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政办发〔2022〕39号
关于成立大雁镇人民政府公共机构节能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节能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节能工作的组织实施及节能规划的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具体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白红霞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王诗宇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成 员:伊 娜 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初佳琦 党政综合办公室科员
姜佳琦 党政综合办公室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定,落实本单位节能目标和责任,全面推进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办理有关节能工作的其他事项。
此通知
大雁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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