽审”,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进展,支持重大项目建设2022年上半年累计完成工程评审40项,送审金额21,487万元,审定金额19,976万元,评审核减金额1,511万元,核减率为7%。二是严格政府采购。进一步推进阳光采购,积极推进采购信息及时公开、备案信息网上公开、采购电子评标等举措,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全力打造阳光采购。上半年政府采购计划备案12,754.8万元,交易完成6,307.42万元,合同备案7,102.74万元,资金支付4,178.6万元。三是发挥绩效职能。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2021年度完成131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批复,充分发挥了绩效监督职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夯实财务管理基础。5月举办了全旗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线上培训。对党政机关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管理相关规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相关要求、会计人员加强会计监督相关要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关问题解释等内容进行了详尽的讲解,提高了全旗财政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力抓好组织收入,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一是注重研究分析,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立足我旗实际,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制定增收举措,为确保收入目标的完成打下牢固的基础。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夯实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组织收入牵头作用,切实增强部门配合协作,形成征管合力,提升综合治税的能力,实现应收尽收。三是强化非税征管,杜绝跑冒漏滴。切实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确保全旗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对标“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不断强化支出管理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节约一切可节约资金,压减一切可压减资金,从严审批资产购置、用房维修、培训会议等事项;全面从严治党,把压紧压实“三公经费支出作为重要抓手,确保逐年只减不增;从严核实一般性支出,科学制订支出标准,加强事中跟踪控制、数据比对和绩效管理;依据财力状况和民生关切重大项目,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评审工作,在确保质量前提下进一步压减财政性支出。

(三)精准落实财政政策,大力助推经济发展。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足额完成留抵退税,助力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二是用足用好政府债券,既要超前谋划做深做细项目储备,优化债券使用方向,也要抓好实施项目的工程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更好发挥对投资的拉动作用。三是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用活用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产业投资力度。

(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坚决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紧盯“六稳”“六保”核心工作,切实履行财政职责,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摆在首要位置,按照规定标准保障好各类民生类资金,推动社会事业有序发展。做到决不拖欠各类人员工资性及其险金,并保障好基层及各预算单位的基本运转。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各类还本付息资金,坚决守住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底线,全力降低债务风险预警指数。

)完善财政管理措施,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坚持预算刚性原则,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控预算执行中追加事项,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严把支出关。二是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继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加大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力度,强化绩效评价的结果应用,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持续提高财政监督效能。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监督。依法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债务管理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加强财政监督。完善内控制度,降低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会计监督,加大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提高监管水平。

2022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面对更加繁重的财政工作,我们将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踔厉奋发、主动担当、勇毅前行,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