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属各单位、驻镇各企业、机关各科室、各社区:
按照市、旗两级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部署,为预防春季传染病发生和流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城镇环境卫生面貌,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镇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爱国卫生运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镇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部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工作任务
开展集中整治,打造清洁健康家园。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整体推动,以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持续推动城镇环境卫生整治。一是要有效动员广大职工和群众广泛参与,人人动手,开展居住环境、单位庭院、办公室、居民楼院等工作和生活环境的清理整治;二是对分担区内涉及的居民区房前屋后、巷道、河岸、沿街公路、国道沿线的杂草及各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对厕所、畜圈进行卫生保洁;三是要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积极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四是要结合春季病媒生物防制特点,动员群众参与和开展“除四害”活动,普及病媒生物和媒介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防御能力。
二、活动时间
1.2023年3月30日下午2点至5点
2.2023年3月31日至4月30日每周五下午2点至5点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全面部署、全力推动、全方位开展。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形成横向联动、纵向互动、覆盖到社区的爱国卫生月氛围。
(二)加强协调配合,聚力推动工作。镇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将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全面部署、统筹推进爱卫月各项活动。一是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二是各单位、各部门要将爱卫月活动和人居环境整治清洁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聚力推动,形成整体工作的高潮。
(三)周密部署,有效推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尽快全面启动爱卫月活动。紧扣“宜居靓家园、健康新生活”的爱国卫生月主题,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专题现场活动,加强组织和宣传,形成区域联动、部门联动、上下联动的活动氛围,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提高活动的覆盖面和实施效果。
(四)加大督查,狠抓落实。镇爱卫办将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督导检查,并对各单位、各部门无烟单位、卫生单位的创建活动进行专项督导,对措施得当、效果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要通报并督促整改,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五)广泛宣传,认真总结。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对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宣传力度,对活动形式新颖、群众参与度高、效果明显的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要发掘先进典型事例、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及时报道、广泛宣传,形成先进引领、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为了加强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效果,请各成员单位于3月30日下午集中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3月31日起各单位于每周五下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并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附佐证图片),爱国卫生月活动结束后上报2023年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活动月工作总结至邮箱:byzjkwwb@163.com
此通知
附件:2023年大雁镇内各单位卫生工作分工及责任区划分
大雁镇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室
(大雁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大雁镇内各单位卫生工作分工
及责任区划分
各单位除实施方案内工作任务外还需负责划分责任区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1.环卫公司:负责镇区主干路及广场日常保洁,绿化带保洁及小广告清除、垃圾收集清运、公共厕所卫生、冰雪清除、背街项路卫生保洁。
2.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兴华路、永安路、神雁大街两侧。
3.向华派出所: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相关工作,如出现居民不配合现象及时处理。负责办公楼西侧至新闻中心东侧。
4.交警中队:负责疏导交通和规范路边停车,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修理部门前车辆的乱摆乱放车辆进行处理。
5.交通执法中队: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相关工作。负责紫光小区楼西侧至二所西侧和政府广场。
6.镇政府:负责火车站、301国道西出口、北出口。
7.金雁社区:负责金雁社区西侧至八单元路口兴华路北侧及金雁社区西侧至八单元路口兴华路南侧。
8.第二中学:负责二小路口至二中门前巷道。
9.第三学前学校:负责八单元路口至电厂巷道。
10.第二小学:负责二小路口至一矿加油站兴华路南侧。
11.司法所:负责八单元路口至新开发住宅楼(银座家园)东侧及巷道兴华路北侧。
12.胜利社区:负责新开发楼(银座家园)至胜利社区门前巷道兴华路北侧。
13.移动公司:负责一矿加油站至一矿等车点兴华路南侧。
14.胜利派出所: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相关工作,如出现居民不配合现象及时处理。负责雁龙大厦至政府路口兴华路北侧。
15.工商银行:负责一矿等车点至教育分局兴华路南侧。
16.第一中学:负责政府路口至一小路口兴华路北侧及教育分局西侧巷道。
17.第一小学:负责教育分局至一小路口兴华路南侧及一小东侧巷道。
18.建设银行:负责一小路口至东安市场西侧路口兴华路北侧。
19.税务所:负责一小路口至立交桥路口兴华路南侧。
20.人寿保险:负责东安市场西侧巷道至矿建楼东侧兴华路北侧包括巷道。
21.向华社区:负责立交桥路口至五栋楼楼头兴华路南侧。
22.蒙商村镇银行:负责矿建楼东侧至三小门前兴华路北侧。
23.鄂旗二中:负责预制厂公厕至商务酒店门前。
24.第三中学:负责商务酒店至变压器。
25.电信公司:负责变压器至雁海桥下。
26.雁北社区:负责福利院门前路。
27.前卫社区:社区门前国道边、综合楼、小广场。
28.雁南社区:负责雁南社区办公楼巷道。
29.永安社区:负责棚户区新建路。
30.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由永安路转盘道向东至棚户区办公楼及绿水清波东侧巷道。
31.农村商业银行:负责雁中市场附近农村商业银行东侧巷道。
32.自然资源所:负责政府二号办公楼西侧路口至邮政局西楼头。
33.向辉社区:负责雁中市场西侧巷道、政府北侧永安路。
34.邮政局:负责政府广场西侧巷道。
35.联通公司:负责联通公司营业大厅西侧至政府住宅楼西侧包括西侧巷道。
36.大雁地区检察院:负责新闻中心东侧至天禧中医诊所。
37.大雁法庭:负责天禧中医诊所至十九栋楼东侧。
38.大雁卫生院、疾控中心:负责卫生院南侧、西侧巷道。
39.殡葬管理所:负责三十二栋通往殡葬管理所巷道。
40.向前社区:负责建设养老院附近。
41.人保财险:负责十九栋楼东侧至三中广场包括广场。
42.第一学前学校:负责一学前西侧巷道及其南侧三十二栋巷道。
43.就业局、医保、社保:负责社保中心转盘道至棚户区新修路。
44.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原二所东侧巷道及政府网球场东侧巷道。
45.第四小学:负责四小西侧巷道。
46.第二学前学校:负责二学前学校门前巷道。
47.北河派出所: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相关工作,如出现居民不配合现象及时处理。负责办公楼门前及东西两侧巷道。