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非必要接触,现就有序开展鄂温克族自治旗行政复议有关事项安排通告如下:
一、倡导行政复议申请人优先选择邮寄申请的方式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邮寄申请的,请在邮寄单上标注“行政复议申请”字样,邮寄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1732街原政务服务中心A区司法局,行政复议立案室收,电话:0470-8815835。
二、申请人确需当面向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至鄂温克族自治旗司法局行政复议立案室办理,咨询电话:0470-8815835。
三、自即日起恢复本次疫情防控期间(2022年11月27日—2022年12月12日)新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审查和中止案件的审理。
四、对于申请人因受疫情管控措施影响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的规定计算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五、行政复议咨询电话0470-881583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特此通告。
鄂温克族自治旗司法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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