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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8011619124c/202111-00015 组配分类: 年度财政预决算情况
发布机构: 旗农牧和科技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农牧业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1-03 发布日期: 2021-11-03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农牧业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03 来源:旗农牧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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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三农三牧”工作和科技创新工作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呼伦贝尔市相关规定,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三牧工作和科技创新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健全农牧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定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统筹推动发展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改善牧区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指导牧区精神文明和游牧文化建设。

(3)统筹推进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民承包地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农牧业信息化建设和交流合作。研究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农牧业品牌。监测分析农牧业和牧区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和牧区经济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指导农牧业和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牵头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地区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牧业国际合作项目。

(5)负责牧区科研及技术推广。拟订农牧业牧区科研、技术推广规划和政策。指导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和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开展农牧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6)指导农牧业和牧区人才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指导牧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职业技能教育和开发工作。负责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7)负责农畜产品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牧业发展、地理标志农畜产品相关工作。

(8)负责农牧业各产业及产业化经营工作。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生产体系1、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引导农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推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农牧业发展。指导牧区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休闲农牧业发展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牧区产业扶贫工作。

(9)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监督管理渔政工作。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保护和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农牧业、节水农牧业发展以及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10)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牧业和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以及农牧业牧区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中央、自治区、市财政和旗财政安排的农牧业和牧区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起草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编报部门预算。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鄂温克旗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农牧业牧区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负责动植物(农作物、畜禽和水生生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的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承担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来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兽药和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12)负责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草饲料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3)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牧草种子(种苗)、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权限范围内的生产销售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负责对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14)负责统筹推进全旗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园区建设。

(15)负责统筹推进全旗科技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奇奇机制,推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居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16)负责编制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统筹关键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实施全其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17)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工作。研究拟定科技促进农牧业牧区和社会发展的计划。

(18)负责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工作。建立全体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19)负责全旗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管理、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全旗科技保密工作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科学技术奖等奖项的推荐申报工作。

(20)负责科技监督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21)负责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22)完成旗委旗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美丽牧区建设,推动农牧业全面升级、牧区全面进步、农牧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牧业牧区现代化。

2.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牧业生产资料、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统筹整合农牧业投资项目,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支牧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4.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旗、人才强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统筹旗域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旗域外智力工作。

(24)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食用农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场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初级水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餐饮单位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养殖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渔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初级水产品进入生产、流通和消费环境后,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与旗交通运输局有关职责分工。

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渔业水域安全监管。

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

与旗发改委有关职责分工。

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管理,组织拟定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旗发改委负责分析研究全旗农牧业和牧区经济发展情况和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举措建议。衔接平衡农牧业、林业和草原、水利、气象、生态等发展规划、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监督实施。

二、机构设置

1.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21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单位预算包括:1个行政单位7个事业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 部门
2 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3 鄂温克族自治旗农机业机械技术推广管理站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4 鄂温克族自治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5 鄂温克族自治旗草原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6 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业产业化(乡镇企业)发展指导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7 鄂温克族自治旗畜牧工作站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8 鄂温克族自治旗经营管理站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9 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2.人员基本情况:编制数136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21名。

2021年财政供养人员共计217人(不含退休人员),其中实有在职136人、其他人员68人、遗属13人。与上年相比,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71人,减少主要原因是按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求,我系统12个基层畜牧兽医站撤销并入各苏木乡镇政府。

(特别提示:本单位部门决算编报单位情况部分需列表说明本年度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名单。无下级预算单位的单位,也需列表说明部门决算编报单位情况,否则视同未公开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农牧局部门收入预算 4178.54 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1581.75 万元,减少37 %,减少主要原因是按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求,我系统12个基层畜牧兽医站撤销并入各苏木乡镇政府。

2020年农牧局部门支出预算 4178.54 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1581.75 万元,减少37 %,减少主要原因是按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求,我系统12个基层畜牧兽医站撤销并入各苏木乡镇政府。

2020年农牧局部门预算收入 417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178.54 万元,占比100 %。

2020年农牧局部门预算支出 417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540.54 万元,占比 61 %;项目支出 1638 万元,占比 39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项目支出方面支出。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23,293.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3,208.4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5.39万元,支出总计23,293.8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0.8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300.16万元,增长37.26%;支出总计增加6111.58万元,增长35.57%。主要原因1、草原生态补助奖励资金增加支出7984万元;2、新增牧区厕改资金-厕改吸污车购置支出254.50万元;3、新增畜禽粪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出61.91万元;4、新增农业示范区以奖代补项目支出550万元;5、新增牧区防疫防污染基本设施建设支出556万元;6、其他上级专项支出及基本支出变动等原因。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23,208.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08.32万元,占1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23,21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3.3万元,占12.2%;项目支出20,379.68万元,占87.8%。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262.6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4.28万元;支出总计23,262.6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64.5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999.91万元,增长34.76%;收入增加5999.91万元,增长34.76%。主要原因1、草原生态补助奖励资金增加支出7984万元;2、新增牧区厕改资金-厕改吸污车购置支出254.50万元;3、新增畜禽粪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出61.91万元;4、新增农业示范区以奖代补项目支出550万元;5、新增牧区防疫防污染基本设施建设支出556万元;6、其他上级专项支出及基本支出变动等原因。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01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8.42万元,占13.4%;项目支出18,196.52万元,占86.6%。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8.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25.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较上年减少3616.3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求,我系统12个基层畜牧兽医站撤销并入各苏木乡镇政府。

公用经费292.71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取暖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较上年减少319.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按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求,我系统12个基层畜牧兽医站撤销并入各苏木乡镇政府。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0.91万元,支出决算为48.87万元,完成预算的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35万元,完成预算的96.26%;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为业务费中增加乡村振兴办公工作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等。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8.8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35万元,占98.9%;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占1.1%。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35万元,用于各单位执法执勤用车及公务用车下乡加油、维修、保险等,车均运维费1.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74.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按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求,我系统12个基层畜牧兽医站撤销并入各苏木乡镇政府。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52万元,接待17批次,共接待112人次。主要用于一是2020年自治区草原确权验收工作招待用餐;二是经营管理站其他项目验收工作招待用餐。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按标准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度农科局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农科局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总分 10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度农科局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08万元,比2019年增加16.75万元,增长7.8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业务费中含乡村振兴办公工作、防疫防控经费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等。

(特别提示: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单位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的单位,可参照此口径公开(部门决算财决07表10栏合计数),并需与预算公开衔接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8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58万元,比2019年增加151.67万元,增长540.52%,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项目类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万元,比2019年增加1.163万元,增长(降低)100%,主要原因增加印刷服务等第三方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179.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99.5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71.0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防疫紧急通信;执法执勤用车9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执法执勤下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主要用于:防疫、科技宣传、推广、科普下乡用车;其他用车13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单位,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玲美    联系电话:0470-881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