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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乡村振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2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11-18 发布日期: 2022-11-18
鄂温克族自治旗乡村振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2版)
发布时间:2022-11-18 来源:旗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温克族自治旗乡村振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2版)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政策规划 行政法规、规章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行政法规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旗乡村振兴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旗政府门户网站             
2 规范性文件 旗政府及部门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旗乡村振兴局 ■旗政府门户网站             
3 乡村振兴政策 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本部门出台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等扶贫领域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科局、林草局、商务局、卫健委、文旅局、金融办、旗乡村振兴局 ■旗政府门户网站             
4 乡村振兴规划 乡村振兴规划计划及指导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发改委、旗乡村振兴局 ■旗政府门户网站             
5 信息宣传 全旗乡村振兴宣传、信息、舆情监控和乡村振兴干部培训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旗乡村振兴局 ■旗政府门户网站             
6 防返贫检测对象 检测对象识别 识别标准(“两不愁、三保障”是否解决、人均收入低于国定标准、突发严重困难的特殊群体)
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
识别结果(监测户名单、数量)
《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旗乡村振兴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旗政府门户网站             
7 防返贫检测对象 检测对象风险消除 风险消除计划
风险消除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退出程序(入户核实、评议公示、审核公告、系统标注、分类标注)
风险消除结果(监测户名单)
《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旗乡村振兴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旗政府门户网站             
8 财政衔接资金 财政衔接资金分配结果 资金名称、分配结果 《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财政局、旗乡村振兴局 ■旗政府门户网站             
9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 年度计划 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
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
(变更)
20个工作
日内
财政局、旗乡村振兴局 ■旗政府门户网站             
10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享受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
《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旗乡村振兴局、金融办 ■旗政府门户网站             
11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 项目库建设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申报流程(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
申报结果(项目库规模、项目名单)
《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
(变更)
20个工作
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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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计划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旗乡村振兴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旗政府门户网站             
1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 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项目实施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旗乡村振兴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旗政府门户网站             
13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 消费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教育扶贫、兜底保障、就业扶贫、危房改造、交通扶贫、水利扶贫、产业扶贫、生态扶贫、电商扶贫、健康扶贫、旅游扶贫、金融扶贫等行业扶贫工作的相关部门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 《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科局、林草局、商务局、卫健委、文旅局、金融办、旗乡村振兴局 ■旗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