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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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鄂温克族自治旗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鄂温克族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监测分析鄂温克族自治旗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呼伦贝尔市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项目,备案权限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全旗工业园区发展工作,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
(四)根据鄂温克族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全旗盐业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推进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六)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旗工业能源节约政策及规划。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七)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八)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网络资源共建共享。
(九)贯彻落实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产业政策。负责全旗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鄂温克族自治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
(十)起草鄂温克族自治旗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相关政策,研究商务发展趋势,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推进全旗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全旗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方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牧区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牧区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牧区工作。
(十三)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全旗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大型商贸(会展)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全旗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依法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拟订全旗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鄂温克族自治旗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管理。
(十六)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成套设备进出口贸易政策和加工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出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十七)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制定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全旗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管理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
(十八)根据授权代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同外国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处理国别(地区)地方间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联系外国驻华官方商务机构外商驻我旗代表机构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
(十九)负责鄂温克族自治旗国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资源合作、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担对外援助工作职责。
(二十)指导和管理鄂温克族自治旗外商投资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利用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依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备案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促进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的有关工作。
(二十一)牵头组织、研究、协调全旗对外开放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对外开放方针、政策的办法和措施。
(二十二)完成鄂温克族自治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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