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28011619466P/202303-00001 | 组配分类: | 旗本级 |
发布机构: | 旗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3-03-15 | 发布日期: | 2023-03-15 |
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 月 日在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旗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旗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持续稳定恢复,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基本民生得到有效保障,财政运行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13,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9%,比上年增加35,010万元,增长44.3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2,5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的90.05%。汇总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净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及上解上级支出等,2022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292,1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494万元,比上年增加70,177万元,增长32.74%。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54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34万元。
2022年,上级财政对我旗各类补助收入155,666万元,比上年增加29,989万元,增长23.86%,其中:返还性收入和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38,00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65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2,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3%,比上年减少6,201万元,下降33.69%。加上年结余收入10,3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42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600万元,收入总量25,7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840万元,比上年增加13,486万元,增长130.25%。调出资金282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00万元,支出总量24,822万元。2022年全旗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966万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专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上级补助预算收入1,07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76万元,收入总量1,35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2022年全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终结余1,354万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专项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72万元,比上年增加942万元,增长65.89%,其中:保险费收入98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356万元、利息收入28万元、投资收益7万元、转移收入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84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比上年增加18万元,增长1.55%。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1,18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110万元。
上述各类收支数据,待自治区对呼伦贝尔市决算批复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依法向自治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重点财政工作落实情况
(一)抓收入、促支出,财政收支再创历史新高
一是强化税费征管。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和“稳经济”决策部署的同时,各部门协同配合,强化收入征管,财政收入“稳中有进”。二是全力向上争取资金。全年共争取新增转移支付13,601万元,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留抵退税转移支付及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三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我旗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3,63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1,737万元,主要用于呼伦贝尔市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专项债券1,9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建设。四是深度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行动。对162家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情况进行了三轮核查,全面完成了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应缴回资金1,968万元,应撤销账户24个,除涉法涉诉案件款项外实现了沉淀资金100%应缴尽缴,闲置账户100%应撤尽撤,盘活资金100%应支尽支,盘活资金全部用于解决偿还民营企业欠款。五是严控一般性支出。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切实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的保障力度。2022年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13.5%,“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4.75%。六是加快直达资金支出。加强财政资金直达动态监控,全力以赴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监控工作,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使用安全规范。全年直达资金支出26,937万元,主要用于重点领域和民生保障。
(二)严管理、抓整改,有效管控财政风险
一是债务管理扎实有效。主动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牢牢守住风险底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稳步推进地方隐性债务年度化债工作,按协议约定时限偿还到期债务本息,消化财政暂付款13,944万元,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深入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聚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规范国库管理等七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提升了财政治理效能。
(三)抓落实、保重点,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稳经济政策落实有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全年完成旗县级增值税留抵退税340万元;对小微企业免征不动产登记费21万元。二是切实做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工作。围绕全旗经济目标聚焦重点强投入,拓展渠道聚合力,全力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累计投入8,621万元,重点保障了县道X358海拉尔至伊敏公路、1732街等多条“断头路”、棚户区改造、市民广场、瑟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强化服务促进项目建设。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努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累计完成工程造价评审207项,送审金额71,761万元,审定金额62,604万元,审减金额9,157万元,审减率为12.76%。
(四)惠民生、兜底线,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及时发放财政补贴资金。2022年,通过财政民生服务信息平台发放各项补贴资金30,692万元,共涉及8个领域8类48项补贴,其中:发放农村牧区补贴资金24,821万元,发放城镇居民补贴资金5,871万元。补贴资金惠及农牧民及城乡居民209,423人次,其中:农村牧区149,749人次,城镇居民59,674人次。二是持续强化社会保障力度。全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25万元,增长29.99%,全面落实了城乡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政策,切实增强民生福祉。三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旗教育支出36,153万元,增长8.4%,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效落实“双减”政策,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发展能力。四是加强卫生健康服务资金保障。全旗卫生健康支出25,668万元,增长24.73%,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全年累计拨付疫情防控资金3,821万元。五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全旗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6,951万元,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抓改革、破难题,构建科学规范的财政体制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将财政业务全部纳入系统,加快形成预算管理一体化闭环,实现全流程管理、全过程监控、全覆盖落实,全面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细化绩效目标填报审核,提升预算编制的精准性,抓实绩效评价。2022年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项目8个,涉及资金12,600万元,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全面实行政府采购项目在线办理,实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接,预算、采购、支付全流程互联互通。四是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移动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推广运用财政电子票据和非税收缴电子化工作,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全旗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旗委确定的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我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为贯彻以上指导思想,在收入预算编制中,坚持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积极的财政政策相衔接”的原则,在支出预算编制中,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和债务化解支出。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各级政府预算由同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下面,重点报告自治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安排情况。
(一)2023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根据有理有据测算、积极有为推动的原则,2023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2,457万元,其中:税务部门预计完成101,458万元,财政等部门组织非税收入预计完成 20,999万元。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划定的收入范围,以及目前上级已经明确的对我旗补助数额,2023年自治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安排209,904万元,其中:自治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457万元,比2022年初预算数增长27.94%;上级补助收入80,988万元,比2022年初预算数增长14.11%;专项上解上级支出-457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7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54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3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根据实际情况,为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厉行节约规定,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前提下,从严控制、从紧安排一般性支出,压缩不必要开支,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和“三公”经费,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效率,优化调整支出结构。按地方实际保障范围和标准测算,2023年“三保”支出149,071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36,245万元,保工资97,702万元,保运转15,124万元。2023年,自治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86,679万元,比2022年初预算数增长25.23%;乡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3,225万元,比2022年初预算数增长23.15%。
按经济分类划分:
基本支出安排99,469万元,占53.29%;各类项目支出安排87,210万元,占46.71%。在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86,1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89万元。
按功能分类划分:
---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32万元,主要用于各党政机关办公楼物业费、税务人员工资、基层党建经费、全旗办公楼维修费、造价评审费、取暖费等支出;
---安排公共安全支出8,06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和司法业务费、公安延时补贴及上级专项等支出;
---安排教育支出35,181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人员及公用经费、取暖费、校园安保服务费、教育费附加及上级专项等支出;
---安排科学技术支出1,199万元,主要用于科协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2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和体育、群众文艺团体、人员及公用经费、体育活动赛事经费、民体中心物业费及维护费等支出;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67万元,主要用于城镇低保资金、牧区低保资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补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抚恤金、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社区协理员民生工资、退役士兵补助金、临时救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义务兵优待金、公益性岗位补贴、企业职教幼教退休人员工资及上级专项等支出;
---安排卫生健康支出16,98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计划生育事业费、特殊家庭一次性补助、重点救助对象及重度残疾人医疗费补助、离休和伤残军人医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疫情防控经费等支出;
---安排城乡社区支出7,628万元,主要用于住建系统市政维护(含河西新区市民广场维修等民生实事项目)、环境卫生、环卫工人工资及绿化养护等支出;
---安排农林水支出13,306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重大疫病疫苗款、防疫员工资、科技特派员工资、森林草原管护员工资、森林保险、健康扶贫商业保险、金融扶贫转产业项目资金、防火工作及上级专项等支出;
---安排交通运输、节能环保、资源勘探工业信息、商业服务业、粮油物资储备等支出5,645万元,主要用于辉河自然保护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执法大队人员及公用经费、公交补贴、上级专项等支出;
---安排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53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气象局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业务费等支出;
---安排住房保障支出7,33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安排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7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范、消防等支出;
---安排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3,947万元,主要用于到期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及新增一般债券发行费支出;
---安排预备费2,100万元,按照《预算法》要求,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安排其他支出13,051万元,主要用于消化暂付款、预留工资及工人身份退休人员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性基金政策规定,2023年自治旗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2,765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加10,561万元,增长86.54%。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23,731万元,来源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2,06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66万元。
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3,731万元,根据专项债务及隐性债务到期本金及利息情况,安排化债资金21,867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债还本付息2,707万元、其他各类金融贷款还本付息19,16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费2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00万元,污水处理费20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维修工程80万元,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98万元等,上年结转966万元,按照专项资金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年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资金1,354万元,按照专项资金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旗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402万元,收入来源主要是: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等。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26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1,07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961万元。
四、2023年财政工作措施
当前,经济形势变化莫测,国内疫情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需求收缩与供给冲击交织,市场主体经营仍比较困难,经济持续恢复的势头还需持续巩固,财政收入回升的基础还需加力夯实。与此同时,稳定经济增长、保障改善民生、债务还本付息都需要财力支撑,财政收支矛盾仍十分突出,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压力巨大。我们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按照旗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克服空前财政收支困难,加大政策调节力度,加快政策落实节奏,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增效力激活力添动力,服务经济大盘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围绕政策落实,服务全旗发展大局。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相关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实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强化财源梯队建设,推动经济稳步发展。二是管好用好财政直达资金和债券资金。加强项目储备形成远近结合、梯次接续的储备格局,提前谋划专项债项目,充分发挥直达资金、债券资金对经济发展的利好作用。
(二)围绕增收节支,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培育涵养优质财源。充分发挥苏木乡镇、产业园区经济发展主战场作用,力求把招商引资的成果反映到财政收入增长上来。注重改善财政收入结构,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做大政府可用财力蛋糕。加大对政府性资源资产资金的统筹力度,增强财政的调控能力。二是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理念。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按照“应减尽减、应压必压、可延尽延、该禁必禁”的原则,继续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新增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三是加强经济形势和政策走向分析研判。合理把握组织收入的力度和节奏,注重提高收入质量。时刻关注上级部门政策走向,抢抓先机、积极作为,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围绕民生实事,推动乡村振兴实施。一是切实保障民生实事项目。强化民生工程统筹协调、调度反馈、建后管养等机制建设,科学统筹财力,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效。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对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改善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全面落实财政惠民政策。扶持壮大嘎查集体经济,扎实推进牧区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服务乡村振兴发展,不断增强居牧民幸福感、获得感。
(四)围绕财政绩效,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坚持制度先行,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全面夯实基础支撑体系;坚持真抓严管,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绩效管理工作质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以收定支”,建立“基本支出按标准编制,项目支出全面梳理、整合、重构”的“零基预算”编审机制。切实按照项目的重要程度、缓急程度、成熟程度以及绩效评估情况全面梳理各项预算,建立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
(五)围绕风险防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防范化解“三保”支出风险。加强“三保”预算管理,实时掌握、分析、监测财政收支运行情况。探索建立全方位多角度的财政收支运行评价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加强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管理,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无来源不立项、无预算不开工,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自治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主办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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