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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8011619124c/202304-00001 组配分类: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机构: 旗农牧和科技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呈送《鄂温克族自治旗2022年中央财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4-04 发布日期: 2023-04-05
关于呈送《鄂温克族自治旗2022年中央财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05 来源:旗农牧和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内农牧计财发〔2022〕346)和呼伦贝尔市《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办发〔2022〕278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我旗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鄂温克族自治旗2022年中央财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现随文呈送,请审阅批复。

 

附件:鄂温克族自治旗2022年中央财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实施方案

 

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        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

2023年4月4日

 

鄂温克族自治旗2022年中央财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

 

2022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继续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给予支持,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今年“三农三牧”重点工作,推动全旗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旗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实施我旗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及自治区相关会议精神,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任务,紧扣自治区“三农三牧”领域短板重点任务,以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强化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展示和推广力度,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大力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强化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职责履行,拓展补助项目实施内容,大力推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提高农技推广体系支撑服务部门工作的效能。

(二)统筹兼顾,择优支持。在保障基本“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补助项目实施绩效评估情况,重点支持帮扶实施意愿强、完成效果好的苏木乡镇。

(三)强化支撑,完善体系。加强农技骨干人员培训力度,继续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激发农技推广活力,不断健全农技推广体系。

三、年度目标

(一)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在岗率超过90%,每个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不少于3个,对每个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时间不少于100个工作日;农牧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牧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

(二)遴选、发布、推广符合鄂温克族自治旗主导特色产业发展需求,质量安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优质绿色高效的4个主推品种、8项主推技术并广泛应用于畜牧业生产,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三)全旗建设不少于3个长期稳定的农牧科技实验示范基地,每个基地试验示范2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5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使其成为集示范展示、技术指导、农牧民培训等多功能、综合性的农牧业技术示范服务平台;根据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可建设区域性现代农牧业产业技术示范基地。

(四)全旗农技人员普遍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学习交流和业务指导,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比例超过90%,农技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的比例超过80%,补助项目实现技术服务网络化、推广服务信息化、绩效考核电子化。

(五)全旗不少于1/3以上的编制内基层农技人员接受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其中异地培训(出旗县)人数不低于培训人员总数的60%。全旗109名农技人员业务能力得到提升。

四、补助内容和实施期限

(一)补助内容

2022年,呼伦贝尔市下达我旗补助资金64万元,其中全国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及全国星级农业科技服务组织补助10万元。

1.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资金15万元。开展5项业务,主要包括基层农牧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聘请专家团队,实施“特聘计划”,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技推广,建设“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

2.农牧业科技示范补助资金27万元。开展3项业务,一是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补助。二是对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进行补助。三是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推广服务补助。

3.技术人员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2万元。开展3项业务支持农技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包括参加农业农村部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等及教材、场地、差旅、食宿、交通等培训有关费用。

4.全国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补助资金10万元。采取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选派人员到发达地区进行学习交流,学习先进的技术和服务理念,转变农技队伍的思路,开拓技术人员的视野,从而达到提升机构队伍整体综合素质的目标,以指导牧民增加收入,提升产业质量效益,继续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实施期限

2022年补助项目实施时间为2023年1-2023年1230日。

五、重点任务

(一)确保稳粮保供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调动苏木乡镇农技推广力量,全面支撑稳粮保供、“菜篮子”产品供给、应对畜牧业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落实,加大力度做好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二)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落地应用。遴选发布年度4个主推品种、8项主推技术,强化引领带动,符合资源节约、增产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在技术模式适宜推广范围内以旗为单元,组建主推技术指导团队,形成易懂好用的技术操作规范,依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等开展展示推广。继续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将农技服务与农牧业生产紧密衔接,促进牧区提高产量,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三)打造先进农牧业技术示范展示平台。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管理,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年度任务。聚焦优势主导产业,按照要求积极申报第二批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组织在基地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和实训活动。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立足补助项目任务要求和全旗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构建多层次农牧业科技示范载体,实现旗有科技示范主体、苏木乡镇有科技展示样板、嘎查有产业示范基地。精准培育全旗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完善农技人员对口精准指导服务机制,将示范主体打造成主推技术应用的“主力军”、“永久牌”农技服务专家队伍,切实发挥其对周边农户辐射带动能力。聚焦全旗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和年度主推技术推广任务,建设农牧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统一树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聚焦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依托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养科技示范户,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集成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广全程机械化生产方案。

(四)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加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力度,围绕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继续从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特聘农技员由旗农牧和科技事业发展中心会同财政部门进行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及报备上级农牧业部门、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填报等程序进行。特聘农技员招募要全程公开透明,完善特聘农技员(防疫员、牲畜繁殖员)管理制度,加强考核管理,稳定聘任与动态调整相结合,优先续聘考核优秀人员,利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协同方式,对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专员履行服务情况进行在线动态管理。

(五)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开展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通过分层分类培训、持续提升学历、补充高素质人才、强化激励约束等措施,将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打造成“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乡村振兴的骨干力量。要加强师资库和课程体系建设,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开展不少于5天的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支持农技推广体系与国家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等金融机构合作,强化金融培训、提升融资服务能力。鼓励支持基层农技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学习专业知识,提升服务能力。加大高素质人员补充力度,严把人员进入“门槛”,选拔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探索“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培养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伍。完善农技人员绩效评价机制,推动收入分配与绩效评价相挂钩,强化农技推广“五项制度”,对长期扎根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农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

(六)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手段,提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覆盖面,引导广大农技人员和专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互动交流等技术服务,鼓励广大牧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平台获取服务信息,发挥信息平台在管理决策和快速精准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协同高效推进模式,进一步提高农技人员、专家教授和生产经营者对平台的认知度和使用率。结合我旗农技推广工作实际,在平台进行功能订制和二次开发,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年度任务线上考核和成效展示,示范基地、人员培训、示范主体实现全程线上动态展示填报;承担年度任务的所有专家、特聘农技员、服务主体均须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填报服务做法和具体成效;年度绩效考核继续依据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数据。要高标准、高质量填报年度目标任务,自治区参照农业农村部第三方考核机构线上考核模式,阶段性对补助项目旗县进行线上考核评分并通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实施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对支撑农技推广体系发展、高效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加大工作力度,紧紧围绕2022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结合我旗实际制定了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推动政策衔接配套,实现上下协同联动。鄂温克族自治旗成立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最大效能。

(二)加强绩效考评。按照农、财两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文件要求,建立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明确绩效目标,强化过程管理,严格绩效考核。通过集中交流、线上考评、实地核查、交叉考评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绩效考评。市局将进行全面考评,确保考评过程、考评结果更具客观公正性、更能体现财政绩效目标。补助项目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实施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

(三)规范资金管理。要加大对农牧业技术推广、农牧民科技培训、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对下达的补助项目资金要严格执行《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细化支出范围,明确资金使用用途,确保专款专用。要建立补助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制度,补助项目实施要将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科技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等资金补助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强交流宣传。充分挖掘任务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大力总结宣传农技推广体系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农牧业生产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做法等,全方位展示农技推广体系良好形象和作用发挥情况。发掘宣传一批爱岗敬业、勇于担当、业绩突出的典型人物,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领导小

组名单

2. 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

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3. 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示牌样式

4. 关于发布鄂温克族自治旗2022年畜牧业主导品种和

主推技术的通知

 

 

 

 

附件1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补助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伊德日胡  旗农牧和科技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副组长:赵 艳 芳  旗农技推广研究员

          旗农牧和科技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组  员:阿 如 汉   张    灵   娜 荷 芽   

福    生   高    荣   鲍 国 光  

赵 会 杰   常    影      

         吴嘎日迪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技(科技)推广业务室,赵会杰任办公室主任。

在项目实施期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职务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动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2022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线下指标体系

被评估单位: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扣分及

扣分原由

得分

1

重点工作

80分)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标准化建设

5

1、使用“中国农技推广”标识共2分,全部机构使用得2分,有机构未使用不得分;

2、配备必要业务用房和仪器设备共3分,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打分。

依据“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数据与现场抽查相结合进行评分。

 

 

2

农技人员能力提升

10

1、全区1/3以上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的得3分,未完成不得分;

2、省级农牧部门组织对骨干农技人才进行不少于5条脱产业务培训得3分,未完成不得分;

3、骨干农技人才培训效果共2分,综合考虑实施效果打分。

 

 

3

技术推广应用

25

1、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效果共10分,完成年度基地建设任务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基地示范展示效果共5分,综合考虑实施情况打分;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共5分,综合考虑实施情况打分;

3、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共10分,超过95%1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扣分及

扣分原由

得分

4

重点工作

80分)

农技信息化工作

20

1、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比例不低于85%的得5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每月报送有效日志、农情等信息人均不少于2条得5分,未到达不得分;

3、农技推广任务组织实施情况在线填报、对外展示等共10分,综合考虑实施情况打分。

依据“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数据与现场抽查相结合进行评分。

 

 

5

农技助力产业扶贫

20

1、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情况10分(全区已经全部安排此项任务),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打分;

2、农技人员服务贫困村情况10分,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打分(农技人员指属基层全部农技人员包含特聘)

 

 

6

实施效果(10分)

服务对象评价

10

1、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满意情况共3分,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打分;

2、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情况共7分,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打分。

 

 

7

日常管理(10分)

日常组织管理

10

1、年内组织任务实施进展调度检查工5分,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打分;

2、及时上报有关材料情况共5分,上报不及时不得分。

 

 

合计

100

 

 

 

 

注: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完成年度农业主推技术推介任务的项目旗县区数/项目旗县区总数*100%(完成年度农业主推技术推介任务的项目旗县区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正式发布年度本旗县区农业主体技术;二是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了农业主推技术示范推广;三是通过印发明白纸、信息化推介、组织现场观摩等方式,对旗县区内有应用主推技术意愿的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


附3


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示牌样式

 

制作要求

1.图片宽3米,高2米

2.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颜色:#ffeb07、字体:迷你简大黑,字号:306)

3.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颜色:#024d89,字体:方正大黑简体,字号:425,白色描边24像素)

4.基地位置: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番茄基地类型:租用

示范内容:陕红65番茄西农38号黄瓜

水肥一体化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示范规模:30亩

实施单位:大荔县农技推广中心技术负责人:张三

指导专家:李四

联系电话:0913-0000000    13800000000

(颜色:#000000,字体:方正大黑简体,字号:210,行距:362,字距:0,白色描边9像素)

5.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财政部农业司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

2018年5月(颜色:#00000,字体:方正大黑简体,字号:174,行距:207字距:80,白色描边9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