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呼伦贝尔市内迁入所需材料:
1、夫妻投靠所需材料:
(1)持夫妻双方结婚证
(2)双方户口簿
2、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材料:
(1)双方户口簿
(2)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证处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
3、返籍所需材料:
(2)关系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4、合法稳定就业(工商营业执照)
(1)工商营业执照
(2)本人户口簿
5、工作调动
(1)用人单位开的单位介绍信
(六)购房
(1)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
注:迁入嘎查、社区的另需以下材料:
1、嘎查同意迁入介绍信及附苏木镇签章;
2、嘎查向迁入地派出所开据红头文件;
3、嘎查委员会议纪要及嘎查两委成员签字按手印材料。
(二)、呼伦贝尔市外内蒙古自治区内迁入所需材料:
(1)申请人持夫妻双方结婚证
(3)到迁入地旗县公安局户政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落户审批表》
(2)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证处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
3、返籍。
(2)原户籍相关材料
4、合法稳定就业(工商营业执照)。
5、工作调动。
(1)单位介绍信
6、购房。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三)、内蒙古自治区外迁入所需材料:
1、夫妻投靠
(1)夫妻双方结婚证
2、子女投靠父母
3、返籍
6、购房
7、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
(1)录取院校录取通知书
(2)所在地学校开具的准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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